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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4-00002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2017-12-22
发文字号: 院发〔2017〕3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中共院东头镇委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院发〔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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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院东头镇委

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院发〔2017〕34号


各管理区,村(社区)党组织:

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严肃“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严肃换届纪律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工作中,要扎实开展好以下活动:一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换届前,镇党委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换届纪律”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和换届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在换届选举中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坚决与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二是组织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换届工作人员和候选人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围绕遵守换届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抵制干扰破坏选举行为等内容,签订承诺书并向党员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以往换届中的反面典型案例、学习《预防和查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拉票贿选行为暂行办法》、《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的通告》、《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严肃党员参加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纪律的通知》等形式,教育引导参选人员规范自身竞争行为。四是开展“明纪警示谈话”。镇里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谈话领导小组,从纪检、组织、民政、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谈话工作组,在不同时间节点,对重点群体进行明纪警示谈话。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两委”候选人产生前,由党委书记结合村(社区)情选情分析研判,与上届“两委”成员进行集体明纪警示谈话;由党委班子成员牵头、明纪警示谈话工作组成员参加,分别与有意向参选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个别谈话,讲明政策规定,提出纪律要求。“两委”成员候选人产生后,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及时与候选人进行明纪警示谈话,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在摸底排查、分析研判、工作推进过程中,对分析掌握的参选动机不纯、有可能做出干扰破坏选举行为的人员,镇里要及时安排纪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进行重点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并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对无故不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要严肃批评,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二、严明工作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村(社区)“两委”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查处。“十严禁”即:(1)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赠送财物、请客、提供消费活动或许诺、给予其他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工作人员。(2)严禁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霸痞势力干扰、操纵选举。(3)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选举权利。(4)严禁候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5)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6)严禁以蓄意设陷,损毁、抢夺票箱或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以及煽动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选举正常秩序。(7)严禁煽动、串联、胁迫、雇佣、幕后操纵他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8)严禁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9)严禁瞒报虚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10)严禁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党务村务财务档案等。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组织不严密,致使换届选举工作出现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2)插手或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3)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第一书记”、副书记,换届期间不在岗、不在位,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影响换届选举的;(4)所有参与换届选举的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村(社区)内就餐,甚至大吃大喝以及接受各种礼品的;(5)换届选举工作中,指导组成员靠得不紧,指导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导致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选举程序,图省事、怕麻烦、随意简化、变通或走样,引起群众不满,造成集体访或越级访的;(6)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期间,不遵守保密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7)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查违法违纪行为

要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毫不手软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明确工作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党组织和党员的由纪检机关依纪给予纪律处分或相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从快处理。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的不实举报,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要畅通举报渠道。一是明确举报受理人员,设立举报电话。要落实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办理程序;设立村“两委”换届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并公开受理渠道、受理方式、受理内容。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建立分级办理制度,切实解决问题。驻村指导组成员要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逐级向上反映,重大案件随时上报。涉及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的,本镇换届办进行直接调查;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要对那些村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社区)、难点村(社区),提前介入解决难点问题。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坚持有访必接、应查必查,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迅速查处、15日内办结。对发生举报的村(社区),驻村指导组成员要靠上,做实做细思想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对署名真实的举报,在调查期间要直接与举报人沟通,告知受理情况,调查结束后立即向举报人反馈;对匿名的举报,调查要以适当方式公开进行,调查结果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向村(社区)“两委”本届班子成员、新一届候选人或全体选民反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积极稳妥地搞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这既是对各党组织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每一名党员党性觉悟的一次实际考验。各管理区党总支书记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亲自抓、牵头抓、一抓到底。要高度重视换届纪律工作,要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一些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重点村(社区)、难点村(社区),要重点加强指导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中共院东头镇委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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