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官庄镇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索 引 号: | yishuifgzz2881108/2021-000029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富官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20 | ||
标 题: | 富官庄镇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沂水县富官庄镇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并为城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结合富官庄镇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2条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指导沂水县富官庄镇建设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依据,镇域范围内
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4)《镇规划标准》(2007年);
(5)《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6)《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鲁发【2007】23号);
(7)《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2010年);
(8)《沂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7)国家、山东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7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5年;
第5条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原则
明确富官庄镇的目标定位和发展策略,与整个沂水县及周边乡镇形成合理的区域分
工和协调机制,依托自身优越的区位、交通、资源等条件,构建农矿特色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镇域范围内实现人口、用地、功能、生态、产业的协调发展;打破二元结构,将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延伸到农村地区,实现镇区、农村的共同繁荣。
2、产业集聚、用地节约原则
结合自身资源分布条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区划优化,集中发展引发产业的良性聚集效应。严守绿线,强化耕地等资源的保护,划定城镇增长边界,合理拓展城镇发展空间,集约节约利用城乡土地。
3、生态优先、突出特色原则
把生态环境与脆弱资源保护置于优先地位,利用自然资源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城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推进水、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环境治理,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依托资源环境特色,突出山水景观与红色文化的挖掘,塑造吸引力强、可记忆、可识别的特色城镇。
4、分步实施、有序发展原则
城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连续性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理想与现实、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充分考虑现状条件,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强化近期淡化期限的思想下,本规划力求使城镇建设的每个阶段既具有其完整性,相互之间又有良好的衔接,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近期建设为远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第6条规划区范围
城镇规划区范围为富官庄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35平方公里。
第7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宋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划实施进
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本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8条发展目标
确定富官庄镇发展总目标为:
沂水县北部特色种植基地,集高效农业、矿产开采、生态宜居的山水小镇。
1、沂水北部特色种植基地
借助现状蔬菜、林果、药草、烟叶种植产业特色优势,从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农业服务、休闲农业方面出发,建设现代生产基地,形成了集农业、休闲、生态、旅游、消费等一体的产业集群。构建产城一体,农、贸、旅互动的田园综合体。
2、矿产开采
加强石灰岩等建筑用石深加工,提升附加值,同时,转换发展动能,培育潜力产业,谋求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提高采空塌陷区、露天矿山平均治理率及矿山土地复垦率。至2020年,建立工矿用地的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土地复垦率达60%,现有工矿企业绿色矿山标准达标率40%以上,新建矿山60%以上按绿色矿山生产标准建设,其中,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3、生态宜居乡镇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城镇大环境绿化,突出沿河生态廊道,提高镇区绿化覆盖率及生态绿道的建设,塑造一个环境优美的乡镇新形象,创建适宜生活、工作、休闲、度假的生态宜居城镇。
第9条目标体系
表1.富官庄镇目标体系一览表
指标分 类 |
指标名称 |
发展现状(2017年) |
发展目标(2020年) |
发展目标(2030年) |
经济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 |
19.35亿元 |
25.0亿元 |
53.2亿元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4.24万元 |
5.3万元 |
7.6万元 |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1.6万元 |
2.5万元 |
7.0万元 |
|
社会和谐 |
总人口 |
4.56万人 |
4.74万人 |
5.03万人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7‰ |
<8‰ |
<7‰ |
|
城镇化水平 |
16% |
21% |
23% |
城乡居民社会基本 保障覆盖率 |
95% |
100% |
100% |
|
基尼系数 |
<0.4 |
<0.3 |
<0.3 |
|
生态环境 |
林木覆盖率 |
24% |
28% |
35% |
SO2年日平均浓度 |
<0.03 mg/m3 |
<0.02 mg/m3 |
<0.015 mg/m3 |
|
TSP年日平均浓度 |
<0.10 mg/m |
<0.05 mg/m |
<0.04 mg/m |
|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 理率 |
95% |
100% |
100% |
|
污水集中处理率 |
30% |
50% |
80% |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 值 |
<40分贝 |
<40分贝 |
<40分贝 |
|
城乡建设 |
城镇人口 |
0.73万人 |
1.0万人 |
1.15万人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8平方米 |
>8平方米 |
>11平方米 |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33平方米 |
34平方米 |
35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 量标准 |
110/日 |
120/日 |
150/日 |
人均综合用电量指 标 |
1500kw/年 |
2000kw/年 |
4000kw/年 |
|
电话机(包括移动电 话)百人拥有数 |
70部 |
90部 |
100部 |
|
有线电视普及率 |
90% |
100% |
100% |
|
集中供热普及率 |
60% |
70% |
80% |
|
燃气普及率 |
80% |
85% |
90% |
第10条发展战略
1、区域协同,构建特色——区域融合策略
富官庄镇的发展以提高乡镇综合实力、促进城镇转型为目标的区域融合策略,融入区域整体发展环境,与周边地区竞合联动,协同发展。同时,依托产业、生态等条件,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业,构建具有农矿旅融合发展格局。
2、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城乡统筹策略
以城乡统筹、和谐发展为基本目标,坚持小城镇、村庄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策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实现城乡互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3、产城一体,组团布局——空间协调策略
合理优化产业布局,提升镇区对居民生活和产业发展的综合服务能力,探索产业发展与乡镇建设有机联动、各方参与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实现产城一体的整体协调发展。拓展乡镇现代服务业、居住生活及产业发展空间,从单一的空间形态转变为多功能重构的组团式发展空间形态。
4、生态文明,和谐宜居——可持续发展策略
规划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放在战略位置,将乡镇发展规模、产业规模严格控制在合理的资源和环境容量内,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重点保护镇域生态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业,保护河流、农田、林地等,强调大的绿色生态网络向功能区的渗透,营造优美的景观环境,打造绿色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居住社区。
第三章镇域统筹发展规划
第一节产业发展规划
第11条产业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新旧动能发展战略,大力实施供给侧改革,改造一批传统产业、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形成以家居建材为支柱,以高效特色农业为基础,以现代服务业为新经济增长点,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为重点,环境友好、良好竞争力、健康可持续的新型产业体系。
