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里堡镇城镇总体规划2024
索 引 号: | yishuisslbz2401108/2024-000005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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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四十里堡镇城镇总体规划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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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鲁发【2007】23号),结合四十里堡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建设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指导四十里堡镇城镇建设活动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依据。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5、《镇规划标准》(2007年5月1日);
6、《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鲁发【2007】23号) ;
7、《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2005年4月12日);
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9、《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10、《沂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11、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有关乡镇规划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以四十里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为依据。正确处理好规划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之间的关系,突出城镇的区域性中心功能,增强城镇经济发展潜力,提高城镇竞争力,合理把握新农村建设时代发展的特征和规律,统筹城乡发展。
2、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原则
从沂水县的角度来分析四十里堡镇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四十里堡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和协调机制,同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四十里堡镇与区域发展、区域生态控制的和谐统一。
3、集约用地的原则
对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建设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结合工业用地类别和管理主体,集约利用工业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控制,避免土地浪费。
4、突出特色的原则
保护生态环境,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展现城镇特色。
5、宏观控制、分期实施的原则
规划力求城镇建设的每个阶段既具有其完整性,相互之间又有良好的衔接,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近期建设为远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2—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第六条规划区范围
规划范围为建设用地及因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本次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为:西至长深高速公路;北至田家庄;东至三十里东桥;南至镇区火车站,总面积15.54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目标
1、总目标
充分发挥四十里堡镇既有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交通优势,围绕“打造沂水县交通重镇、经济文化强镇、建设和谐锦绣四十里”的发展思路,以“一主两副”为核心,以交通为发展轴线,做优做美生态、做大做强工业,做特做旺商贸服务业,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积极完善以县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已良好的区位和完整的交通体系为支撑,促进工业园区和物流业的建设,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努力提升镇村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加强与沂水县城区衔接;推进新农村建设,将四十里堡镇建设成为山东省经济强镇,和谐发展的典范。
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 50%
国内生产总值 5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
农民人均纯收入 45000元,年均增长10%左右
3、城镇建设发展目标(2030年)
人均道路面积 16 m²
道路硬化率 10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8.6 m²
绿化覆盖率 大于45%
自来水普及率 100%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 120升
人均年生活用电量 800度
电话普及率 40部/百人
燃气气化率 90%
供热普及率 80%
污水处理率 85%
SO2年日平均浓度 小于0.04mg/ m³
TSP年日平均浓度 小于0.10 mg/ m³
第八条城镇发展战略
1、区域协调战略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合理安排人口、产业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整合城乡空间资源,有序推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镇区集中的策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资源、互为市场,协调发展。
2、接轨县城战略
县城是沂水县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带。四十里堡镇通过农业资源和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与县城的产业分工,谋求与县城的错位发展,加强在人才、信息交流、道路市政建设等方面的有机联系。
3、城镇化战略
吸引产业与人口向镇区集聚,扩大城镇规模;加快镇域和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结合旧村改造和新区扩张,改善镇区景观质量。
4、挖潜推优战略
调整工业结构,由食品加工和冶金制造的初级生产转变为深度加工和综合开发,适当延伸其产业链。
5、特色三产战略
充分利用地处区域交通枢纽的优势,发展物流、仓储以及服务于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的第三产业。
