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谷地等四处设施农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 yishuisgz2761108/2021-000033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沙沟镇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2-10 | ||
标 题: | 关于对金谷地等四处设施农用地的批复 |
沙政发〔2021〕2号
关于对金谷地等四处设施农用地的批复
根据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规划、环保、土地流转等要求,经核查,以下四处设施用地符合养殖区规划,土地流转程序合法,承包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合理,选址规划达标,耕地保护方案切实可行。
一:沙沟镇三泉村山东金谷地特种养殖项目。申请用地面积1.3270公顷,其中生产用地1.3054公顷,辅助生产用地0.0216公顷。
二:沙沟镇上流庄沙孝全养殖场项目。申请用地面积0.1446公顷,其中生产用地0.1333公顷,辅助生产用地0.0113公顷。
三:沙沟镇西坪村利丰养殖家庭农场项目。申请用地面积1.5591公顷,其中生产用地1.5411公顷,辅助生产用地0.0180公顷。
四:沙沟镇南泮池杜然亮养殖场项目。申请用地面积0.8641公顷,其中生产用地0.8507公顷,辅助生产用地0.0134公顷。
以上设施用地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
特此批复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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