第12条产业发展策略
1、农业:农旅结合、特色品质农业、农民增收
走园区化、品牌化、精品化道路,打造优质农业产业园区,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精品农业,通过提升特色和质量来获取更多的附加值。以旅促农,促进部分特色园区“景区化、主题化、休闲化”建设,将农业生产中的生态、绿色元素和旅游休闲元素相结合,推进游娱赏品购为一体的农业生态观光体验游。
2、采矿业:建材产业
建设绿色矿山,关注矿山整治和生态恢复,以山水水泥为中心,形成建材工业园区,以水泥、家居建材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重点,拓伸浮雕砂岩壁画、高端陶瓷等下游建材产业、膨胀产业规模,提高价值链,打造多元化建材生产基地,研究推广新型建材。
3、旅游:山水人文旅游
结合历史人文资源、农村景观、风俗、餐饮特色等,发展乡村旅游,丰富旅游形式,带动农村发展。
第13条产业发展引导
1、农业产业
打造蔬菜、林果、黄烟种植品牌,开展林果采摘,推进农产品电商、农副产品加工发展
(1)强化蔬菜、林果、烤烟种植
以现有农业园区为基础,鼓励支持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引导群众流转土地,抓好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刘家后沟、朱双无公害绿色蔬菜大棚和花卉苗木等新兴产业,突出规模效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垛庄村、王家箕山村为重点,种植烤烟,打造现代烤烟种植专业园区;以干线公路两侧为重点,发展优质蜜桃,建设优质果品生产园区。
(2)发展高效农业、观光农业、
重点建设漫流流域休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精品果园、花卉苗木及奇石盆景、水上乐园等项目。发展集观光、体验、休闲于一体的现代体验农业。
(3)提高农产品电商和精深加工水平
结合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发展,加强农副产品加工。
2、第二产业
(1)绿色食品精深加工
充分利用富官庄镇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将本地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相结合,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业向特色化、绿色化、品质化方向发展,主要发展精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打造成为富官庄镇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带动富官庄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2)矿产采选业
属沂水县富官庄镇玄武岩集中开采区。整合“地下财富”,以山水水泥、宏原石灰石、安顺钙业等企业为基础,打造建材开采加工产业集群。
3、第三产业
加快推进沿孔徕路商业中心建设。重点推进镇区商业中心改造,提升传统商业服务功能,配建各类餐饮住宿(特色民俗餐饮、特色客栈)、休闲购物(传统手工艺品)业态。
在镇区建设物流集散中心,充分整合镇域范围内的商流、信息流。同时,在镇区构建一级农产品集配中心,在朱双村、后陈村、徕庄等村庄设立二级农产品集配中心,开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第14条产业发展布局
构建“双核三区”的产业空间布局
“双核”:富官庄镇驻地,是富官庄镇经济发展的核心区,重点发展商贸服务业和旅游业;徕庄建材产业园,依托山水水泥,打造以建材为主导的产业园区。
“三区”:东部蔬菜种植区;中部药材、烤烟种植区;西部林果种植区。
第二节人口与城镇化
第15条镇域人口规模
规划2020年为4.74万人;2035年为5.03万人。
第16条镇区人口规模
2020年为1.0万人;2035年为1.15万人。
第17条城镇化水平
规划城镇化率近期2020年为21%;远期2035年为23%。
第18条城镇化引导策略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下,实行城镇有别的差异化城镇策略,有效引导人口向小城镇集中的城镇化模式。
对外:积极发展经济,提升城镇魅力,建设绿色产业集聚区;
对内:积极促进农村地区人口向城镇集中,壮大城镇规模,提升规模效益;城镇:积极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发展,壮大支撑产业,集聚人口;
农村: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动力,大力推进农业特色化,强化生态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幸福乡村、经济繁荣活力乡村、乡风浓厚魅力乡村,实现乡村振兴。
第三节镇村体系规划
第19条村镇等级规划
在评价基础上,富官庄镇的村镇共划分为城镇、中心村和基层村三个等级。
表2.镇村等级规划表
等级 |
名称 |
数量 |
|
一级 |
镇区 |
富官庄镇驻地(含官庄村) |
1(含 1个村庄) |
二级 |
中心村 |
西漫流村、抬头村、后沟村、范家庄村、前陈村、高家石 岭村、宝山坡村、王家箕山村、垛庄村、得水村、朱双村、桃洼村、何家庄子村、下谭家沟村、徕庄村、西石壁口村 |
16 |
三级 |
基层村 |
上蔡家沟、泉头村、柳沟村、大沈家沟村、上谭家沟村、 东石壁口村等 |
36 |
搬迁村 |
小陈村、小黄山村、前良沟、下良沟 |
4 |
第20条镇村规模结构
第一级——0.2-1.15万人,包括镇区;
第二级——0.1-0.2万人,朱双村、徕庄村、何家庄子村、得水村。第三级——0.09-0.1万人,保留村庄。
表3.城乡居民点规模结构规划表
规模分级(万人) |
镇区——社区 |
1.0 |
镇区 |
0.1-0.2 |
朱双村、徕庄村、何家庄子村、得水村 |
0.09-0.1 |
漫流村、垛庄村等其他保留村 |
第21条镇域空间布局规划
根据现状城镇空间结构特征,结合上位规划对本区域的布局指导,规划形成“两纵两横、一核三点”的布局结构。
“两纵两横”:沿官庄路、省道329东西向2条发展轴和沿孔徕路、陈何路2条南北向城镇发展轴;
“一核三点”:形成以官庄镇区为全镇服务的主中心,以徕庄、何庄、陈庄3个次中心。
第22条农村居民点建设引导
(1)中心村
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中心村,逐步健全各种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中心村建设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突出专业分工和规模经营,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地方特色、稳步发展的中心村。
(2)规划保留特色村庄
1)梳理村庄肌理,保护人文及生态景观;
2)进行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适当建设旅游服务设施,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
4)对于部分想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的村民,合理有序的向社区、镇区进行引导建设。
(3)规划撤并村庄
1)近期进行村庄环境整治;
2)近期积极引导想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的村民合理有序的向镇区集聚;
3)远期随着城镇的发展,对于部分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庄可改变撤并思路,进行有效保护,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
4)远期随着城镇的发展,逐步完成村庄的撤并工作,引导村民向镇区及重点建设村庄集聚。
第23条村庄分类引导
依据生态环境、产业基础、特色文化等,按照乡村振兴村庄分类标准,分为示范引领型、特色发展型、改造提升型、搬迁撤并型4种类型对村庄进行分类引导。
表4.村庄分类引导
类型 |
村庄名称 |
数量 |
示范引领型 |
西漫流村、抬头村、后沟村、前陈村、高家石岭村、宝山坡村、王家箕山村、垛庄村、得水村、桃洼村、何家庄子村、下谭家沟 村、徕庄村 |
13 |
特色发 展型 |
西石壁口、朱双村、范家庄、宋家箕山村 |
4 |
改造提升型 |
张家石岭村、上蔡家沟、东漫流、下蔡家沟、大庄子、东石壁口村、抬头荛村、宋家庄、斗院村、林头村、芦沟村、柳沟村、孟家沟村、上旺村、旺峪村、上谭家沟村、鞠家官庄、苗家沟、杜家沟村、青龙沟村、松园村、大黄山村、上庄村、前陈村、小沈家沟村、大沈家沟村、墙夼村、石匣村、谢家洼村、黄泥沟村、 小黄崖村、泉子崖村、吕家坡村、泉头村 |
35 |
搬迁撤 并型 |
小陈村、小黄山村、前良沟、下良沟 |
4 |
第四节基础设施规划
第24条镇域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目标:建立便捷高效安全的镇域交通网络体系。
(1)镇域主要道路系统
提升孔徕路、官庄路、陈何路道路等级,强化与省道329联系,与并与省道329
形成镇域内“环状”快速联系通道。规划道路孔徕路、官庄路、陈何路红线宽度为18
米,省道329红线控制宽度为50米。
(2)村村通
推进村村通工程,使镇区与村庄实现便捷联系。通中心村道路要不低于三级路,通各其它村不低于四级路,公路宽度一般不低于宽度7米,山区地段原则上不低于5米。
第25条镇域公用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改扩建现状14座水厂,采用连片供水模式,向周边村庄供水。14座水厂分别位于分别为漫流、后沟、大黄山、鞠家官庄、上谭家沟、桃洼、西石壁口、前良沟、张家石岭、朱双、杜家沟、得水、下谭家沟、苗家河。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镇区污水采用集中处理,各村污水采用分散处理。镇域污水处理率达到90%
以上。
规划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村庄推广化粪池、沼气池建设。
镇域加强山洪行洪河道、截洪沟渠的规划和布局。雨水排水以自然消纳为主。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共设置1处变电站,为官庄变电站。
规划加强镇域10kV配电网络建设,改造农村变配电设施。
(4)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富官庄镇区设置1座电信交换局,镇域中心村合理布置接入网和AG点。镇区设1处邮政支局。镇域有线电视线路实现村村通。
(5)热力工程规划
规划镇区集中供热区,热源采用山水水泥余热。
远离城镇的乡村采用分户供热方式,推广太阳能、沼气取暖。
(6)燃气工程规划
气源为天然气。规划在富官庄镇徕庄新建1座天然气门站,供气接县域管网,实现管道供气,大力推进乡村地区使用管道天然气。
(7)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镇域采用村收集、镇转运的环卫系统,镇区实现垃圾直运,生活垃圾收集后转运至沂水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规划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收运至沂水县集中处理场进行处理。规划富官庄镇区设置1座小型压缩转运站。