第九条人口预测
近期(2015年):全镇总人口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万人;
远期(2030年):全镇总人口9.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5万人。
第十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2015年):24.8%;
远期(2030年):50%。
2、巩固、扩大优势产业部门。
实施规模经济战略,降低产品成本,不断开拓市场。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前向、后向、侧向的关联产业。防止无关产业盲目聚集。
3、不断配置区内新的产业。
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提高地区经济的结构弹性,避免支柱产业过分单一。
第十二条产业发展方向
1、农业
依托现有农业基础,充分挖掘本地发展潜力,优化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普及农业技能培训,在稳步发展瓜果和经济作物产业的同时,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加大扶持蔬菜产业和果品生产。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引导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过渡。
2、工业
以经济开发区四十里堡项目区为依托,通过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交通方便快捷、城镇功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社会环境优良的优势发展区:以兖石公路,大力发展商贸经济,形成特色商贸经济带;以长深高速公路出入口为重点,积极向县城以及外部靠拢,联袂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一类工业项目;镇区南侧以盛源食品厂等企业为龙头,建设绿色食品、服装加工生产基地;火车站片区结合现有工业项目着力打造以鼎铭铝业为核心的铝型材加工基地,结合东部沿海大动脉--胶新铁路、运煤专线及筹建中的青临铁路,打造以服务整个县域乃至更大范围的物流园区,培养山东盛顺物流、福泰物流等重点的商贸流通基地,以申和益、盛源、东旭食品为龙头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3、第三产业
做好商贸流通工作,积极推进农村超市建设,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体系。抓好各类专业市场的管理和培植。
表1 四十里堡镇村庄合并方案
名称 |
被合并村庄 |
人口规模 |
|
镇域中心 |
镇区 |
四十里 |
30000 |
王家庄 |
|||
吴家沟 |
|||
西李家庄 |
|||
郭家官庄 |
|||
皂角树 |
|||
镇域次中心 |
火车站组团 |
刘官庄 |
7500 |
韩官庄 |
|||
小薛庄 |
|||
周官庄 |
|||
康官庄 |
|||
卓家屯 |
|||
孙家河 |
|||
镇域次中心 |
三十里组团 |
三十里村 |
7500 |
前岔河 |
|||
堡 前 |
|||
基层村 |
薛家河 |
800 |
|
基层村 |
欧家庄 |
1000 |
|
基层村 |
邴家庄 |
800 |
|
基层村 |
连家湖 |
800 |
|
基层村 |
双泉 |
双 泉 |
800 |
唐官庄 |
|||
草 场 |
|||
基层村 |
金场 |
金 场 |
800 |
双 河 |
|||
基层村 |
洪沟 |
洪 沟 |
800 |
石山子 |
|||
小赵家屯 |
|||
斗子官庄 |
|||
农村社区 |
杨刘沟 |
刘家沟 |
600 |
杨家沟 |
|||
农村社区 |
于家河 |
1200 |
|
基层村 |
西许庄 |
600 |
|
基层村 |
苑家庄 |
700 |
|
基层村 |
田家庄 |
600 |
|
基层村 |
西艾庄 |
西艾庄 |
600 |
肖家庄 |
|||
基层村 |
林官庄 |
650 |
|
农村社区 |
新城沟 |
1100 |
|
基层村 |
后子河 |
800 |
|
基层村 |
石汪圈 |
石汪圈 |
800 |
李家寨子 |
|||
基层村 |
大李马庄 |
700 |
|
基层村 |
薛家马庄 |
850 |
|
基层村 |
程家马庄 |
800 |
|
农村社区 |
大孙马庄 |
大孙马庄 |
1800 |
家连汪 |
|||
基层村 |
孙家马庄 |
小孙家马庄 |
800 |
葛家马庄 |
|||
基层村 |
平子岭 |
600 |
|
基层村 |
小阿疃 |
小阿疃 |
800 |
柳 沟 |
|||
基层村 |
苍子坡 |
650 |
|
农村社区 |
北张官庄 |
700 |
|
基层村 |
吕官庄 |
吕家官庄 |
750 |
严家官庄 |
|||
基层村 |
约疃 |
西约疃 |
700 |
中约疃 |
|||
东约疃 |
|||
基层村 |
宅 科 |
600 |
|
基层村 |
南王家岭 |
700 |
|
基层村 |
海子后 |
大海子 |
600 |
中海子 |
|||
赵家庄 |
|||
基层村 |
大赵家屯 |
600 |
|
农村社区 |
吴家安子 |
1200 |
|
基层村 |
上李家庄 |
800 |
|
基层村 |
南许家庄 |
750 |
|
基层村 |
上 店 |
700 |
|
基层村 |
下 店 |
650 |
|
基层村 |
袁家庄 |
800 |
|
基层村 |
大李家庄 |
600 |
|
基层村 |
孟家庄 |
800 |
|
农村社区 |
焦家庄 |
焦家庄 |
1200 |
牛家庄 |
|||
青龙官庄 |
|||
基层村 |
西崖 |
西 崖 |
800 |
后 河 |
|||
蒋家庄子 |
|||
基层村 |
魏官庄 |
魏官庄 |
800 |
马官庄 |
|||
农村社区 |
东艾家庄 |
1500 |
|
基层村 |
刘春岭 |
600 |
|
基层村 |
贾家庄 |
贾家庄 |
600 |
夏家庄子 |
|||
基层村 |
薛官庄 |
谷官庄 |
700 |
薛官庄 |
|||
基层村 |
老官庄 |
老官庄 |
800 |
许官庄 |
|||
农村社区 |
石碑官庄 |
1500 |
|
基层村 |
东李家庄 |
750 |
|
农村社区 |
漩沟子 |
漩沟子 |
800 |
北王家岭 |
|||
基层村 |
小官庄 |
600 |
|
基层村 |
佟官庄 |
650 |
|
基层村 |
南张官庄 |
800 |
|
基层村 |
张家庄 |
700 |
1、职能结构
表2 四十里堡镇居民点布局规划
类型 |
总人口(人) |
数目(个) |
居民点 |
职能 |
镇区 |
30000 |
1 |
镇域经济辐射源,在未来的发展中将集中体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
|
火车站组团 |
7500 |
1 |
镇域次中心,服务于全县的物流中心 |
|
三十里组团 |
7500 |
1 |
镇域次中心,镇域内商贸中心 |
|
农村社区 |
11600 |
10 |
后岔河、石碑官庄、焦家庄、三十里、于家河、刘家沟、焦家庄、吴家安子、东艾家庄、大孙马庄、漩沟子、北张官庄 |
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发展初等服务业,为自身及周围农业社区提供服务 |
一般村 |
33400 |
45 |
其它村庄 |
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和加工业。 |
3、空间结构
根据四十里堡镇域村庄合并情况,合并后形成““一主两副,两条轴线,10个片区中心,45个一般村”的均匀分布的空间格局。
第十五条主要线路规划
规划首先要尽量增加村镇道路,进一步提高路网密度;其次要加强路面铺装,主要道路全部硬化。
一级公路:长深高速公路、省道兖石路。
三级公路:为沟通村与村间的支线公路。
以上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10米。使镇域内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之间道路成环成网,保证各个居民点之间都有便捷的联系。
立足镇驻地综合交通平台,发展联动城乡的公共交通网络,有利于组织形成“居住在乡村,工作在城市”的新型空间组织模式。
