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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湖镇城乡低保救助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xjhz2501108/2020-000043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许家湖镇 发布日期: 2023-02-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0-07
标       题: 许家湖镇城乡低保救助指南

[对象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户籍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2)收入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3)生活状况条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评议听证、张榜公示的程序。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经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听证会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报镇民政所审核——镇民政所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无异议后报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组织抽查——评审委员会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对有争议的对象进行听证,并再次在村委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低保待遇并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低保待遇的调整与撤销] 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半年审核一次,并在低保证上加盖审验章。低保证上无审验记录的作自动放弃低保待遇处理,对在劳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者,根据收入变化和就业状况随时进行复审,及时对低保待遇进行调增、调减或撤销。

[“七不保”、 “四从严”]“七不保”的情形是指:1、子女(孙子女)有赡养能力的;2、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3、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24倍的;4、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5、兴建、购买高档住房或非居住用房的;6、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7、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四从严”的情形是指:1、属于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的;2、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工作,收入相对稳定的;3、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4、户居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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