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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gz2761108/2020-00002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沙沟镇 成文日期: 2020-12-11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沙沟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区域内未成年人防溺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11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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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针对农田建设项目区域内的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感

省政府部署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重点区域专项排查工作,是针对我省近期连续发生三起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按照省领导重要批示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的一项紧急重要的专项行动,各管理区、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认真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排查工作。要把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管理、专项查改与源头预防相结合,突出标本兼治,扎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各管理区、村要对镇内农田建设项目中未成年人防溺水重点区域和设施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并积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底数,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区域内排查全覆盖。重点调查项目区内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运行和发挥效益情况,以及相关的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取水设施是否完好,电力配套设施是否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输水渠道及配套构筑物(闸、阀、井)是否存在跑冒滴漏,输水管道衔接密封是否完好;田间灌溉管道、微喷灌等设施是否存在建设质量和不能使用等问题;建后管护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等要求调查项目全覆盖,做到应查尽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整改,于6月8日前上报摸底调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8月20日前上报调查摸底和整改情况报告。

对在此次查改过程中,因工作不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同步推进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坚持分类施策,查改同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对仍在运行使用的区域和设施,要督促产权单位及时设立安全标示、安装井盖、围墙及护栏等防护措施;对已废弃的区域和设施,要督促产权单位采取填埋、拆除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因水位变化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的区域和设施,要督促产权单位加装安全防护措施后封存。。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查改成效

各管理区,村要成立专项排查整改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挂牌销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里将成立领导组,及时对全镇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确保专项排查和整改成效。

附件1: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沙沟镇高标准农田项目明细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附件1:

沙沟镇农田建设项目区域未成年人

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彦成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超 党委委员、副镇长

沙良强 副镇长

成 员:杨增奇 安监办主任

申万里 农技站站长

刘 伟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于建军 水利站站长

李跃发 沙沟管理区书记

肖京刚 双沟管理区书记

石 翔 崖庄管理区书记

肖培栋 于沟管理区书记

马保国 张马管理区书记

高中国 上流管理区书记

马爱学 道德管理区书记

王秀刚 泮池管理区书记

李海东 野坊管理区书记

刘桂海 杨庄管理区书记

苏 梅 安监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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