第十六条客运站规划
规划在镇区新建一处三级客运站,用地规模为1.51公顷。
第十七条公共设施规划
为满足城乡发展的需要,规划统筹城乡社会服务设施布局,社会服务功能由城镇向农村的延伸。社会服务设施规划按村镇等级分级布局,等级高者规划布局的服务设施档次高,服务范围大,服务设施齐全。
镇区:镇域中心,服务于全镇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职能均分布于此,设置医院、大型商贸金融,初级及以上中学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综合社区:配套小学、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百货商店、体育健身场、居委会、垃圾收集站、公厕、农贸市场(农业服务设施、文体)等。
一般村:设必需的服务设置即可,如商店、卫生室、幼托等。
第十八条市政设施规划
现状镇域三个水厂供水,规划镇域供水普及率达到100%,规划镇域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为100升∕人Ÿ日,根据水库服务范围,除镇区外张家官庄水库服务人口为10450人,北李庄水库服务人口为15950人,除镇区外卓家屯水库服务人口为12000人,则需水量分别为0.1万m3/日、0.16万m3/日、0.12万m3/日。规划远期张家庄水库需向镇区供水2.3万m3/日,卓家屯水库需向镇区供水1.0万m3/日。
综上所述,规划张家官庄水厂规模为1.1万m3/日,北李庄水厂规模为0.16万m3/日,卓家屯水厂规模为0.85万m3/日。
表3 镇域供水设施一览表
水厂名称 |
服务范围 |
水厂规模 |
张家官庄水厂 |
镇区兖石路以北、金场、杨刘沟、于家河、西许庄、苑家庄、田家庄、西艾庄、林官、庄新城沟、后子河、石汪圈、苍子坡、北张官庄、吕官庄、宅科等社区及村庄 |
1.1万m3/日 |
卓家屯水厂 |
镇区兖石路以南、薛家河、欧家庄、邴家庄、连家湖、大李马庄、薛家马庄、程家马庄、大孙马庄、孙家马庄、平子岭、小阿疃、小薛庄、后岔河、南张官庄、张家庄等社区和村庄 |
0.85万m3/日 |
北李庄水厂 |
双泉、洪沟、约疃、三十里、南王家岭、海子后、大赵家屯、焦家庄、西崖、魏官庄、东艾家庄、刘春岭、贾家庄、薛官庄、老官庄、石碑官庄、东李家庄、漩沟子、小官庄、佟官庄、周官庄村庄及社区 |
0.16万m3/日 |
第十九条管制分区规划
规划镇域空间划分为三类空间: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分类实施政策引导。
1、区划范围
主要包括:生态廊道、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留地、历史文物保护区、市政走廊、公共绿地和基本农田、撤并掉的村庄和要搬迁的村庄。
生态廊道:指滨河、沿铁路、高速公路与镇域边界之间的用地为防护林带;兖石路(除镇区段外)两侧设置20米的生态防护带,高速公路两侧设施50米绿化带,铁路两侧设置60米防护绿带。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库上游1000米、周边100米内不允许安排建设项目以及其它相关的有污水水库水质的行为。
重要湿地:指城市地区范围内具有一定面积的自然或近自然区域,具有保持生物多样性、乡土物种保护和保存复杂基因库等重要的生态功能。
市政走廊:35KV架空线路走廊宽度为20米。
公共绿地:镇驻地、各工业园区的公共绿地。
基本农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对基本农田区进行严格保护,严禁非法占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撤并掉的村庄和要搬迁的村庄:规划期内要禁止新建住宅。
2、管制要求
该区内用地必须整体上永久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原则上禁止在区内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镇区、工业园区及规划保留村庄的建设发展区域为适宜建设区。分为优先建设区、拓展建设区和已经建成区。
(1)优先建设区
优先建设区是指本次规划期内依照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贯彻保护耕地的国策。
(2)拓展建设区
拓展建设区是指规划区内远景适宜进行开发建设的地区。
(3)已经建设区
规划基期已有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区。主要包括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以及周边已建设设施用地等。
2、管治要求
镇区、工业园: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用地安排应符合城镇相关规划的要求,构建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对于建成区实施调整、完善和更新,对于城镇新区实行整体开发的实施策略。应明确城镇和工业园建设规模及发展方向,鼓励规划区内村庄向城镇驻地搬迁。
村庄建设用地:结合用地、交通、生产确定居民点搬迁用地,完善配套服务、基础设施,改善乡村居民人居环境。鼓励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实行“村庄合并”,鼓励现状散布在村落的企业逐渐向镇区的工业(园)区集中。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临沂市和沂水县规定的标准。对按规划向镇区或工业园搬迁或集中迁建的农民和工业企业,应制定鼓励政策。
第二十二条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点、自然人文景观周边地区、二级地下水保护区、生态经济带、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三类用地。
2、管制要求
限制建设区内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在控制规模、强度下经审查和论证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镇区性质与职能
镇区性质:沂水县交通重镇,以食品加工、冶金、物流产业为主的工贸型小城镇。
镇区职能:1、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服务基地。
2、工业重点食品加工、冶金、服装、木材加工等。
3、依托交通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及交易市场。
第二十四条城镇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镇区人口1.8万人;远期(2030年)镇区人口4.5万人。
2、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256.1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43.43平方米。
远期(2030年):621.3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8.08平方米。
第五章 镇区总体布局规划
第二十五条用地发展方向
主要向西,限制向东,适度向南,北向对接。
第二十六条规划结构
两轴:指城镇空间拓展的两条轴线,分别为兖石路轴线和站前路轴线。
三园:第一园是指四十里堡北工业园区。第二园是指黄花河以南工业片区。第三园指火车站片区物流园区。规划将其打造为服务于县域的综合物流园区和冶金工业生产基地。
三区:第一区为:现状黄花河以东、北工业园以南的镇区。第二区为:黄花河以西、兖石路以南的居住新区。第三区为:为以后发展而预留的发展备用地区域。第四区为:三十里组团商贸区。
第二十七条布局规划
规划形成三大居住区,总用地169.35公顷,居住人口4.5万人。其中四十里组团人口3万人,三十里组团0.75万人,火车站组团0.75万人。
第二十八条实施措施
1、居住区的建设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旧区改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增加绿化用地,完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
