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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qz2811108/2018-00000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桥镇 成文日期: 2018-08-01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高桥镇板材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8-01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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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的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为全面、有效解决我镇板材企业存在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板材企业健康、有序、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提升目标

配套污染处理设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划定板材产业园区,完善企业相关手续。

  1. 整治提升原则

    (一)分类处置。对全镇板材企业,有针对性的,逐户制定具体的处置措施,限期整治到位。

    (二)科学规划。在全镇总体规划中划定板材产业园区,实行集中聚集发展,今后,园区外不再审批新建板材企业。

    (三)严格准入。提高板材产业项目准入门槛,提升产品质量,实现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整治提升要求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板材企业严禁使用燃煤、燃油、生物质颗粒等高污染燃料。

    (二)所有板材企业必须按环保部门的标准要求,配套相应的污染处理设施。对压合机、涂胶机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组织达标排放;对多边锯、砂光机、磨光机产生的粉尘颗粒安装脉冲除尘器,消除粉尘污染;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胶渣、废胶桶等,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处,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集中处理,严格执行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

    (三)由安监部门对板材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到位。

    (四)对板材企业车间、厂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车间内达到整洁卫生、科学布局,厂区范围内整齐有序、布置绿化,周边环境因地制宜、消除脏乱。

    (五)根据企业布局和规划要求,划定板材产业园区,逐步推进板材企业入园发展。

    (六)对符合立项、土地、规划要求,且整治到位的,积极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研阶段(2018620-831日)

    12018731日前,完成对板材企业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摸底调研工作。

    22018831日前,完成对板材企业的问题汇总、一企一策、建立档案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91-1130日)

    12018930日前,启动污染处理设施安装配套和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治工作。

    220181031日前,进行车间、厂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320181130日前,所有板材企业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安装配套和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治。

    (三)统一验收阶段(2018121-1231日)

    20181231日前,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提升工作进行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予以停产整顿。

  2. 巩固提升阶段(201911-630日)

    2019630日前,划定板材产业园区,制定入园实施办法,推进板材企业依法规范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明确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板材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保业务组、园区规划组、安全生产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管理区、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板材企业整治工作负总责,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督导,合力攻坚,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精准管理,严格执法。要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对阻挠、抗拒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台账,完善档案。围绕板材整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建档工作,实现“一企一档”。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对整治提升工作开展督查,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或者成效不明显的,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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