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qz2811108/2022-00002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发文字号: | 高政发〔2022〕8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高政发〔2022〕8号关于对小型水库2022年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高政发〔2022〕8号关于对小型水库2022年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的批复
高桥水利服务中心:
你中心所报《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已收悉,经专家审查评议后,认为基本符合编制大纲要求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的实际需要,现批复如下:
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明确,编制依据充分,适用范围合理。
二、基本同意《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对水库防汛存在的风险分析、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及应急处置措施。
三、定期对水库大坝、溢洪道边坡、坝体周围等处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降暴雨、发生洪水、上游水位骤升、骤降)密切观测。
四、加强对水库的日常巡查力度,完善险情监测措施,进一步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汛情的及时掌握,做好水库下游预警预报,重要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安全。加强与乡镇防汛抗旱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报送水情、灾情和重要工情等信息。
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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