2、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创造良好的景观环境,新建居住区建筑以多层为宜,可适当建设部分小高层,住宅间距考虑日照、抗震防灾及卫生安全等要求。
3、配套建设居住区中心。
4、镇区村庄住宅建设必须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以保证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二十九条工业用地布局
该类用地主要包括一类和二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主要分布于四十里堡镇项目区以西和镇区南侧二类工业区,形成紧凑集约的工业园区,发挥规模效益,并减少对其他功能分区的影响。四十里工业园规划用地84.87公顷。一类工业24.53公顷,二类工业60.34公顷。(其中火车站片区二类工业24.05公顷,由于经济开发区四十里堡项目区属于沂水县用地,所以此片区的工业用地不计入计算范围)
第三十条仓储用地规划
在规划南环路和兖石路、高速路下口处设置一处,以承接外来物流及为工业区为服务核心,用地性质可以与工业用地相兼容,规划面积3.22公顷。保留经济开发区内物流用地,规划面积1.33公顷。
另外,现状已经有两条铁路线路与现状火车站片区相连,现状已经形成了两个站场用地,已经有相关的物流企业落户此区域,而未来青沂铁路也将于火车站相对接,良好的区位和交通联系使得此片区一定会成为四十里堡镇乃至沂水县重要的物流与人员集散地,而且现状所以规划将提出火车站片区打造成为服务县域的物流园区,主要以服务县域货运物流和工业园区为核心,规划面积94.23公顷。
第五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三十一条行政管理用地规划
规划现状镇政府进行改造,在原址改建,结合周边的公共设施用地布局,体现高效、集约、便民的规划主导思想,规划面积2.88公顷。
第三十二条教育机构用地规划
规划教育设施两处。规划继续扩大和完善四十里第一中学,改善教学环境,更新改造老旧办公楼以及其他的办公设施。根据当地要求在现状中学以南规划一处中心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5.22公顷(含现有中学和小学)。另外在黄花河河西居住片区,新建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服务河西居住区,规划面积3.98公顷。更新改造三十里组团的中小学和职业高中,打造为镇域内的教育次中心。
第三十三条文体科技用地规划
镇区规划两处文体科技用地。第一处规划选址为政府东侧,作为全镇的文化科普中心,规划面积1.58公顷;第二处位于黄花河以西居住区,主要作为该区居民的文体活动中心,提高居民的文化生活水平,规划面积0.89公顷。
镇域集中社区均结合公共服务中心设置文体科技用地。
第三十四条医疗保健用地规划
规划镇区医疗保健用地以更新改造为主,规划用地在原址上扩建。医疗保健用地规划总面积为4.46公顷。
镇域各社区结合公共服务中心设置相应的卫生所,主要服务于社区居民。
第三十五条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镇区设立四条商业街。第一条:保留镇区现状的沿兖石路商业街,对沿街商业进行改造,改变以前盒装商业楼,在新开发地段设置沿街商业,规划面积12.16公顷。第二条:沿果四路设置沿街商业,用地范围南至兖石路,北至工业园路,规划面积3.09公顷。第三条为火车站出入口商业街,主要为火车站出入人流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商品、一般性商业服务、以及旅馆、餐饮服务等等,规划面积1.76公顷。第四条为三十里片区沿街商业楼,规划提出对现状沿街商业进行沿街改造,提升四十里堡东大门形象,引导片区向纵深发展,减小外部交通对附近居民的安全威胁。
另外,规划二处商业金融用地。第一处商业金融用地选址为高速路以东,结合物流园区进行设置,为工业园区以及物流园区提供商业金融服务等,依托便捷的交通优势和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建立批发交易市场,规划面积2.51公顷。第二处商业金融用地选址为火车站片区,结合火车站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为物流园区提供商业金融服务和为周边居民提供商贸场地,规划面积3.13公顷。
镇域各社区结合居住区中心设置商业用地。
第三十六条集贸市场用地规划
规划依据现状条件,规划两处集贸市场。四十里组团集贸市场为现状政府南侧的集贸市场,规划面积1.79公顷。三十里组团集贸市场是四十里堡镇内成交量最大的集贸市场,具有较好的人气和商业氛围,规划提出对其提出更新改造的要求,将其打造成全天型营业性质的商贸市场。
第六节 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十七条对外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在现有集贸市场东侧规划三级汽车客运站一处,规划面积1.51公顷。
第三十八条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道路网布局
镇区道路采用方格网状结构,并与镇域道路进行衔接。
规划四十里堡镇区道路分为主干路、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形成“三纵三横”的结构形式。火车站组团形成两横两纵的道路骨架。
主干路红线宽度为25~30米,干路红线宽度为20~25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5~20米。
规划主干路6条,分别为:兖石路、南环路、工业园路、果四路—站前街、西环路、中心街。
规划干路9条,分别为:益民路、健康路、顺兴路、人民路、振兴路、北环路、益寿路、兴业路、环站路。
支路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情况进行增加或减少。
2、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商业贸易比较集中的地区、公共设施附近,设置公共机动车停车场4处,规划用地共2.80公顷。规划停车场如下表所示。
表4 规划停车场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ha) |
位置 |
备注 |
1 |
高速路下口物流中心停车场 |
0.51 |
西环路和兖石路交叉口西南 |
规划新建 |
2 |
北工业区停车场 |
0.66 |
工业园路和顺兴路交叉口东北 |
规划新建 |
3 |
镇区中心停车场 |
0.34 |
文化路和兖石路交叉口东南 |
规划新建 |
4 |
火车站物流园停车场 |
1.52 |
环站路南侧 |
规划新建 |
合计 |
3.03 |
3、广场规划
规划三处集中广场,第一处为镇区南侧,作为镇区居民休闲游乐的场所,规划面积0.94公顷。第二处为现有的火车站站前广场,主要功能为交通集散,次要功能为休闲娱乐,规划面积5.07公顷。第三处为三十里组团现状职业高中南侧,规划面积2.06公顷,主要功能为附近居民休闲娱乐。
第三十九条生态结构规划
1、以沿路绿化为基础,构筑带状绿色生态长廊,贯穿四十里堡全镇域并与镇区绿地系统相融合。
2、维护瓜果之乡的自然生态特征,以农田生产为基础,建设镇域范围内的大环境绿化,维护地区生态环境。
第四十条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1、绿地格局
规划确定四十里堡镇绿地系统形成“两轴、三线、多点”的结构形式。
两轴:指沿黄花河和四十里东河两侧各设置60米的公共绿地,绿色廊道贯穿整个镇区,将镇区外良好的环境和风串联到镇区来。因为现状两条河流良好的在镇区穿插,规划不在单独设施大型公园绿地,将公园设计溶入到滨河绿化中区,这些公共绿地不仅其作为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污染隔离带,同时作为镇区居民的主要游憩娱乐场所。
三线:指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环路两侧沿路设置的防护绿地,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道路两侧设置20米防护绿带,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40米防护绿带。
