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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mzz2661108/2020-000133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马站镇 发布日期: 2020-11-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行政执法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职权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

二、办理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3.《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7、《城市照明管理条例》

8、《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9、《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10、《城市绿化条例》

11、《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1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5、《山东省供热条例》

三、承办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接收申请→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审查(书面审查、现场审查、专家评审)→审批→决定

五、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沂水县司法局,地址:沂水县双成路15号,联系电话:0539-2271073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符合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沂水县人民法院,地址:鑫华路45号,联系电话:0539-2232853。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中心

投诉电话:0539-2211110

信函投诉: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5-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0539-2255969

办公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

九、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

电话咨询:0539-7323892

信函咨询: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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