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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沟镇2020年解决相对贫困人口长效机制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yishuisgz2761108/2020-000042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沙沟镇 发布日期: 2020-12-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2-19
标       题: 沙沟镇2020年解决相对贫困人口长效机制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围绕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方面,加大帮扶力度,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建立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与乡村振兴融合衔接,重点围绕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分配、“雨露计划”、“三无”失能人口护理、消费扶贫、就业创业等方面,着力形成产业帮扶、教育帮扶、住房帮扶、残疾帮扶、就业帮扶、健康帮扶、兜底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帮扶工作机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围绕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方面,消除致贫返贫风险,落实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措施,实现困难群众“老有所养、孤有所帮、病有所医、困有所济、学有所教”的目标,建立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相对贫困人口的识别范围

2020年识别范围为:现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所有家庭农户。

2020年之后识别范围为:全镇所有家庭农户。

三、相对贫困人口的识别

(一)识别原则

按照“二进、二核、十三不纳”原则确定农村相对贫困人口。

“二进”就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县相对贫困线5500元的进;人均可支配收入虽高于相对贫困线5500元,但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重度残疾、重度精神病、重度慢性病,或因教育、突发事件等原因出现重大支出,明显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进。

“二核”就是核实农户各项收入和财产。

“十三不纳”即不得纳入相对贫困的十三种情形。

1、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低保标准4倍的2020年低保标准为4700元)

2、拥有并经常使用乘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普通摩托车、非经营性农用拖拉机)

3、非因拆迁原因,拥有2套及以上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或购买商品房的

4、注册公司、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分户子女家庭成员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

5、有3个以上子女且子女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6、户内家庭成员或分户子女及配偶有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

7、通过分户、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者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8、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成员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

9、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劳务输出的

10、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11、故意隐瞒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家庭人口情况,拒不配合调查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认定材料的

12、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正在被公安机关处理、拒不改正的

13、其他经村评议、镇核实认为明显不符合相对贫困家庭认定条件的情况。

(二)识别方式

相对贫困以户为单位识别,通过家庭申请识别、村“两委”主动识别、申请识别等方式相结合。

家庭申请识别是在组织培训宣传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申请识别。

“两委”主动识别是指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对本村所有农户进行逐户逐人排查,重点分析以下几种情形家庭:一是低保户中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持一、二级残疾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是患有大病或长期慢性病支出较大,年度内累计自负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较高,家庭困难的;四是困境儿童;五是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孤老或子女发生重大变故赡养能力差的老人;六是其他相对贫困人员,综合其家庭生活状况,提出拟纳入名单。

镇级识别是指综合民政、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数据,分析出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困难学生、大病、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中的非现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反馈给村进行核实,结合家庭申请识别、村“两委”主动识别,符合相对贫困标准的,由村及时组织农户提出申请。

(三)识别程序

相对贫困户识别程序,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村公示、镇审核、村公告、县备案的“六步工作法”,精准识别农村相对贫困人口

1、户申请与核查以户为单位,户主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村委提出申请,说明家庭基本状况和申请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包村干部会同村“两委”采取实地走访、入户核查等方式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支出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财产状况等

2、民主评议村级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参会人员包括:第一书记、管理区总支书记、包村干部、村民代表、相对贫困户代表。对申请农户的收入、刚性支出、家庭困难情况、财产状况等进行评议分析。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会议记录要详实记录评议过程,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和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有代签代签人要签字、会议记录不能打印),将评议后确定的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报镇扶贫办进行审核。

3、信息比对。对初选名单,由镇扶贫办上报县扶贫办协调有关部门对原则上不得纳入相对贫困范围内容进行数据比对,比对结果作为镇是否审批通过的重要依据。

4、审核审批。由镇相对贫困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扶贫办、民政所、残联、教育、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比对结果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审批;对疑似漏报的反馈给村重新评议;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释疑答复。

5、公告备案。镇将办理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在村里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公告无异议的,报县扶贫办备案。

)收入和财产核查

1、收入核查对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计算家庭收入时,能精准认定收入的按实际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对不能精准认定的,可根据家庭成员自理能力及陪护时间长短,按规定适当扣减,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按年收入的30%~70%计算收入。对家庭成员因教育产生的刚性支出要以学校出具的学杂费、住宿费以及享受的奖学金、助学金为依据,综合考虑家庭实际情况,评判是否纳入。

对赡(抚、扶)养人的赡(抚、扶)养能力能够精准认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赡(抚、扶)养费,其中,对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的生活水平不超过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重度残疾、患有重大疾病不能精准认定收入的,视为无赡(抚、扶)养能力。对法定义务人的收入难以精准认定的,原则上分以下四类,法定义务人以务农为生的,按当地低保标准的40%计算赡(抚、扶)养费;义务人打零工、做小生意等非固定从业收入的,按当地低保标准的60%计算;义务人长期务工的,按当地低保标准的80%计算;对义务人拥有中高档机动车、两套及以上住房、经商办企业、大规模种植养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大额存款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的,由各村根据法定义务人及本村(居)民生活水平等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计算。法定义务人有履行义务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相对贫困标准的,不得纳入相对贫困范围。

2、财产核查申请人家庭可以拥有维持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家庭财产。申请人年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要结合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对于身体健康且金融资产数额较大的不得纳入相对贫困范围。非共同生活的法定义务人在被赡(抚、扶)养人提出相对贫困申请之月前一年内购买七万元以上的机动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可不断修订标准)或者非普通商品住房的,被赡(抚、扶)养人原则上不得纳入相对贫困范围。之前拥有的按赡(抚、扶)养费计算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超相对贫困标准的,不得纳入相对贫困范围。