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镇区为全乡中心,未来一些区域性和服务于全镇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均应在此布局,如镇政府、派出所、法庭、电信局、邮政局、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文化站、卫生院、体育馆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同时镇区作为全镇的经济中心,还将配备全镇性的集贸市场、商业服务设施、专业批发市场、银行、超市等经营性服务设施。
第26条农村新型社区及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建立新型农村保障体系的要求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富官庄镇村庄的设施配置标准。设施配置过程中要求不低于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按照经济实用、有效可行、同步建设、充分预留的配套原则,采取与居住形态、人口规模、居民生活需求相适应方式进行村庄的设施配置。
按照联建共享、保障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分级配置相应公共设施的方式,提高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表5.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千人指标 (平方米/千人) |
一般规模 (平方米 ) |
配置规定 |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千人指标 (平方米/千人) |
一般规模 (平方米 ) |
配置规定 |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
中心村管理设施 |
1 |
公共服务中心 |
- |
200 |
- |
≥500 |
包括行政审批、社区警务、人口管理、计划生育、人民调解、劳动就 业、社会保险、社会救 |
2 |
物业 管理 |
15 |
- |
50-100 |
- |
包括房管、维修、绿化、 环卫、保安、家政等 |
|
教育设施 |
3 |
幼儿园 |
100- 150 |
100- 150 |
6班 600- |
6班 ≥1500 |
详细配置内容参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 条件标准》执行 |
9班 1200- |
9班 ≥2000 |
||||||
12班 2000- |
12班 ≥3000 |
||||||
4 |
小学 |
400- 600 |
600- 800 |
教学点 |
教学点 |
详细配置内容参照《山 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执行 |
|
12班 |
12班 |
||||||
文体设施 |
5 |
文化 活动 |
100 |
- |
300- 1000 |
- |
可与公共服务中心结 合设置 |
6 |
文体 活动场地 |
- |
200 |
- |
500- 2000 |
包括青少年活动、老人 活动、体育康乐等设施,与公共绿地结合建 |
|
卫生养老设施 |
7 |
卫生 |
20 |
- |
80-200 |
- |
宜结合公共服务中心 |
8 |
幸福 院 |
≥150 |
≥400 |
≥400 |
≥1400 |
应满足日照要求,并配 置独立活动场地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千人指标 (平方米/千人) |
一般规模 (平方米 ) |
配置规定 |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
商业设施 |
9 |
农贸 市场 |
50 |
- |
- |
200- 500 |
批发销售粮油、副食、 蔬菜、干鲜果品、小商 |
10 |
其它商业 |
350 |
- |
- |
1000- 3500 |
可包括农资站、品牌连锁超市、邮政所、银行 储蓄所、理发店、饭店 |
|
其它公用设施 |
11 |
农机 大院 |
- |
200 |
- |
600- 2000 |
农机大院也可作为粮 食晾晒场地使用 |
12 |
礼事 堂 |
- |
- |
100 |
300 |
用于农村居民集中举 办红白喜事的公共场 |
表6.村庄市政设施配置标准
类 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 积(平方米 ) |
配置规定 |
交通设施 |
13 |
道路 |
- |
社区级道路红线8-15米;组团级道 路红线6-10米;宅前道路红线4-6 米;社区与外部道路连接公路等级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 |
14 |
停车场库 |
- |
设置标准为1.0车位/户 |
|
15 |
公交站点 |
10-30 |
- |
|
环卫设 |
16 |
垃圾收集点 |
≥4 |
设置标准为1个/100户 |
17 |
垃圾转运站 |
30-100 |
设置在与住宅有一定防护距离的独 立场地 |
施 |
18 |
公厕 |
≥25 |
与文体活动场地结合设置 |
给排水设 施 |
19 |
供水站 |
≥100 |
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要求 |
20 |
污水处理设施 |
≥500 |
按规划设置,因地制宜,可集中,可分散 |
|
燃气设施 |
21 |
CNG或LNG 供气站 |
2000 |
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按照社区的不同类型和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
22 |
液化石油气 储配站 |
6000 |
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按照社 区的不同类型和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
|
23 |
沼气池 |
- |
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按照社 区的不同类型和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
|
供热设施 |
24 |
锅炉房 |
≥1800 |
根据社区的不同类型和实际情况,确定热源形式和规模,可采用集中供热的社区合理布局热力站和供热管网。 新建采暖建筑应符合节能建筑设计标准 |
25 |
热力站 |
≥150 |
根据社区的不同类型和实际情况,确定热源形式和规模,可采用集中供热的社区合理布局热力站和供热管网。新建采暖建筑应符 合节能建筑设计标准 |
|
其它基 础 |
26 |
路灯 |
- |
沿主要道路和室外活动空间设置 |
27 |
公共消防器材箱 |
- |
服务半径不应大于500米;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沙、消防斧、消 火栓扳手等消防器材 |
设施 |
28 |
消火栓 |
- |
沿主要道路设置 |
29 |
园林绿化 |
- |
应建设一个中心绿地和2个以上小型公 共绿地,中心绿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社区绿地率不低于30%。 |
|
30 |
视频监控 |
- |
在主要公共场所、主要道路两侧设置 |
表7.农村设施配置标准
类别 |
项 目 |
配置标准 |
备 注 |
农村社会管理 |
社会事务受理中心 |
● |
在公共服务中心集中设置 |
警务室 |
● |
在公共服务中心集中设置 |
|
农业科技站 |
● |
在公共服务中心集中设置 |
|
劳动保障服务站 |
● |
在公共服务中心集中设置 |
|
公共 福利 |
幸福院 |
● |
|
日间料理中心 |
● |
||
公共 活动 |
公园绿地 |
● |
|
公共活动场所 |
○ |
可与户外体育运动场结合 |
|
公共 卫生 |
卫生室 |
● |
可进入公共服务中心 |
文化体育 |
文化活动室 |
● |
可进入公共服务中心,兼具留守儿童之家、会议室 等功能 |
互联网信息服务站 |
● |
可进入公共服务中心,兼 具留守儿童之家、会议室等功能 |
|
图书阅览室 |
● |
可进入公共服务中心,兼具留守儿童之家、会议室 等功能 |
户外体育运动场 |
● |
兼对外停车、集会、文化 活动等 |
|
教育 设施 |
小学 |
○ |
|
幼儿园 |
● |
||
商业设施 |
农贸市场 |
○ |
|
餐饮店 |
● |
||
便民超市 |
● |
可结合公共服务中心设置 |
|
邮政所 |
○ |
||
环卫 设施 |
公厕 |
● |
|
垃圾收集站 |
● |
||
交通 设施 |
社会停车场 |
● |
|
公交站点 |
○ |
||
给水排水 设施 |
供水站 |
● |
|
污水处理设施 |
● |
||
热力燃气设施 |
太阳能或环保锅炉 或热泵 |
● |
|
沼气发生池 |
● |
注:“●”表示必须配置,“○”表示可选择配置,“-”表示不须配置。
第六节生态建设与旅游发展规划
第27条生态保护建设目标总体目标——生态小镇
建立富官庄镇的生态景观安全格局,形成富官庄镇的基本生态框架,至203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5%,人均绿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以上。
表8.生态园林城镇指标体系
项目 |
指 标 |
综合物种指数 |
≥0.5 |
本地植物指数 |
≥0.7 |
||
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 |
≥50% |
||
城市热岛效应程度 |
≤2.5℃ |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5% |
||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 |
≥10㎡ |
||
建成区绿地率 |
≥38% |
||
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年 |
≥300 |
||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
||
城市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 |
100% |
||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95% |
||
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
≥85% |
||
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 |
≥85% |
||
自来水普及率 |
100% |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70% |
||
再生水利用率 |
≥30%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
||
万人拥有病床数 |
≥90张/万人 |
||
主次干道平均车速 |
≥40千米/小时 |
第28条生态结构系统
按照景观生态学,将镇域生态系统划分为:斑块、廊道和基质。形成“斑块镶嵌、廊道相连、基质铺垫”的整体结构。
第29条旅游发展总体定位
打造水果采摘游、农业体验、农家乐等形式为主题的田园综合体,打造产业充分融合、带动乡村振兴的经济增长点,打造沂水县全域旅游节点。
第30条旅游发展空间布局结构
依托重点旅游开发项目,结合富官庄镇特色农业和历史文化遗迹,发展果蔬采摘、中草药基地观光、娱乐购物、乡村美食、文化体验、生态休闲度假等,融入周边地区旅游开发格局,加强节事营销、网络营销,整治镇域景观风貌,与产业转型升级同步、逐渐恢复富官庄镇的绿水青山生态格局。
规划形成“一心、一环、多点”的旅游发展格局
