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沙沟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sgz2761108/2021-000035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沙沟镇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
标 题: | 关于成立沙沟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沙政发〔2021〕23号
沙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沙沟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理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要求成立沙沟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委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村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组成
组 长:李春学 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武玉坤 党委宣传委员
王瑞凤 党委统战委员
石玉勇 人大副主席
张 宁 政府副镇长
戴文平 民政所所长
成 员:唐敬富 财政所所长
刘 斌 人社所所长
杨 伦 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李 静 宣传办主任
窦金昌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团委书记
于艳丽 妇联主席
张君宝 残联负责人
申恒春 派出所所长
靳志刚 司法所所长
高 晓 法庭庭长
李加明 中心校校长
刘树新 卫生院院长
孙洪建 市场监管所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所所长戴文平兼任;同时成立沙沟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戴文平任站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