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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于沟、沙沟等两处粮所处理意见的请 示

索  引  号: yishuisgz2761108/2021-000036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沙沟镇 发布日期: 2021-11-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1-06
标       题: 关于对于沟、沙沟等两处粮所处理意见的请 示

 

 

 

 

 

 

沙政发〔202134

关于对于沟、沙沟等两处粮所处理意见的

 

 

县财政局:

沙沟镇原于沟粮所院位于沙沟镇于沟村,泰薛路以南,占地9583平方米。近年来一直由沂水森宝木业有限公司承包,加工经营出口板材业务,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常年雇佣工人20多名,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上交税款超过20万元。

原沙沟粮所办公楼及内院位于于沙沟镇驻地,即发路以北,占地4384平方米2008年由沂水勋达木业有限公司承包,2009年开始加工经营板材业务,开业不久,因资金、技术等原因,加工设备被法庭扣押拍卖而倒闭关门。后由沙沟镇对崮峪村村民李安东承包,没有作任何经营,反而将办公楼顶拆除,在镇大街上显得尤其难看,严重影响了镇容镇貌小城镇建设。

针对以上两粮所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拟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原于沟粮所院因沂水森宝木业有限公司正常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继续由其承包经营。

原沙沟粮所闲置,影响镇容镇貌,根据乡镇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利用,提升乡镇规模和档次。

当否,请批示!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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