一心:镇区建设成集集中信息、接待、商贸、应急服务等综合服务设施、旅游接待于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
一环:串联全乡旅游资源点的旅游环线。
多点:指分布于镇域朱双、何庄等农业生产示范园区、齐长城遗址、抬头遗址、何家庄子村姑子顶遗址、垛庄村明墓林遗址、官庄村凤台遗址等。
第31条文物保护规划
富官庄镇内有省级文保单位抬头村遗址、姑子顶遗址2处,县级文保单位有凤台遗
址、上庄地遗址、垛庄村明墓林遗址、松园遗址4处。境内还有大量的齐长城遗址。全面保护镇域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的保护要求,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实行整体协调保护,建立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级的保护模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改造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一切新建、改建活动,必须在不影响环境风貌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论证、报批程序,严肃查处一切违规建设行为。
按照《文物保护法》保护要求对非遗文化等进行保护,整合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址与传说、民间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挖掘,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
第七节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32条禁止建设区
禁建区主要包括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该类地区环境脆弱,极易受到破坏,
且一旦破坏后很难修复。包括镇域内的水源保护区、河流水系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市政通道控制带、镇域内海拔300米以上的山体、坡度大于25度以上的山体等区域。禁建区原则上禁止任何村镇建设行为,任何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和市政安全的建筑
必须限期搬迁。
禁止建设区面积88.62平方公里。第33条限制建设区
限建区主要是指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可以作为控制发展区或过渡区,宜在指
导下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主要为引导城镇建设空间、引导农业生产空间,具体包括一
般农田用地区、生态管制区等区域。。限建区面积约为20.99平方公里。
限制建设区主要承担农业生产、区域性基础设施等功能,以及部分不适宜在城镇建设区内安置的功能,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向限制建设区内无序延伸。限制建设区内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进行开发建设。
第34条适宜建设区
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可作大规模或强度较大的开发利用,但建设行为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本规划中,城镇规划建设区、社区建设区、农村居民点建设区均为适建区。适建区面积约25.39平方公里。
表9.镇域空间管制分区
分类 |
区域 名称 |
范围 |
管制措施 |
禁止建设区 |
河流水系保护区 |
主要河流、支流及两侧控制区 域 |
廊道内的土地,将作永久性保护和限制开发,不宜建设新的建筑物,原有的建筑尽量逐步迁出。在保证防洪防涝要求的前提下,河岸改造和治理采用生态护坡改造方式,并尽量维持自然河道形态;河流经过城镇建成 区,宜建设为沿河带状公园。 |
市政走廊控制带 |
各市政走廊及两侧的防护绿地 范围 |
划定绿线,绿线内以绿化造林为主,保障交通安全、卫生,满足景观需要,除必要的交通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外,不宜进行其他建设活动。主要公路两侧绿化带控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划要求,避免小城镇和村庄夹公 路发展。控制预留市政基础设施走廊用地。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国土主管部门共同 划定 |
划定切实的保护范围,应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予以长期严格保护,不得随意征用或改作它用。禁止在保护区内挖沙、取土、采石、采矿、建房、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进行非农业开发建设,国家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应经法定程序报 批调整。 |
|||
文物古迹保护区 |
根据文物部门确定的保护范围 |
文物遗址区内执行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禁止一切可能对文物造成破坏的建设活动。 |
|||
限制建设区 |
一般农田用地区 |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国土主管部门共同 划定 |
严格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进行开发建设 |
||
城镇发 展备用地 |
城镇发展备用 地 |
严格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 |
|||
适宜建设区 |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用地、新农 村建设用地等 |
按照城镇规划管理要求,合理引导和控制开发建设行为,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 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包括基础设施的改造、居住环境的改善、土地使用的调整、交通的重组和城镇公共空间系统的完善。 改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条件, 创造较好的居住生活环境,吸引人口向小城镇集中。 |
第四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35条城镇性质
本次规划确定富官庄镇城镇性质为:沂水县山水人文小镇。
第36条城镇规模
(1)人口规模
预测近期2020年:城镇人口1.0万人;
预测远期2035年:城镇人口1.15万人;
(2)用地规模
预测近期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9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0平方米;镇域建设150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
预测远期2035年:镇区建设用地10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6.96平方米;镇域建
设用地17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47.8平方米。
第五章镇区总体布局规划
第一节镇区用地规划
第37条城镇发展方向
富官庄镇驻地未来向东发展,向北主要以旧村改造为主。
第38条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组团”的布局结构。
“一心”:全镇社会、经济、文化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为整个镇域提供公共服务功能;
“一带”:沿滨水、孔徕路形成功能景观联系带;
“三组团”:山水田园组团、综合服务组团、郊野休闲组团。
第39条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8.79公顷,占镇区城镇建设用地的38.79%。
第40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分为两级配套,镇区级和社区级。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1.8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1.85%。镇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镇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社区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各居住组团内文体设施用地和中小学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总面积2.76公顷,占镇区城镇建设用地的2.76%。
规划原地改扩建镇政府,形成办公集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综合行政办公区。
(2)文化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9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99%。
规划一处文化设施用地,位于官何路与孔徕路交叉口西南,建设全镇的综合文化活
动中心,包括文化中心等文化设施。
居住小区内的居民文化设施用地结合公共绿地及休闲广场建设,最大程度满足居民
的文化需求。
(3)中小学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4.0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05%。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规划保留现状中学。
(4)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面积1.1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17%。
规划在官何路与孔徕路交叉口东南建设体育用地,形成全镇的体育活动中心。
各个居住组团建设体育活动场地。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1.98公顷,占镇区城镇建设用地的1.98%。改扩建现状卫生院。
(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一处敬老院,规划面积0.9公顷,占镇区城镇建设用地的0.9%,位于官何路与孔徕路交叉口西南,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
第41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分为两级配套,镇区级和社区级。
1.镇区级的商业服务业包含大型商业购物楼、大型超市、旅馆、银行、市场等
2.社区级的商业服务业设施主要是服务于社区或者居住区内部的小型商业设施。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9.2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21%。
