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4-00001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成文日期: | 2018-03-09 |
发文字号: | 院政发〔2018〕65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8-03-09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院政发〔2018〕65号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入查摆全镇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现就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各有关部门、管理区要按照“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紧盯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针对《省市督办脱贫攻坚问题台账》和县本级督办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务必根据台账整改时限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要剖析原因、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通过集中整改,全面规范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做实做细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和因村因户帮扶满意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二、严格程序,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管理区要对所辖问题实事求是的进行整改,严格按照程序,不推诿扯皮,不谎报漏报。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与扶贫办沟通,并提供相应整改材料。对整改不到位或没有整改的实行日调度,每日下午5:00之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按台账分类统计上报到扶贫办。
三、查纠并举,强化问责。各有关部门、管理区对已整改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是否彻底、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方案是否可行、整改任务是否按期完成。对“回头看”中发现整改措施未落实、履责不力,整改不彻底、谎报瞒报,整改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等情况,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结合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发现排查解决类似问题,做到查纠同步推进。对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考核。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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