多点:指在居住区组团中心、广场上设置的绿化景观节点。
2、道路绿化带规划
主干路两侧绿化带宽度分别为15~20米,绿化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20%;干路两侧绿化带宽度分别不小于10米,绿化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5%;支路两侧绿化带宽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十一条景观风貌规划
规划根据总体布局,规划设立“三处工业仓储景观区、三处居住景观区、两条景观风貌带、一处公建景观区”。
三处工业景观区:四十里堡项目区、黄花河以南工业园区、火车站片区,规划根据不同的工业园类型设置不同的色彩和建筑风格,使工业园建筑色彩丰富、明快,并与周围绿地相协调。
三处居住景观区:指黄四十里组团居住区、火车站居住新区和三十里组团居住区。居住用地以居住建筑为主,规划保持统一的建筑风貌,以白墙红瓦为基本色调,建筑高度以多层为主,公共建筑要和居住建筑进行协调,体量不宜过大,形成四十里堡镇特有的居住景观特色。
两条景观风貌带:沿黄花河和兖石路路形成的城镇建设景观风貌带。两条景观风貌带的建设对城镇整体风貌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促进四十里堡镇地区的整体发展起到纽带作用,规划两条风貌带两侧形成绿化浓郁、界面开敞、建筑造型良好的城镇形象,是四十里堡镇建设的精华之作。
一处公建景观区:为镇区公共服务设施组团,包括政府行政办公用地、教育设施用地、文体用地、医疗设施用地、广场用地等。
主要道路交叉口设立标志性景观节点,在建筑和环境设计上突出其地方特色和时代风貌。
第四十二条需水量预测
近期镇区总需水量为:1.02万m3/日;
远期镇区总需水量为:1.73万m3/日。
第四十三条水源规划
规划张家官庄水厂规模为1.1万m3/日,北李庄水厂规模为0.16万m3/日,卓家屯水厂规模为0.85万m3/日。
供水厂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自行进一步处理解决。
第四十四条供水管道
镇区供水管网布置采用环状网与枝状网相结合的形式,沿规划主干路及用水较为集中地区布置环状网,其它地区布置枝状网,以提高供水保证率,确保供水的安全可靠。兖石路以北区域主要由张官庄水厂供水,兖石路以南和火车站组团主要由卓家屯水厂供水。
给水管网采用生活、工业、消防共用的统一给水系统。供水水压按满足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0.28兆帕的需求考虑。消防时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不能低于0.1兆帕。
第四十五条水源保护
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和防护措施,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执行,并由供水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建立卫生防护制度。
1、在地下水取水井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
2、对地表水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不得堆放废渣、垃圾,不得从事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3、水厂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应保证良好的卫生和绿化。
第四十六条排水体制
规划四十里堡镇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四十七条污水量预测
近期污水量为:0.66万m3/日;
远期污水量为:1.15万m3/日。
第四十八条污水管网布置
污水的排放应充分利用地形坡度布置。沿兖石路、益民北路、滨河南路敷设污水主干管,沿南北向道路敷设污水干管,最终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综合处理。
第四十九条污水处理厂厂址、规模规划
四十里堡镇区设污水处理厂1座,位于南环路路北、黄花河东侧,规划用地面积1.0公顷。处理后的污水排入黄花河。规划污水处理厂规模为:近期0.7万立方米/日,远期1.0万立方米/日。另外,在火车站组团区南侧,河流北岸建设一处0.2万立方米/日的小型污水处理站。
第五十条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计算
规划采用临沂市的暴雨强度公式。
暴雨强度: ;
设计流量:Q=ψqF(L/S)。
式中:q——暴雨强度;Q——设计流量;
P——重现期(取1年);
ψ——径流系数(采用0.5);
F——汇水面积(ha);
t——设计降雨历时(min),t=t1+mt2;t1——地面集水时间(采用15min);t2——管内流行时间(min);m——延缓系数(管道采用2)。
(2)雨水管网布置
根据现状地势在车行道下布置雨水干管,最终将雨水就近排入河道、坑塘。
第五十一条负荷预测
近期总用电负荷为:3.03万千瓦;
远期总用电负荷为:6.49万千瓦。
第五十二条电力设施规划
规划镇区采用35千伏四十里堡变电站供电。四十里堡变电站近期规模保持不变,远期进行扩容,规划面积1.0公顷。
按用电半径1公里新建设10千伏配电站和开闭所。每座配电站、开闭所占地200平方米,位于用电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地段,可以结合居住小区或单位内部边角地布置。
第五十三条电网规划
规划10千伏配电线路采用地下电力电缆埋设,可分期建设。10千伏配电线路基本实现配网自动化并全部实现环网供电,敷设方位为东西路的北侧,南北路的西侧。
第五十四条高压走廊规划
35千伏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规划确定高压走廊宽度110千伏电力线为25米,35KV电力线为20米。
第五十五条话机预测
近期镇区话机数为:1.08万部;
远期镇区话机数为:2.70万部。
第五十六条电信局所规划
规划在振兴东路与兖石路交叉口西北角新建一处电信局所,用地面积0.15公顷。
规划电信线路敷设方式为地下通信电缆,宜综合考虑各弱电类线路的容量。线路敷设方位为东西路南侧、南北路西侧人行道下。
有线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同路布置,可与通信线路同时施工。
第五十八条邮政设施规划
规划在振兴东路与兖石路交叉口西北角,在电信局北侧设立一处邮政局,规划面积0.15公顷。
为方便居民社会文化生活的需要,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在主要道路交叉口、居民居住密集的地方设置一定数量的报刊亭、邮亭及信筒。
镇域各居民点内规划设置邮政所,以服务周边居民。
第五十九条热源规划
规划热源设在四十里堡镇黄花河以南二类工业园,实行集中供热,火车站组团和三十里组团采取分散式取暖方式。
第六十条供热管网
1、热网布置:规划采用枝状一级高温水网布局,走向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
2、管材:管径DN200及以下采用无缝钢管,管径DN200以上采用螺旋焊缝钢管,管材为Q235-B钢。
3、铺设方式:采用直埋方式铺设。
4、保温和防腐:热网应做防腐及保温处理,并考虑热补偿。
第六十一条燃气量预测
远期用气量为:年用气量为485.73万立方米/年。
第六十二条输配管网压力级制
规划以中压管网供气,工业用户和对压力有特殊要求的公建用户可直接引入中压天然气管,自行调节利用。中压一级系统供气通过设置调压柜或楼栋调压箱调节。
第六十三条管网布置
规划天然气管道近期采用枝状管网,走向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和大用户,远期待条件成熟时形成环状管网,提高供气可靠性。
第六十四条实施措施
1、在管道燃气不能普及的情况下,采用瓶装气供应,设立灌装点,统一规划管理。
2、结合现状农业生产特点,大力发展生物制气,多方面筹集资金,完善设备,实现镇域燃料结构的现代化。