镇级商业用地主要沿孔徕路布置,社区级商业用地结合社区中心的公园绿地进行布置,形成层级分明、服务半径合理的商业设施体系。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1.23公顷,占镇区城镇建设用地的1.23%。
规划一处娱乐康体用地,位于孔徕路与官何路交叉口东北侧,沿滨水布置。
第42条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镇区无工业用地,主要位于省道329两侧及垛庄工业园区内,规划工业用地面
积为70公顷。
第二节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43条交通发展目标
总目标:建设与生态小城镇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绿色交通体系。
以汽车站为枢纽,以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区内道路为依托,以慢行系统为补充,形成绿色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44条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规划期内提升富民路、官何路、孔徕路道路等级,强化与周边省道联系。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
(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综合考虑未来发展需求、交通方式的变化,确定道路网系统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个等级,形成快速、便捷的城市道路体系。
规划形成“两横一纵”的道路网结构。两横:自北向南为富民路、官何路;
一纵:孔徕路。
表10.规划主要道路一览表
序号 |
道路级别 |
道路名称 |
道路走向 |
红线宽度(米) |
1 |
主干路 |
富民路 |
东西向 |
30 |
2 |
主干路 |
官何路 |
东西向 |
30 |
3 |
主干路 |
孔徕路 |
南北向 |
30 |
4 |
次干路 |
富强路 |
东西向 |
24 |
5 |
次干路 |
为民路 |
东西向 |
24 |
6 |
次干路 |
环山路 |
南北向 |
24 |
7 |
次干路 |
滨水路 |
南北向 |
24 |
第45条交通设施规划
(1)长途汽车站
对外交通枢纽主要为长途汽车站,规划设置1处长途汽车总站。
长途汽车总站位于官何路与孔徕路交叉口西北,用地面积0.84公顷。
(2)社会停车场
社会停车场主要涉及乡内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主要设置在大型公建及人流较为集中区域,规划停车场1处,与长途汽车站合建。
第46条自行车慢行系统规划
结合当地居民自行车出行比例较高的特点,引入BFC(自行车友好社区)理念,自行车交通将是富官庄的重要交通出行方式。鼓励居民将自行车用于交通、健身和娱乐,充分发挥自行车的经济、环保、多功能、适龄区间广等优点,既减少环境污染,改善汽车交通压力,又符合创建节约型社会理念。
切实加强自行车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联系。围绕公共交通站点,按照自行车5
分钟出行距离布局居住用地,即使布置在距离公共交通车站1000米以内的居住用地比例达到80%以上。
其次,规划在明确自行车交通系统“辅助通勤、休闲旅游”主体功能的前提下,以“空间分离”、“以人为本”为指导思想,在富官庄镇中心区构建了完整的自行车道网络。在提供安全、舒适的慢行交通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平面交叉口快慢交通干扰的研究。强化与公交、步行交通方式的衔接,将公交站点设于自行车线路附近,方便市民生活。
另外,规划在滨河地带设置自行车专用道,断面特殊设计,形成环形自行车林荫道。
第47条慢行道路规划滨水游憩步道:
规划沿滨水生态绿化带打造滨水游憩步行道路。休闲生活慢行道路:
规划沿滨水路、环山路、为民路沿街公共绿带形成生活性的城市慢行道路。
第三节镇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48条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增加大量公园绿地,同时积极保护自然河流、周边农田,逐步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城镇绿化系统。
规划以城镇建成区为核心,形成沿路绿化、滨河绿化、节点绿化三个层次,形成完整而富有特色的镇区绿地系统。
第49条绿化控制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18.1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8.17%。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7.7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78平方米。1.防护绿地控制
沿主干两侧形成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带,次干道两侧形成不小于8米的防护绿带。河道两侧控制20米绿带。
2.公园绿地控制
规划重点建设1处综合公园即滨河公园和1处街头绿地,营造具有高水平的绿色空间环境。
表11.富官庄镇主要公共绿地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公顷) |
位置 |
1 |
滨河公园 |
3.76 |
孔徕路与官何路交叉口 |
2 |
街头绿地 |
0.74 |
富民路中断北侧 |
第50条附属绿地
1、居住区绿地规划指标:一类居住区(小区、组团)绿地率大于35%;二类居住
区(小区、组团)绿地率大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2、公共设施绿地规划指标:
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其中新建的医院、学校、幼儿园等绿地率不低于40%。针对富官庄镇紧靠官庄河的特点,要求宾馆、体育场馆与游乐场的绿地率不低于45%。
3、工业、仓储绿地规划指标:绿地率平均不高于15%。
4、对外交通绿地规划指标
指公路沿线及用地内的绿地,这类用地的绿地率平均应达到20%以上。长途汽车客站的绿地率应达到25%以上。
5、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道路绿地规划指标规定如下:园林景观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25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18%;红线宽度大于15-25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12%;红线宽度小于15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10%。
规划沿主要道路两侧留有10-20米不等的绿化隔离带,主要交叉口和干道两侧或一侧留有带状绿地和街头绿地,减轻交通噪声污染、美化街道景观。
第四节镇区景观系统规划
第51条景观特色
依托区内良好的水系和田园背景,在空间总体布局的基础上,突出强化“河、绿、城、园”几大主要城市特色景观构成要素。规划确定其城镇特色以展现现代风貌为主,使自然特色与人工特色交相辉映,形成“绿色环城,城依水建,水绿交融”的整体效果。
规划以生态、水体为主线,在充分尊重城镇景观风貌现状特征的基础上,系统的发掘和整理城镇特色要素,利用周边的自然水体景观、山体景观,组织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城镇景观系统,构筑和谐共生的用地布局。规划强调绿化的穿插和景观渗透,强化山体、河流景观廊道的打造,重点做好“显山、露水、透绿”的文章。
第52条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景观系统结构:“一带三区”。一带:沿官庄河滨水景观带;
三区:田园居住风貌分区、滨水活力风貌分区、郊野休闲风貌分区;
第53条重要景观节点
沿孔徕路,自南向北形成行政办公景观中心、文化活动景观中心、商业景观中心,并与滨水环境相互交融,构成现代镇区景观核心。
第54条主要景观道路
孔徕路、官何路、富民路是区内的主要景观街道,规划要求按照功能和景观特色形成风格各异的景观界面,注重绿化种植搭配,以林荫乔木和低矮灌木为主,形成城市线性景观系统。
第55条建筑高度及城市轮廓线
现状建筑以低层为主,空间较为平淡,规划以低层、多层为主,形成富有韵律感的城镇界面和高低错落有致而富有变化的城镇轮廓线。
第56条建筑风格
官庄河沿岸的建筑可采用坡屋顶的处理手法,整体建筑体量、造型、色彩,应与山水田园城镇的定位相吻合,采用石材和石块的建筑要保持自然的色彩,与山体自然环境相融合。行政中心、文体中心、商业中心建筑造型、立面设计不拘一格,但应强调建筑单体与建筑群体之间、建筑群体与空间环境之间的协调,提倡使用符合当前建筑创造潮流、并具有一定超前性的设计手法。风格的变化应在城镇整体风格的基础上,在建筑群体之间变化,建筑群体内的单体建筑风格应尽量统一。
第57条建筑色彩
自然景观主要构成元素是山体、水体、天空、植物,形成淡雅、含蓄、清静的色彩环境。因此,城镇建筑群色彩宜淡雅,使之与环境协调,不宜大面积施以暗色。生活居住区宜采用明度、色彩中等的灰白色调;商业中心地区及由中心向外从丰富热烈色彩趋向冷静平和。
第六章镇区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58条用水量预测
规划远期用水量0.19万立方米/日。
第59条水源与管网规划水源为漫流水库。
镇区生活、生产用水由水厂提供,市政及生态景观等低质用水由再生水提供。给水管网近期成枝状网供水,远期形成环状网供水,保证供水的可靠性。
第60条水质与水压
水质须满足《城市供水水质》(CJ/T206-2005)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的水质要求。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城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应满足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0.28Mpa的要求。消防时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Mpa(从地面算起)。
第61条管网布局规划
给水管网中干管平行布置在集中用水区。并在干管之间适当位置设置连通管,使供水干管形成环状管网布置形式,以提高供水可靠性。
规划管网采用环、枝状管网相结合的体系,沿主要道路、供水量大的区域、城镇中心地带的管网采用环状布置,其余地区的管网采用枝状布置。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62条排水体制
镇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第63条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管网规划本着就近排入自然水体的原则。
第64条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排放量按其供水量百分比进行折算,生活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5%计,工业废水量按工业需水量的80%计,则预测远期规划镇区污水量为0.17万立方米每日。
本区域内的污水排入。
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0.2万立方米/日。位于镇区北侧,滨水路北端,占地
规模为0.5公顷。
污水排入管网系统前应采用化粪池、双层沉淀池等方式进行预处理。从环保节能的角度,提倡充分利用农村家禽的粪便、秸秆设置沼气池。
