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崔家峪镇经济困难老年人认定程序(2024)

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24-000007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崔家峪镇 发布日期: 2024-04-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崔家峪镇经济困难老年人认定程序(2024)

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通过审批的,及时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护理补贴信息,自下月起发放补贴。

五、护理补贴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沂水县崔家峪镇便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39-2641108

六、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七、申报材料

见附件


附件【附件.docx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