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里乡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 yishuiqlx2781108/2021-000008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圈里乡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圈里乡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
一、补贴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以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未成年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孤儿基本生活待遇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694元(补差)。
重点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86元(补差)。
三、发放形式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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