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的国标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的污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业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然后接入城市污水系统,统一管理。
处理后的污水经再生水厂深度处理后回用。规划处理达标率100%;再生水回用率为50%。
第65条管网布设
采用重力流方式布设排水管。污水采用管道的方式进行收集,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
后统一排入污水干管,然后排入污水主干管内,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66条设施规划
远期共规划1处变电站,为官庄变电站。
第67条线路规划
变电站均应有双回进线,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10kV电力线通过开闭所形成供电环网,保证重要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提高供电的可靠性。沿镇区主干道电缆敷设,采用地下直埋或管道沟方式,减少高压走廊所占空间,提高镇区景观水平。电力架空线、地敷电力电缆一般敷设在道路东、南侧。
第68条高压走廊
35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12-20米。
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第69条电信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期末交换机总装机容量达到1万门。规划电信端局一处,固话线路沿道路直埋铺设,并在各小区的适当位置设电话配线箱,或于建筑物内设电话配线间,便于用户接入电话线。电信管线规划为地下通讯电缆及光缆。主道路规划为光缆,支路采用地下通讯电缆。
第70条有线电视规划
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扩大广播、电视的覆盖率,改善收听、收视效果,提高制作水平,建成现代化的广播电视体系,逐步使农村的广播、电视体系全面纳入城镇广播、电视体系。规划期末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100%。
第71条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邮政所,积极发展现代邮政储蓄、邮政汇兑、特快专递、大宗包裹邮件、邮政广告、物流、农资和集邮等业务,提高邮政业务处理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和网络化水平。
第五节热力燃气工程规划
第72条热负荷预测
规划预测2035年镇区供热负荷指标为17MW。
第73条热源与管网规划
规划热源利用山水水泥余热进行供热。
第74条镇区用气量预测
规划远期镇区用气量0.21万立方米/日。
规划供气范围为富官庄镇区规划区内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及部分工业用户。规划期末居民气化率将达到90%。
第75条气源规划
镇区燃气类型为天然气,规划从孔徕路从县域主管接入镇区供气,在徕庄设置一处
燃气调压站。
规划天然气管道近期采用枝状管网,走向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和大用户,远期待条件成熟时形成环状管网,提高供气可靠性。
在居住和公建密集区设置区域调压站或用户专用调压器调压。
第六节环保环卫规划
第76条环保目标
根据国家环保相关标准、规划确定城区下列环境目标:大气环境质量: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0.06mg/m3悬浮物日平均浓度<0.30 mg/m3
水环境质量:饮用水达到一级标准,地面水达到二级标准,污水处理达标率为100%。固体无害化处理。
噪声环境质量: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9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为80%以上。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小于69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居民集中区、行政办公区、文
教科研区达到一级标准,工业仓储区达到三级标准,其它地区达到二级标准。
第77条环保分区规划
划分为三类环境控制区,分别是:
一类环境控制区:包括公园绿地、新建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执行Ⅲ类标准,环境噪声40-50分贝。
二类环境控制区:包括商业中心区,居住区、商业区、文教区、办公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执行Ⅲ类标准,环境噪声50-60分贝。
三类环境控制区:包括工业物流园区,交通干路两侧。大气环境质量执行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执行IV类标准,环境噪声55-70分贝。
第78条垃圾量预测
远期规划生活垃圾生产量为1.15t/d。
第79条垃圾转运站
规划一处垃圾转运站位于官何路东头,面积0.25公顷。(垃圾中转站每0.7-1.0k㎡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50㎡,与周围建筑间隔不小于5m。
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m,占地面积不小于40㎡。
第80条水污染综合治理
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于有污染性的工业的水污染进
行重点整治,其工业废水应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二级标准。
第81条水环境保护
重点加强重要河流和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全区域水环境保护控制。严禁工业废水和
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道,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河道。
第82条噪声污染控制
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源、商业性和生活性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源,建立噪声达标区,确保居住区环境安静。增大城市绿化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合理组织城市交通和过境交通,降低非交通干道的交通噪声,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第七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防洪规划
第83条防洪标准
(1)镇区: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等级为城市Ⅳ级,排涝标准为3年一遇。
(2)村庄: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等级为乡村Ⅳ级,排涝标准为1年一遇。
(3)官庄河设防标准为20年一遇,其他小型河道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
第84条防洪工程措施
(1))排涝沟中凡影响行洪要求的沟段及其桥涵,要逐步拓宽治理,拆除或重建。
(2)拆除沟道内及两岸的一切违章建筑,清挖沟道淤泥,确保行洪安全。
(3)为沟道施工、维护方便,沟道以内禁止修建构筑物,已有的应逐步拆除。
第85条非工程措施
(1)制定法规,对排涝沟加以保护,严禁侵占沟道、堵塞沟道现象发生。
(2)设置专门的管理、维修机构,定期对沟道清淤、维护,确保沟道的排涝能力达到设计标准。
(3)加强镇区外围沟渠建设。
第二节消防规划
第86条消防标准
按照国家消防规划规范要求,消防车5分钟到达责任区内不利点,每个消防站服务
范围为4-7平方公里。消防通道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道路消防栓间隔严格按照小于或等于120m、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的要求设置。
第87条消防设施布局
规划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一处,为二级普通消防站,按标准配备消防人员与车辆。
表12.规划消防站情况一览表
位置 |
占地面积(ha) |
|
1 |
官何路东头 |
0.25 |
第88条重点消防区域
规划确定城镇重点消防区域为行政管理中心、学校、文化用地、体育用地、商业金融用地、集贸市场用地。
第89条消防供水
消防供水系统能够充分保证同一时间灭火次数3次的用水量(灭火延续时间不低于3小时),市政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市政消火栓全面达标,覆盖率达到100%。
采用多水源供水方式,一方面依靠城市给水管网,另一方面官庄河以及消防水池作
为消防备用水源,达到多水源供水,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用水由城市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当给水管网内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应同时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拴或其消防设备的水压和水量要求。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最不利点消火拴压力不小于0.1Mpa,流量不小于10~15L/s。
室外消火拴沿道路设置,距路边不应超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间距不超
过120米。
第90条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间距不大于150米,宽度不小于6米,长度超过120米的尽端式消防车道,原则上应设不小于15×15米的回车场或回车道,确有困难的,应按国家规定分级设置。
第三节人防规划
第91条人防规划
本次规划确定人防规划内容如下:
(1)富官庄镇应参照沂水县设防标准,按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城镇防灾系统,增强城镇综合发展能力与防护能力,达到最佳的建设与防护效益。
(2)疏散过密的建筑与人口,在各项建设中留出足够的绿地、广场和疏散通道,减轻灾时人口疏散的压力。
(3)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输送设施的管理,对易燃易爆的化工等工业企业及主要加油站、危险品仓库、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基本设置于城市外围和城镇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加油站等应划定安全距离。
(4)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要做到上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疏运,以增强灾时应受能力。道路宽度及两侧建筑物高度需满足:
