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家峪镇临时救助给付的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 yishuicjyz2641108/2021-000053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崔家峪镇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
标 题: | 崔家峪镇临时救助给付的服务指南 |
临时救助给付的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给付
二、设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三、办理条件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四、申请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兖石路15号崔家峪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六、办公时间
全年工作日:10月-4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5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窗口名称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兖石路15号崔家峪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八、咨询电话
电话:0539-2641108 13905492689
九、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乡镇(街道)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困难情况进行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沂水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3)办结: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十一、办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办理人员:葛艳丽
联系电话:0539-2641108 13905492689
十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