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sgz2761108/2023-0000137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沙沟镇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文字号: | 沙政发〔2023〕30号 | 公文类型: | 方案 |
标 题: | 沙沟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沙沟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沙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沙政发〔2023〕30号
今年以来,降水充沛,林内植被生长茂盛,地表可燃物载量大幅度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森林火灾快速蔓延。为最大限度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提前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林长制办公室通知要求,在全镇林区组织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减少林区重点部位可燃物载量、降低发生大火的几率为目标,按照“重点清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科学组织与重点实施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林区可燃物清理工作。
二、重点工作
重点清理防火隔离带内部;防火通道两侧,林区生活及经营场所、生产加工企业、墓地周边,林农结合部的杂草及可燃物;林区内砍伐的疫木及枯死树木,森林抚育、隔离带开设残留物等。防火隔离带、林区道路两侧每侧清理宽度不低于50米,林缘、集中墓地以及重要设施周边清理宽度不低于100米, 零散坟头清理范围在30米以上,新建隔离网内外10米以上, 林区疫木及枯死树木、森林抚育、隔离带开设残留物要全部清理外运, 林区与农业生产区结合部要彻底清出隔离带, 林区跨行政区接壤处全部打通隔离带。
三、严肃纪律,落实清理标准
此次林下可燃物清理要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动,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现象,确保清理成果切实起到阻隔林火的作用。
四、因地制宜,细化清理手段
(一)人工或机械清除。利用人工或机械清理防火区域内的灌木、杂草等地表可燃物(不包括高大乔木和珍稀保护植物),降低可燃物载量,并将可燃物运出林区。
(二)化学药剂清除。可采用无公害、生态安全(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喷洒清除地表可燃物(对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无培育价值的新萌发幼苗、草类)。
(三)计划烧除。在具备计划烧除天气和风力条件下,沿重点区域周边进行有计划点烧,形成火烧迹地,或将林区内的可燃物分散归堆,集中烧除。计划烧除时应提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谨慎用火,参照林区营林用火技术规程进行作业。
五、加强督导,确保工作成效
镇政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监管督促,力争通过林区可燃物清理,形成对森林火灾的有效阻隔,降低引发火灾和家火上山的几率,防止“火烧连营”。同时,部分林区因强降雨导致防灭火基础设施出现毁损,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在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的同时要对汛期内损毁的防火通道、蓄水池、消防栓、卡口等基础设施进行修缮。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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