道路宽度+两侧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1/2(Hl+H2)+4~8m(H1、H2为两侧建筑物高度)。
(5)建立城镇灾害预测和应急预警系统,加强城镇要害部位的保护,健全城镇防灾组织机构。
第四节抗震规划
第92条抗震规划
规划富官庄镇为七度抗震设防区。
镇区内的防震措施为:
1)抗震加固和新建设防相结合。抗震加固是城中抗震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应是抗震防灾计划的一部分,并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新建设防是依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对新建工程进行抗震设防,是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最基本措施。
2)要避免人口过于集中,建筑物过于密集,严格控制建筑密度。
3)新建的住宅区、工厂、学校等单位,都应按1至2平方米/人标准设置公共绿地和运动场地;已建住宅区,也应适当增加绿地,同时加设取水措施。
4)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和其它空地为避震疏散场地。避震疏散用地应达到每人不少于1平方米,疏散半径在1000米以内。避震疏散场所应就近安排、在对外通道附近不得有高大建筑物和危险建筑、远离次生灾害源,且有自来水及自备水源。对规划避震场所应加强管理,地震时能立即投入使用。
5)以城镇主干路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疏散救援通道,干路为次要疏散救援通道,各级疏散通道须设醒目标志。各级疏散救援通道需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道路中心线至建筑红线距离应大于建筑高度的一半。
第93条生命线工程规划
生命线工程是城市的主命脉。主要包括交通,供水、供电,通讯,医疗、消防、粮食等系统,一旦遭到破坏,城市就会处于瘫痪状态,甚至导致次生灾害的发生。
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防灾规划的重点是交通干线中不易修复的桥梁、主要输电设备、重点医院、广播、电视、通讯工程、供水构筑物及供水主要通道、粮食供应及消防设备等。提高生命线系统的措施主要有:
(1)提高设施的设防标准。
(2)保证设施的充足备用率。
(3)加强设施地下化。
(4)对设施的节点进行防灾处理。
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94条规划年限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第95条城镇规模
预测2020年镇区人口规模为1.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90公顷,人均90平方米。
第96条重点建设内容
1.镇域部分
(1)逐步建设完善各农村新型社区的配套设施。
(2)启动镇区周边村庄和规模较小村庄(主要是自然村)的迁村并点工作。
2.镇区部分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镇区投资环境
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措施,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垃圾中转站、锅炉房、消防站,改造自来水管网,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建设燃气管网及供热管网。
(2)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提高城镇服务水平
1)加快城镇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打造城镇商业中心,体育中心、商务中心,建设城镇中心公园。
3)规划扩建医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4)建设养老院,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5)建设体育及市民文化活动中心。
(3)推动城镇道路建设工程,完善城镇路网骨架
根据发展需要,改造完善现有路网,并尽量增加新的道路,提高路网密度,搞好路面铺装,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形成良好的道路骨架雏形。
拓宽改造孔徕路、富民路、官何路的建设,建设停车设施和长途汽车站。满足内部交通与对外交通的需求。
(4)塑造绿化景观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1)建设滨河公园,塑造城镇景观中心。
2)开展孔徕路、富民路、官何路沿线的道路绿化改造和景观建设,塑造独具特色的城镇景观轴线。推动官庄河沿河休闲绿化带的建设。
第九章建设管理控制规划
第97条强制执行用地
这类用地主要具有如下属性
(1)全局性。该类用地的布局及规模确定,主要从城镇性质、规模、发展目标、用地发展方向及镇区周围的自然条件等因素着手,体现了镇区的整体利益与全局性。
(2)公益性。此类用地的开发与建设,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从全局出发,更好地为镇区的整体效益,为镇区的全体居民和外来人口服务,而不是如何获取最更多的利润。此类用地一般由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负责管理和实施。
(3)计划经济性(或刚性)。此类用地和设施不能自由地买卖,一般不应进入土地市场。规划一旦确定,就须由政府统一垄断、控制、不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确保用地的属性、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具有很强的计划经济性(刚性)。
(4)优先选择性。由于这类用地的全局性、公益性和计划经济性,因此在镇区用地布局中优先考虑这类用地的设置。在满足镇区整体布局的情况下,其它用地要服从此类用地的选择。
其内容主要包括:
(1)镇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区。
(2)镇区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行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3)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镇区主干道的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镇区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4)镇区防灾工程,包括:镇区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防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5)镇区建设规划,包括:镇区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第98条控制引导用地
这类用地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1)全局性。此类用地对城市整体效益和公共利益有较大影响,能够到镇区的布局结构,如中心区、工业区、大型居住区等,应站在全局利益上,综合确定这类用地的布局。
(2)控制引导性。为了城市的整体利益和城市的布局结构,此类用地必须在镇区规划中指定的范围内建设。在此范围内,该类用地可根据需求选择位置,确定面积。
(3)市场调节性(或弹性)。此类用地为非公益性用地,其建设多带有很强的商业性,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政府不可能也无必要对这类用地进行垄断,而完全可以有计划地进入市场。在控制范围内,此类用地遵循一定的土地使用准则,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选择余地。这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
其内容主要包括:
(1)影响镇区总体布局的大型公共设施:行政中心、商业金融中心、文化娱乐中心、体育中心等。
(2)大型一、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用地。
(3)大型仓储和危险品仓库。
(4)大型批发市场。
(5)面积较大的居住区用地。
第99条灵活选择用地这类用地具有如下属性:
(1)局部性。此类用地不论布置在城市中何处,都不会对城市整体效益、公众利益和城市布局产生大的影响,仅仅是个体自身或局部利益会产生变化。
(2)兼容性(弹性)。城市是城市中一切活动的载体,这些活动多大都离不开城市的基本元素——土地。城市中各种不同活动对土地有种种不同的使用要求,市场经济条
件,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传统的“非此即彼”的土地划定方式,已不能完全胜任目前规划管理的需要。因此,对该类个体性强、相互联系少、对城市整体利益影响小的用地,不作过多的限制,在与相邻地块相互满足条件下,可混合布置,灵活选择。
(3)市场性。此类用地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最大,可完全进入市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自由买卖。这是土地作为特殊商品,真正体现其价值规律的大舞台。
城市规划区内的其它用地为灵活选择用地,其开发建设可按《建设用地适建性一览表》的要求执行。
第100条道路红线
确定城市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置、宽度及交叉口用地范围;界定道路用地范围,
控制各类道路沿线建(构)筑物的建设条件。红线内的土地不得进行任何建设。
第101条道路红线控制要求:
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经批准可以按规划建设绿化、市政公用地上、地下杆(管)线、交通管制设施、道路环卫设施;不得建设与市政公用设施无关的杆(管)线和非城市公用的配电设施、通信设施、环卫设施、交通管制设施。
临街单位增设或改变出入口位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已有建筑只能维持现状或进行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增加面积的简单维修。
严格控制道路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要有据相关规定向外侧退让。
第102条城市蓝线
划定官庄河等边界、保护范围界线,划定河道中心线、河道上口线、河道保护线。
在以上保护线范围内,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影响城市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不得
建设影响河流防洪排涝的设施及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103条城市蓝线控制要求
城市蓝线控制原则上不得随意减少或改变水域及其保护线范围。在城市蓝线范围内
禁止下列活动:
1、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2、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3、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4、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5、在河道水域及河道保护线范围内不得建设除防洪除涝必需的设施以外的其他任何设施。
