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sgz2761108/2022-00003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沙沟镇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发文字号: | 沙政发〔2022〕 38号 | 公文类型: | 意见 |
标 题: | 沙政发〔2022〕 38号关于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工作 要求的实施意见 |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无 |
沙政发〔2022〕 38号关于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工作 要求的实施意见
关于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工作
要求的实施意见
沙政发〔2022〕 38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印发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国未保组〔2021〕1号)、《山东省未成年人保 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未 保组〔2021〕1号〕和《临沂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未保组〔2021)1 号 〕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层基础,现就 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坚持未成年人优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原则,场所建设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特点和安全需要,保护未成年人各项基本权利。
(二)规范有序。规范建设标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服务要求、内容、流程、方法,实现场地、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三)务实有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效 果导向,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未保站建设成基层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阵地。
二、 工作职责
未保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和县级未保办指导下,全面落实上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安排,定期分析评估 未成年人相关情况,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扎实开展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相关工作。
(一)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保障法规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二)负责辖区内村(居)儿童主任及其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考核工作。
(三) 接待来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回应合理诉求,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工作。
(四)组织实施辖区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随访走访工作。
(五)建立未成年人数据台账,完善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 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及时准确采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基础数据并做好动态管理。
(六)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未成年人 保护机制,开展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协助做好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个案处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培育孵化儿童类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村(居) 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人专岗要求,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协助做好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建设要求
1.标识:未保站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内容为“沙沟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2.设置:未保站应设置办公区域,并合理叠加设置涉未成年 人保护服务的多种功能区。办公用房应设置办公室、档案室等办 公区域,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用品; 功能用房应设置心理疏导、个案服务等私密区域和文体活动室、 阅览室等开放区域。
3.人员配备
未保站配备专兼职人员3人。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1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社工(名单附后)。
4.制度建设
未保站应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
四、 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未保站是落实政府保护的关键环节,是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面向基层的重要平台。要加强对未保站的领导和管理,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顺利开展。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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