3、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各类燃气设施按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
第六十五条布置的原则
1、管线带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
2、压力管让自流管。
3、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
4、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
5、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
6、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
7、新建的让现有的。
8、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
第六十六条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所有工程管线全部地下直埋,管线在道路下埋设位置如下:
凡南北向道路,西侧人行道设供电、给水和燃气管道,车行道下设雨水管道;东侧人行道设通讯线路、有线电视广播线路、供热管道,车行道下设污水管道。
凡东西向道路,北侧同南北路的西侧;南侧同南北路的东侧。
2、管道的覆土厚度: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的覆土厚度为1.4米,给水管道的覆土厚度为1.2米,燃气管道的覆土厚度为1.0米,供热管道的覆土厚度为1.2米,排水管道的覆土厚度随排水坡度而定,但起点覆土厚度不小于1.5米。
第六十七条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小于0.04毫克/立方米,悬浮物年日平均浓度小于0.30毫克/立方米。
2、水环境质量目标:饮用水达到一级标准,地面水达到二级标准,污水处理达标率为100%。
3、固体废弃物处理目标: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9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80%以上。
4、噪声环境质量目标: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小于70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
第六十八条环保分区规划
规划将镇区划分为三类环境保护区:
1、一类环境保护区
主要有镇区居住区、公共设施区等。要求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45-50dB(A),夜间为40-45dB(A)。
2、二类环境保护区
主要是商业物流区、公共服务区等,以居民生活污染和交通噪声为主。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执行一级标准;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0-55dB(A),夜间为45-50dB(A)。
3、三类环境保护区
主要是工业区、仓储区。该区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dB(A)。
第六十九条水体污染防治
1、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有效减少污染物对城镇主要河流的污染,排入水体的污水必须符合污水排放标准。
2、城镇与工业园污水排放远期实现中水回用,处理后的中水尾水做景观用水或进一步稀释后再排入河道。
3、加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4、饮水水源均为一级保护区,其它为二级保护区。
第七十条大气污染防治
1、二氧化硫污染控制
对大型燃煤设施实行SO2排放总量控制。
控制燃料硫含量。要求动力煤硫含量0.80%以下,未脱硫燃煤电厂硫含量0.7%以下,燃料油硫含量1.0%以下。
严格控制新建高污染的能源设施。严格审批新、改、扩建排放二氧化硫项目,确保区域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指标内。新建中小型工业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加强对镇域大气污染的防治。大力加强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施行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氮氧化物污染控制
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有效降低单车排放。逐步推广燃煤的脱硝技术,有效遏止城镇和工业园NOx排放量增长趋势。
制定NOx污染控制规划措施。控制工业源的氮氧化物排放,对现有燃煤设备进行改良,控制燃烧过程中NOx的生成,同时结合烟道气的后处理技术,控制固定源NOx的排放。
3、颗粒物污染控制
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建立和完善建筑业施工资质制度,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科学管理;由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订、细化建筑施工有关技术规范。
由环保部门和环卫部门牵头,制订有关工程建设和运输车辆、设施规范以及道路保洁操作规程,明确管理要求,实行环保、公安、环卫、交通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减少道路运输二次扬尘。
控制风蚀土壤扬尘,加大绿化建设,减少尘源。改变传统建设工程中毁绿早、复绿晚现象,实施边破土、边施工、边复绿的新模式。
4、远景目标规划
到2030年通过实行污染集中控制,改变能源结构和产业调整,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
第七十一条噪声污染防治
1、交通噪声
建设道路防护绿带。对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依法限期整改。
2、工业噪声
综合技术改造,降低现有机械设备噪声污染水平,新上设备必须符合噪声防治标准。
3、建筑噪声
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在生活区、文教医疗设施附近及其它需要安静的区域,夜间禁止施工。
4、区域环境噪声
城镇噪声上限控制标准为:
居住区:白天平均噪声55分贝,夜间平均噪声45分贝。
工业、商业区、一般道路:白天平均噪声60 分贝,夜间平均噪声50分贝。
交通干线:白天平均噪声70 分贝,夜间平均噪声55 分贝。
第七十二条固体垃圾处理
在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的活动,延长上下游企业产业链,推进企业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无法资源化的废弃物,可通过增收处理费的方法用来减少产生量。
第七十三条规划目标
1、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全日制保洁,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近期30%,远期60%。
2、生活垃圾袋装化率近期80%,远期100%,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100%。
3、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近期80%,远期100%。
4、按部颁标准二类以上水冲式公共厕所比例近期50%,远期80%。
5、清运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率近期50%,远期90%。
第七十四条垃圾量预测
近期为:2.16吨/日。
远期为:4.5吨/日。
第七十五条环卫设施规划
1、垃圾转运站
规划建设1处垃圾转运站,位于南环路与兖石路交叉口东南,为全封闭型,占地面积0.50公顷。
2、垃圾填埋场
垃圾填埋场占地近期占地1.0公顷,远期占地2.0公顷,共占地3.0公顷。