第104条城市黄线
划定长途客运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的控制范围。
划定一座变电站、一座垃圾转运站、一处消防站等公用设施的控制范围。
第105条城市黄线控制要求:
城市黄线应当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或减少城市黄线的范围。
1、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2、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3、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4、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5、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106条城市绿线控制要求
在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的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要严格保护位于绿化范围线内的绿化植被和水域沟渠的面积,加强绿化尚未覆盖地区的绿化造林工作。
居住社区绿化应结合居住社区中心布置,其绿化规模为强制性指标,具体位置和形态为指导性指标。
在绿线控制范围内,允许安排与绿地功能相关的设施,严禁与绿化用地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位于绿线控制范围内与绿地功能无关的企事业单位、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等,
应逐步迁出绿线控制范围。
第107条城市橙线
城市橙线是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大型
的公建设施的用地范围界线。
划定行政办公用地、文化用地、中小学校、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医疗卫
生用地的范围。
城市橙线控制所确定的设施规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位置和布局可根据具体需要,在其所在街坊范围内合理调整;禁止擅自将公益性公共设施转变为经营性相关设施等行为。
第十章实施建议
第108条实施建议
1.增强城乡规划法律意识,统一城乡规划管理
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依据《城乡规划法》,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此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本规划。沂水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富官庄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2.处理好总体规划和下一层次规划的衔接
在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富官庄镇人民政府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必须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富官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应报沂水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在镇、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富官庄镇人民政府报沂水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节约用地意识
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相衔接,促进城镇综合效能的发挥。逐步实现实现建设用地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为“集约型”发展,土地开发由开发增量型逐渐转为盘活存量型,提高节约用地观念,加强对建设质量
的控制。
4.统筹协调,实现区域发展的可持续
加强与上位城市以及周边乡镇的区域协作,应通过区域协商,明确各乡镇在产业协作和区域分工以及环境保护上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实现真正的可持续性发展。
5.加强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1)富官庄镇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2)富官庄镇总体规划在报沂水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富官庄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富官庄镇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在报送审批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富官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3)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在本规划批准后,进行大规模、持久地总体规划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城市规划意识,提高社会各界执行本规划的自觉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4)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5)积极倡导公众参与总体规划的各项讨论、批评、监督和献策,支持规划实施。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和杜绝规划与建设中的不正之风。
第十一章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经批准后,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文字为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本规划由富官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由沂水县人民政府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一现状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名称 |
类别 |
面积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代码 |
(ha) |
(%) |
||
居住用地 |
R |
65.5 |
76.92%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地 |
R2 |
3 |
4.57% |
三类居住用地 |
R3 |
47.5 |
72.35%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A |
12.87 |
19.60%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A1 |
2.47 |
3.76% |
教育科研用地 |
A33 |
8.07 |
12.29% |
|
医疗卫生用地 |
A5 |
2.33 |
3.55% |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B |
7.57 |
11.53% |
|
其中 |
商业设施 |
B1 |
7.46 |
11.36%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B41 |
0.11 |
0.17% |
|
工业用地 |
M |
—— |
0 |
|
物流仓储用地 |
W |
—— |
0 |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S |
8.25 |
12.57% |
|
公用设施用地 |
U |
0.87 |
1.33% |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G |
0.59 |
0.90% |
|
镇区建设用地 |
80.65 |
100.00% |
附表二2035年规划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名称 |
类别代码 |
面积 |
占建设用地 比(%) |
人均占地 面积(㎡) |
||
(ha) |
||||||
居住用地 |
R |
38.79 |
38.79% |
33.73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 地 |
R2 |
38.79 |
38.79% |
33.73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A |
11.85 |
11.85% |
10.30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A1 |
2.76 |
2.76% |
2.40 |
|
文化设施用地 |
A2 |
0.99 |
0.99% |
0.86 |
||
教育科研用地 |
A33 |
4.05 |
4.05% |
3.52 |
||
体育用地 |
A4 |
1.17 |
1.17% |
1.02 |
||
医疗卫生用地 |
A5 |
1.98 |
1.98% |
1.72 |
||
社会福利用地 |
A6 |
0.90 |
0.90% |
0.79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B |
9.21 |
9.21% |
8.01 |
||
其中 |
商业设施 |
B1 |
7.73 |
7.73% |
6.72 |
|
娱乐康体用地 |
B3 |
1.23 |
1.23% |
1.07 |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B41 |
0.24 |
0.24% |
0.21 |
||
交通设施用地 |
S |
21.62 |
21.62% |
18.80 |
||
其中 |
城市道路用地 |
S1 |
20.82 |
20.82% |
18.11 |
|
交通场站用地 |
S4 |
0.81 |
0.81% |
0.70 |
||
公用设施用地 |
U |
0.36 |
0.36% |
0.31 |
||
绿地 |
G |
18.17 |
18.17% |
15.80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G1 |
17.88 |
17.88% |
15.55 |
|
防护绿地 |
G2 |
0.29 |
0.29% |
0.25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86.96 |
注:远期2035年镇区规划人口1.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