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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qz2811108/2022-00001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桥镇 成文日期: 2022-08-28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22〕14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高政发〔2022〕14号 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 迎盛会” 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8-29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高政发〔20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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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委会,各管理区、村,各部门,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不间断开展攻坚整治”和守好“一排底线”工作要求,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巩固安全生产平稳形势,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全县“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精准发力、补短堵漏,全力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各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紧盯近三年历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隐患清零情况、“一排底线”风险研判化解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有的放矢开展攻坚整治。

2.坚持协同配合。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强化工作统筹,抓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协调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攻坚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方共同参与的共治格局。加大包企包村网格督导工作力度,深入一线,指导帮扶基层开展好攻坚整治。

3.坚持系统治理。突出攻坚行动的工作时效性、目标导向性,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总抓手,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任务目标,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引导行业互助互查、组织联合检查,及时化解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统筹抓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全要素量化评价、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制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试等重点工作,提升监管覆盖面和穿透力。

4.坚持监督推动。坚持一线工作法,建立发现问题、反馈整改、提升工作的良性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提升安全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扫黑除恶、惩治腐败“四位一体”专项整治,严查严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邀请新闻媒体及时跟进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整治任务

这次攻坚行动范围覆盖安全生产各行业、各领域。重点内容是:针对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按照“查风险管控是否严密,查隐患排查是否彻底,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重大安全风险不评估管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全面排查部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安全监管盲区,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

(一)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鲁运通行码”推广力度,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建立完善危险货物道 路运输规范发展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情况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好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实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道管站牵头)

(二)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重点整治不按设计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违规动火作业,炸药运输、储存、发放、使用不规范;外包队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及挂靠资质、非法分包、层层转包、临时拼凑队伍等行为。加快推进“头顶库”、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3 年的尾矿库闭库销号和 智慧化矿山的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国土所牵头)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着力解决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未实现自控改造、自控设施未真正投用、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老旧装置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未落实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整改措施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严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和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应急办牵头)

(四)工贸领域。重点整治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8 行业领域。一是持续开展工贸行业涉爆粉尘、 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应急办牵头)

(五)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管沟、管廊等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乡建办牵头)

(六)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燃气企业重点检查入户安检、用气指导等工作不到位问题;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燃气管网、入户管道、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镇综合执法办牵头)

(七)商务领域。督促餐饮企业、酒店、宾馆等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工作。排查整治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风险隐患。 加强“生物油”等液体燃料安全监管,摸清使用“生物油”餐饮场所底数,督促餐饮单位安转符合要求的泄露报警装置,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经销、配送、使用等全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生物油”等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全流程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食安办牵头)

(八)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治理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和歌舞、游艺、影剧院、互联网营业等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加强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和观光车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加强涉山、涉水等危险地带安全隐患排查,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文化娱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文化站牵头)

(九)教育领域。重点整治校园内校舍、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校园内三层以上建筑未按照要求安装限位器,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存在无法正常运转,巡查、维保不及时,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校车安全检查记录不健全,未全覆盖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乘车交接手续不全,校车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学校开展防溺水、防火等各类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警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力度不够,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中心校牵头)

(十)农业(农机、渔业、畜牧)领域。加大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强化专业化监管人员配备。重点加强对畜牧养殖、农业机械、渔业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采取有效手段,加大对种畜禽场、养猪场等畜牧行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农技站牵头)

(十一)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定、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隐患,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电梯使用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标识标志、应急通话和安全保护装置等相关规定;压力管道安装、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充装等环节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市场监管所牵头)

(十二)卫生领域。重点整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彩钢板建筑、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等存在的火灾隐患;医院值班、应急演练、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问题。(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卫健办牵头)

(十三)消防领域。持续发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盯物流仓储、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合用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小区以及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等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民爆及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派出所牵头)

(十四)地质灾害、林业、森林防火领域。重点整治群众房前屋后的边坡、地坎、危崖、山沟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村庄、学校、医院、集市)、河流两岸、交通沿线、露天矿山边坡区域(包括尾矿库周边)等重点防范区。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建立台账,落实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落实群测群防制度,明确防灾减灾措施,划定应急撤离路线。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针对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及时召开应急研判会议,分析突发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通过微信、网络、电视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受威胁群众和防灾工作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加强对主要功能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单位等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压牢压实各级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严厉打击各类森林防火违法行为,坚决防范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着力避免减少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全面夯实森林防火基层基础,推动全县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非煤矿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单位镇国土所、林业站牵头)

(十五)水利领域。在重点河道流域方面确保工程安全完整,保证现状工程防洪标准内行洪安全。要对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设施设备都排查整治到位。严查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问题。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单位镇水利服务中心)

(十六)爆破作业领域。加强爆破作业安全整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问题,遏制违法违规处置民用爆炸物品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民爆及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镇派出所牵头)

(十七)危险废物领域。重点整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强企业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摸清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增强安全监管实效。(牵头单位镇环保办负责)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的领域,要按照

“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相近谁牵头”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风险研判和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26日-8月31日前)。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召集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摸清监管底数和风险隐患底数,拉出隐患治理和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开展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全面动员各类重点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执法巡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单位,采取果断措施,确保该管的管到位,该停的停到位,重点企业该派驻盯守的派驻盯守到位。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找茬”和“挑刺”,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三)督查考核阶段(2022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本次专项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对各专委会、各部门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进行量化评估,通报结果,约谈后进并跟进落实包保帮扶措施。镇安委会办公室将与镇纪委监委开展“双专班”专项监督,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设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度、督促各专委会、各部门开展好攻坚行动。各专委会、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全面推动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严格日常督导。继续发挥镇安委会办公室定期调度联络机制,各专委会、各部门于每周四12 时前,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附件 1、附件 2)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公务邮箱。如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备。攻坚行动期间,镇安委办与考核办将加大督导力度,特别是十月份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大督导频次,持续传导工作压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坚持从严问责。各管理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负其责,确保查深、查细、查全。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纵深推进,对攻坚行动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攻坚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从严深挖彻查背后的作风、腐败、黑恶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请各专委会、各部门将攻坚行动部署落实情况、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8 月 30 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公务邮箱:ysxgqzajb@ly.shandong.cn。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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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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