3、垃圾收集点和废物箱
规划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其垃圾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
废物箱设置于道路两侧或路口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废物箱样式以美观实用为主,与城镇环境相协调。
废物箱在道路上的设置标准如下:
商业街道:50~100米;
主干路、干路:100~200米;
支路:200~400米。
4、公共厕所
新建住宅区及和改造区按居住人口每4500人1座、1平方公里3座标准设置,每座占地15~25 平方米。商业、车站人流量较大地区按人流每千人6平方米设置,每座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公厕均采用三格化粪池处理,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共设11座厕所。
5、环卫车辆
环卫车辆近期为5辆,远期13辆。配套停车场建设按200平方米/辆标准配套。规划环卫车辆机修场结合环卫管理站、环卫停车场设置。
6、环卫管理
规划在四十里堡镇镇区设环卫站一处,选址结合现状垃圾转运站设置,环卫站结合环卫车辆停车、简单修理、基本管理用地设置,建筑面积800~1000平方米。
第七十六条防洪标准
规划四十里堡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涝标准为5年一遇。
第七十七条防洪、防涝工程设施
规划对现有河道进行治理,扩大其过水断面,局部河段设置提水泵站。
充分利用现状坑塘形成的水面进行滞洪。
完善镇区雨水管道,使镇区内雨水能够顺利排出。
第七十八条防震标准
四十里堡镇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8度设防。地震破坏后将产生严重后果的建筑物、构筑物,如大型油库、重要的供电、供水、通信工程等,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提高一度设防。
第七十九条防震措施
1、严禁在镇区和工业区内布置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仓库。
2、严禁在城镇道路、广场及其它空旷场所如公园中的草坪和体育场等用地内建设构筑物和建筑物。
3、根据地质情况,确定土地的用途,地质条件较差的地段严禁建设,可作为绿化用地。
4、严格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重要建筑物均要作场地稳定评价及地震危险性分析。
第八十条避震疏散规划
规划人均占有避难场地占地不小于4平方米。
避难场所按以下原则选择:
1、尽量利用公园、绿地、游园、操场、贸易市场等空旷场地。
2、周围无火灾源、爆炸源。
3、避开易产生局部塌陷,地震的地质复杂地段。
4、具有洁净水源或易于铺设临时供水线的地方。
5、就近疏散,疏散距离宜在0.5公里之内,最远不大于1.5公里。
第八十一条消防责任分区
规划将四十里堡镇区作为一个消防责任区。
第八十二条消防站规划
规划设置1座二级普通消防站。规划设立一处消防站,位于滨河西路和工业园路交叉口东南。规划面积0.37公顷。
距离镇区较远的大型企业可考虑设置企业专职消防队。
规划配备大型水罐、泡沫及联用消防车,大功率排烟、照明车和适用的抢险救援车,购置足够的自救防护装备。
第八十三条消防通道规划
工业园路和南外环路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通道,其它道路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通过。
禁止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堆放东西,任意停车,确保消防抗灾抢险道路快速通畅。镇区消防通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60米,沿街消防通道的进出口不应大于150米。消防通道的净宽和净高均不小于4米。在大型商场、市场、油库、燃气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通道。
第八十四条消防供水规划
完善供水管网系统,提高供水覆盖率。规划要求供水系统最不利点的消火栓给水压力不少于0.1兆帕,流量不少于15升/秒。
在供水管网暂未到达之地,必须开辟相应的消防贮备水源,以备消防急救时取水需要。
消防取水设施的消火栓,统一使用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消火栓沿街道进行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在主要交叉路口应在各个方向设置消火栓。
第八十五条消防供电规划
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商业密集区内,实现双回路供电。
在各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设置双回路供电。
第八十六条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城市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
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贮存单位的安全审查,在居民点附近严禁生产化学危险品、布置危险品贮销企业,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防范措施的生产、贮销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对于涉及城镇生产、生活必需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的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布置要求,经消防机构审核同意,严格依照安全防范措施进行。
规划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尽量相对集中贮存和管理。并根据不同物质的特征和使用情况,留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措施
对大型市场、大型商场、文化娱乐设施等重要建筑及新项目,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经常检查制度。在项目建设时,必须将消防设施纳入项目预算,对现状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限期进行整改。
第八十七条人防工程建设
1、指挥工程
规划建设四十里堡镇人防指挥中心1处,位于四十里堡镇政府,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2、人员掩蔽工程
规划共需建不小于9000平方米的掩蔽工程。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共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各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居住区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防空工程,战时以居民掩蔽为主,防空地下室内项目应尽量配套齐全。
3、专业队伍工程
通信专业队工程:规划设通信站1处,可结合四十里堡镇电信局进行设置。
医疗救护工程:结合规划医院设置1处急救站,病床不少于150张。
抢修专业队工程:规划设多处抢修人员掩蔽工程,布置在各分区公共绿地内。
第八十八条“生命线”工程设施防护
“生命线”工程的管线要结合人防疏散干道建设,修建综合地下管沟。
1、逐步建设一定规模的地下变电站,输电线路应埋在地下,埋深不小于1.5米。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应急发电设备。
2、变电站提高一度设防。对重点生命线工程供电要有双回路系统。
