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4-00001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成文日期: | 2018-06-05 |
发文字号: | 院发〔2018〕59号 | 公文类型: | 办法 |
标 题: | 中共院东头镇委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工作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办法 | ||
发布日期: | 2018-06-05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中共院东头镇委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工作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办法
中共院东头镇委
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工作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办法
院发〔2018〕59号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结凝聚广大离退休干部的政治核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是离退休干部的带头人,是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关键。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成为离退休干部永葆政治本色、续写人生辉煌、安享幸福晚年的家园,现制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工作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中共沂水县院东头镇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书记及委员、中共沂水县院东头镇中心校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书记及委员、中共沂水县姚店子中心卫生院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书记及委员。
二、发放标准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助,包括基本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基本补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100元,委员每人每月70元,上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2、绩效补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绩效补助,一般按基本补助的30%至1倍核定,具体数额由镇老干办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量大小、岗位目标完成情况、任职时间长短和镇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经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员大会讨论、镇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并根据基本补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三、发放办法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基本补助,每月发放一次。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离任的,从离任的下月起停发;新任的,从任职的下月起发放。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月列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基本补助发放明细表,交由镇财政所按月统一发至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固定的银行卡中。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绩效补助,一般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七一”前,要将上半年的绩效补助发放到位;12月底前,要将下半年的绩效补助发放到位。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工作补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助发放情况,要定期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广泛接受监督。
四、经费来源和管理
1、中共沂水县院东头镇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经费保障由镇财政列支。2、中共沂水县院东头镇中心校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由中心校列支。3、中共沂水县姚店子中心卫生院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由卫生院列支。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所在单位对每年安排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要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财政部门的检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对虚报冒领资金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院东头镇委
2018年6月5日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山乡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591108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