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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gz2761108/2023-0000226 主题分类: 矿产;
发文机关: 沂水县沙沟镇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文字号: 沙政发〔2023〕1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沙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沟镇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沙政发〔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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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沟镇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沙政发〔2023〕15号


各管理区、村,各部门单位: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沙沟镇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沙沟镇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约束性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治措施,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合力攻坚,集中解决一批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秩序规范有序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集中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1.全面摸排所有非法采砂点、采矿点,建立台账。对各类涉矿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打击、从严处罚,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到位。

2.排查整治未取得采矿、安全许可私挖乱采,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盗采矿产资源,持已过期采矿、安全生产许可等各种无证采矿违法违规行为。

3.排查整治未经批准以工程建设、矿山修复治理、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项目施工为名,非法采矿行为。

4.排查整治机制砂、石子等砂石加工企业收购、销售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以及其他经营运输过程中存在的矿产品无合法来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5.排查整治无土地、环评、取水、排污等相关手续,或相关手续不全从事砂石资源加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污染物超标准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重型柴油货车闯禁区、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不达标,各类工地覆盖不全、扬尘严重,道路清扫不及时,露天焚烧秸秆,餐饮油烟直排,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2.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排查整治雨污合流、管网破损、污水直排等情况,严查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超标准排放行为,按要求开展河道疏浚,消除黑臭水体。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严查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排查违规销售、使用高毒农药、不合格农膜、化肥,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和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从2023年5月开始,到2023年12月底结束。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3年5月12日前)。各管理区、村,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组织村干部对本村内矿产资源私挖乱采矿点、大气、水、危废固废、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建立台账清单、责任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5月12日至12月)。对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集中整治。

1.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集中清理整顿

(1)强化日常巡查、关注各类举报、舆情反映问题,对发现的涉矿违法问题,按照行刑衔接、顶格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因非法采矿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盗采人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2)通过镇村两级执法巡查、“人防+技防”等方式加大对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环境治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等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假借项目工程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对符合规定的项目产出剩余砂石资源,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

(3)全面排查砂石加工企业手续办理情况,从严开展生产过程监管,对不具备生产条件需取缔的,实施断水、断电、封闭等措施,依法彻底拆除,做好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对决定保留的砂石开采、加工项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生产,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由相关企业作出书面承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关闭拆除。

(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各类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对党员干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涉嫌参与、操纵非法开采或为非法开采行为充当“保护伞”的,由纪委监察室依规依纪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生态破坏严重的,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限期修复到位。确保所有问题处罚到位、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违法状态消除到位。

2.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1)全面推进工业及机动车污染整治。持续开展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严查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擅自恢复使用行为;依法查处车辆冒黑烟、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遗洒飘散载运物交通违法行为。

(2)全面强化扬尘及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全面排查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企业物料等重点领域扬尘污染盲点漏点;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力度,开展检查检测、“日巡夜查”,对发现的燃煤大灶、露天烧烤、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做到“即发现、即整改、即清零”,依法处理未安装或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全面排查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和正常使用。

(3)加强河流水质综合提升。根据县统一安排和具体实施要求,对河流实施清淤疏浚,及时组织开展相关河段、排污(水)口水质取样监测,严密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强化河长制管理机制,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长期巩固,确保生活垃圾不入河、养殖粪污不外排、河道无漂浮污染物;加强重点涉水企业监管,加大重点涉水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严格打击偷排偷放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提效,合理使用新型高效肥料,科学防控病虫,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设置农膜、反光膜、农药包装、果品套袋等废弃物回收暂存点;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科学处置畜禽养殖粪污,指导养殖场做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工作,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村庄内无畜禽养殖粪便、垃圾堆积,无臭味,对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且造成环境污染的、存在畜禽粪污直排等行为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按计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因地制宜采取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应治尽治。

(三)“回头看”阶段(2023年12月)。各管理区、村对辖区内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环保问题进行再梳理,进一步核查问题整治、案件查办情况,持续扩大整治行动成果,防止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环保等问题反弹。镇纪委、考核办要全面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案件查处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彻底清除整治行动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抓落实,紧扣时间节点,要将存量问题彻底整改到位。要根据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调度推进会,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考核办、矿管办、环保办要对各管理区、村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排名。对季度排名后3位且整治效果不明显、没有抓住典型案例的村,由镇纪委约谈支部书记。

(三)严格追责问责。矿管办要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对反面典型、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案件通过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通报曝光,对推进不力或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频发、排查不严不实出现漏报或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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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沙沟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沙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沙沟镇即发大街

联系电话0539-27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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