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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峪镇临时救助给付的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21-000053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崔家峪镇 发布日期: 2021-11-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1-22
标       题: 崔家峪镇临时救助给付的服务指南

临时救助给付的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给付

二、设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三、办理条件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四、申请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兖石路15号崔家峪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六、办公时间

全年工作日:10月-4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5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窗口名称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兖石路15号崔家峪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八、咨询电话

电话:0539-2641108  13905492689

九、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乡镇(街道)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困难情况进行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沂水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3)办结: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十一、办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办理人员:葛艳丽

联系电话:0539-2641108  13905492689

 

十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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