相对贫困试点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 6月12日前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制定《沙沟镇解决相对贫困人口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2、村级试点。6月15日前选取前朱雀二村、崖庄四村、对崮峪村开展工作试点,按照《沙沟镇解决相对贫困人口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开展识别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6月22日前召开动员会,对全镇所有的村进行业务培训。利用一周时间按照程序将符合相对贫困标准的农村家庭及时纳入相对贫困台账管理,完善帮扶救助措施,针对相对贫困人口需求开展帮扶。

4、总结提升。总结提升阶段,9底前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方案

、相对贫困人口帮扶措施

(一)增收措施

1、创新突破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对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完善,优化户与村收益分配比例,在满足系统内贫困户稳定脱贫的前提下,收益全部分配到村集体,用于新增相对贫困人口或村级公益事业、公益性岗位支出。

2、实施相对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和技工院校就读的相对贫困家庭学生,实施相对贫困人口“雨露计划”,由学生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办根据审核后的结果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将补贴直接发放到贫困户账户。

3、实施“三无”失能相对贫困人口护理。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相对贫困人口,实施“三无”失能相对贫困人口护理,每月出资300元为“三无”失能相对贫困人口聘用护理人员,帮助送餐做饭、清洗衣物、打扫卫生、家务农活、代购代办,每天上门走访查看吃、穿、住、医方面的情况,及时提供服务。

4、开展消费扶贫。通过预留工会福利采购份额的方式消费扶贫产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日常食材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带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拓宽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

5、鼓励就业创业增强相对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树立扶贫不扶懒的鲜明导向,促进群众由被动帮扶脱贫转变为主动劳动脱贫。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重点开发环境保洁、护林绿化、公厕管护、河湾管理等岗位,优先安排弱劳动能力贫困群众就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推行免费职业技能和实用技能培训,实现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村相对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定期汇总推送企业用工信息,让有需求的相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有渠道。对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相对贫困人口,可免费提供创业能力培训和指导服务,符合信贷条件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二)保障措施

1、医疗保障。对符合相对贫困人口标准的群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50%比例进行减免。相对贫困人口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全覆盖。对住院各项政策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相对贫困人口,探索大病再救助措施。

2、教育保障。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做好疑似辍学儿童的摸排和逐级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相对贫困家庭子女学前教育阶段在普惠性幼儿园就学的免除保教费,按每人每年平均1200元发放助学金;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学的免除学杂费,小学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寄宿生50%发放;在公办普通高中就学的免除学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发放助学金。

3、住房保障。村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实时监控,有修缮改造意愿的,乡建部门及时进行鉴定,符合修缮改造标准的纳入上级补贴范围。

4、残疾人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相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家庭无障碍改造。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收治。

5、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持现有低保政策不变。对相对贫困人口符合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6、救急难保障。统筹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灾害救助等专项救助,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相对贫困人口因学因灾因意外等支出过大,因重大疾病在医保报销后仍支出过大,超过一定金额的给予适当救助。

)衔接措施

推进解决相对贫困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围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突出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方面用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能力。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全面完成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所在村通自来水的,村内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自来水通水入户,离村庄较远或自愿放弃的,采取配套抽水电泵等方式妥善解决。健全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85%的农村改厕实现规范升级。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0%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处理任务。加快推进基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2、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实以“惠民礼葬”为核心内容的殡葬改革,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的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弘扬孝道,推行丧事简办、厚养礼葬,改变陈规陋习,切实为群众“减负”。推进婚俗改革,推行喜事新办,破除大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

3、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群众公共文化获得感。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科普活动,深化拓展乡村广场舞、地方戏曲会演等活动,提振脱贫致富发展精气神。开展“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倡导优良家风,提升村民文明素养,弘扬社会主旋律。

4、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宜居家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擂台赛,推动“美在农家”提档升级,对有劳动能力的群众通过宣传培训,引导其主动改善居住环境;对无劳动能力但有子女的群众引导其子女帮助改善居住环境;对特殊困难人员通过护理人、志愿服务等方式提升改善居住环境。

5、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相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充分整合激活村集体资产资源,重点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新模式,通过土地流转、资产租赁、参股分红等方式,推进增收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冲刺年行动,实现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增收,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紧盯农村兜底保障困难群体,推行党支部领办志愿服务队,开展“关爱老人·情暖夕阳”寸草心志愿服务行动,传递支部温暖,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力度,确保年底前整顿完成。深化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选优配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要求,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抓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六有”建设。

、相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

2020年以后,对相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对现有的相对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相对贫困线的1.2倍,“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达标,或经比对有原则上不得纳入相对贫困情形的,镇村核实后,及时退出。相对贫困人口退出实行“一评议一公示”,由村“两委”依据采集的信息,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拟退出名单,经拟退出户认可,在村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退出。

对未纳入相对贫困人口管理的其他农户,按照相对贫困人口“六步工作法”等程序进行精准识别

相对贫困人口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试点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长为组长的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办设置试点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统筹做好试点各项工作。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现有绝对贫困人口转相对贫困人口的,一并纳入相对贫困人口帮扶扶贫部门工作重心全部转到解决相对贫困工作中。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镇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全解决相对贫困工作。大力吸纳金融资金、社会资金等投入,做好相对贫困人口帮扶资金预算、管理、监督等工作。镇工作机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搞好政策宣传。对解决相对贫困的目的、意义、措施及程序等进行多形式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引导群众树立自主脱贫致富意识。通过宣传脱贫致富典型以及弘扬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标杆模范作用,激发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观意愿,增强自主脱贫的内源激励使其自觉参与到自我脱贫和减贫实践中去。

(四)强督导考核。相对贫困试点工作纳入全镇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定期调度通报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压实工作责任。镇纪委、考核办进行嵌入式督查,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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