3、通信系统应按《邮电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暂行规定》进行加固,将邮电通讯、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与交警答对指挥中心,消防中心结合在一起。城镇通信电缆要全部埋在地下,埋深不小于1.5米。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污染,规划修建2~3座地下储水设备。
5、供水管网采用环状系统,地基条件差的地方,在管道接头处进行加固。城镇供水管道要全部埋在地下,埋深不小于1.5米。
6、排水防洪,注意避免次生灾害发生,防洪设施提高一度设防。
7、煤气管道一律埋入地下,埋深不小于1.5米,要制定防止事故发生和灾害蔓延的应急措施。
第八十九条 近期建设项目
近期建设项目如表5。
表5 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类别代号 |
名称 |
面积(ha) |
位置 |
|
R |
R2 |
黄花河以东居住区 |
46.45 |
黄花河以东 |
黄花河以西居住区 |
10.76 |
黄花河以西 |
||
C |
C1 |
镇行政办公用地改造 |
2.88 |
兖石路以北现状用地 |
C2 |
四十里中小学改造 |
3.69 |
现状四十里中小学用地 |
|
中心幼儿园 |
0.6 |
文化路与富强路交叉口东南,现状体育场以南 |
||
C3 |
四十里堡镇文体中心 |
1.58 |
文化路与富强路交叉口东南,规划幼儿园以南 |
|
C5 |
兖石路商业街新建及改造,果四路商业街新建,火车站商业街及其它居住中心商业用地 |
19.98 |
镇区范围内 |
|
C6 |
集贸交易市场 |
5.28 |
原址改造,兖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南 |
|
M |
M1 |
一类工业项目区(含经济开发区用地) |
65.57 |
县经济开发区、腾飞路与兖石路之间一类工业区 |
M2 |
二类工业项目区 |
54.34 |
黄花河以南二类工业园区,火车站二类工业区 |
|
S |
S2 |
四十里广场 |
0.97 |
现状政府前 |
T |
T1 |
对外交通用地 |
1.51 |
文化路与兖石路东南 |
U |
U1 |
四十里变电站 |
0.67 |
现状变电站原址改造 |
镇区污水处理厂 |
0.88 |
兖石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北 |
||
四十里水厂 |
/ |
规划范围以外 |
||
U3 |
四十里消防站 |
0.36 |
滨河西路和工业园路交叉口西北 |
|
G |
G1 |
沿黄花河及四十里东河公共绿地 |
26.97 |
沿黄花河及四十里东河两侧 |
G2 |
防护绿地 |
13.31 |
工业园路路北10米,路南40米;南环路两侧各20米 |
第九十条近期建设实施措施
1、以四十里堡镇总体规划为龙头,引导城镇的土地转让,政府主管机构应以规划为手段管理好土地一级市场,充分发挥土地效益。严格控制对城镇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不可逆转大宗土地的转让,降低土地的闲置率。政府应建立土地储备中心,依法收回长期闲置土地。
2、理顺管理体制,在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均应严格执行本规划,由城镇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
3、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来源应进一步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可以建立产业化经营机制,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的投资以及外来资金的投入,改善政府财政,做到谁投资谁收益。
4、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绿化和景观建设,制订相应的鼓励机制,给予单位或个人一定奖励。
5、建立调节机制,限制私人建房数量与速度,引导鼓励成片单元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
6、加强规划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违法建设现象。
7、加强四十里堡乡镇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规划意识,使其参与并积极支持城镇的规划与建设。
第九十一条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十二条文本中划线文字为强制性内容。
第九十三条四十里堡镇总体规划的调整、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四十里堡镇规划区范围内,因城镇建设需要编制的各项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九十四条本规划由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表6 四十里堡镇区远期(2030年)规划用地计算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 (ha) |
人均占地(m2/人) |
比例 (%) |
||
R |
居住用地 |
169.35 |
37.63 |
27.25 |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73.01 |
16.22 |
11.75 |
||
其中 |
C1 |
行政管理用地 |
2.88 |
0.64 |
0.46 |
|
C2 |
教育机构用地 |
23.09 |
5.13 |
3.71 |
||
C3 |
文体科技用地 |
2.47 |
0.55 |
0.40 |
||
C4 |
医疗保健用地 |
4.46 |
0.99 |
0.72 |
||
C5 |
商业金融用地 |
36.60 |
8.13 |
5.89 |
||
C6 |
集贸市场用地 |
3.51 |
0.78 |
0.56 |
||
M |
生产设施用地 |
一类工业 |
24.53 |
5.45 |
3.94 |
|
二类工业 |
60.34 |
13.41 |
9.71 |
|||
W |
仓储用地 |
98.78 |
21.92 |
15.87 |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114.30 |
25.40 |
18.39 |
||
其中 |
S1 |
道路用地 |
41.89 |
9.31 |
6.74 |
|
S2 |
广场用地 |
10.97 |
2.44 |
1.77 |
||
U |
工程设施用地 |
2.41 |
0.54 |
0.39 |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1.51 |
0.34 |
0.24 |
||
G |
绿地 |
53.21 |
11.82 |
8.56 |
||
其中 |
G1 |
公共绿地 |
37.76 |
8.39 |
6.07 |
|
G2 |
防护绿地 |
19.65 |
4.36 |
3.16 |
||
规划建设总用地 |
621.38 |
138.08 |
100 |
注:1、镇区远期总人口为4.5万人,其中四十里组团3万人,火车站片区0.75万人,三十里片区0.75万人。
2、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四十里项目区建设用地不计入本次规划用地计算范围,但规划已统筹考虑此范围的设施配套。
附录:
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例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说明如下:
①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下面词采用“必须”;
②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③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时“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