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庄镇职责任务清单(2024)
索 引 号: | yishuiqzz2691108/2024-000007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泉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泉庄镇职责任务清单(2024) |
沂水县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 |
|||||||||||
〔共涉及7个类别183项具体事项,分别为基层党建27项、城乡建设(城市管理)21项、经济发展(农业农村)33项、村(社区)建设12项、综合治理(综合执法)51项、公共服务26项、综合保障13项〕 |
|||||||||||
编号 |
具体事项 |
职责划分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政策文件依据 |
备注 |
||||||
一、基层党建(27项) |
|||||||||||
1 |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
法定 职责 |
|||||||
编号 |
具体事项 |
职责划分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政策文件依据 |
备注 |
||||||
2 |
负责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指导落实党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 |
县(区):党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坚持抓乡促村,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部门指导乡镇(街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定帮扶措施;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整顿工作督导。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
|
法定 职责 |
||||||
编号 |
具体事项 |
职责划分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政策文件依据 |
备注 |
||||||
3 |
负责决定或依据授权决定下级党组织成立撤销事项;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
县(区):组织部门对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进行批复和备案。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
法定 职责 |
|||||||
编号 |
具体事项 |
职责划分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政策文件依据 |
备注 |
||||||
4 |
负责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
县(区):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2019年印发)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参照本规定执行。” |
法定 职责 |
|||||||
5 |
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
县(区):组织部门指导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健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和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制度,深化党员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党员教育培训。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三十二条:“(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
法定 职责 |
|||||||
编号 |
具体事项 |
职责划分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政策文件依据 |
备注 |
||||||
6 |
负责指导农村经济组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 |
县(区):组织部门指导农村经济组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施行)第七条:“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第十四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合理开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第三部分第(一)条规定:“街道党(工)委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社区党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兜底管理辖区内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
法定 职责 |
||||||
7 |
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下级党组织换届工作。 |
县(区):组织部门负责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领导;督促乡镇党委按期换届,就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复。 |
1.《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施行)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第三十五条:“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
法定 职责 |
|||||||
编号 |
具体事项 |
职责划分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政策文件依据 |
备注 |
||||||
8 |
负责党建阵地建设。 |
县(区):组织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党支部运转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财政专项资金和党费补助。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施行)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坚持抓乡促村,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乡镇党委应当全面落实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包村联户,经常沉下去摸情况、查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第四部分第(四)条:“重点依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好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点)。” |
法定 职责 |
||||||
9 |
负责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以及人才资源统计等工作。 |
县(区):组织部门负责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指导乡镇(街道)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人才工作考核。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2012年印发):“6.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担负起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的责任,当好参谋,创新实践,整合资源,示范引领。14.统筹兼顾,推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各级党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围绕中心工作制定人才工作目标和措施。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城乡、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大力支持农村基层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开发,积极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坚持自主培养开发人才与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并举。” |
承办 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