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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105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14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21)2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高政发【2021】2号关于改设高桥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发布日期: 2021-01-14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高政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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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发20212


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改设高桥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村改居”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我镇高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高桥社区村民委员会。社区原管辖区域不变。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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