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3-2017-00018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沙沟镇 | 成文日期: | 2017-11-23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沙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52号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17-11-23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沙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52号文件
沙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经济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的由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6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镇政府制定,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镇党委领导下,镇政府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成立镇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镇应急委员会主任由镇长担任,分管副镇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镇内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镇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镇政府办公室协助镇政府领导处理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镇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镇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镇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修订《沙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
2.3工作机构
镇政府有关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调各村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 运行机制
各村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办公室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镇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 预测与预警
镇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由镇政府负责自下而上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范围,划分监测区域,明确监测任务,完善监测设施,提高监测能力。
(2)由各村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行政辖区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1.2预警系统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各村、相关行业部门,整合监测信息,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特别是加强交通、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气象、防汛、环保、地震、森林火灾等专业部门的预警系统建设,加大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等投入。
3.1.3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与事件分级一一对应。
(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各级应急委员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分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镇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多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1.4紧急预警:
(1)各村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的预警建议。
3.2 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分级标准》立即如实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
3.2.2保险及理赔:
保险公司应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陪。
3.2.3调查与评估:
(1)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10日内向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公共事件调查报告。
(2)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传应急结束后,组织工作人员成立突法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2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镇应急委员会。
3.2.4恢复重建
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县政府给予援助的,由镇政府提出请求援助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
3.3 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的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镇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知指导,并使用统一的规范化格式文本。
(3)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撰写新闻稿、灾情报告,报镇应急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4)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
4 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镇应急办公室和企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各专项指挥部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结合实际设定演练中的应急事件、区域、规模,明确演练实施的方法、程序、评估等内容。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预案演练从形式分为实地仿真演练、机关作业演练和网络模拟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发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常识手册。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常识。
(2)镇政府要在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宣传教育,并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急救援进农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镇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4)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镇应急委员会组织各村和企业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每年一次;镇应急委员会组织村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5.3 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应急委员会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利,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镇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所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本预案由沙沟镇人民政府制定,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县政府备案。镇有关机关和镇政府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沙沟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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