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qz2811108/2022-00002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发文字号: | 高政发〔2022〕11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高政发〔2022〕11号关于对高桥镇33个村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高政发〔2022〕11号关于对高桥镇33个村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批复
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高桥镇33个村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批复
河北、小瓮山等33个村民委员会:
你们村所报《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已收悉,经专家审查评议后,认为基本符合编制大纲要求和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应急的实际需要,现批复如下:
一、《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明确,编制依据充分,适用范围合理。
二、基本同意《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对村居存在的风险分析、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及应急处置措施。
三、定期对村居水库、塘坝、河道等处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降暴雨、发生洪水、上游水位骤升、骤降)密切观测。
四、加强对村居水库、塘坝、河道的日常巡查力度,完善险情监测措施,进一步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汛情的及时掌握,做好水库塘坝下游预警预报,重要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安全。加强与乡镇防汛抗旱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报送水情、灾情和重要工情等信息。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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