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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3-00002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2023-09-06
发文字号: 院政发〔2023〕56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林下可燃物清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9-06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院政发〔202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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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林下可燃物清理的实施方案

院政发〔2023〕56号


今年汛期,降水充沛,林内植被生长茂盛,地表可燃物载量大幅度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森林火灾快速蔓延。为最大限度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从根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新年度森林防火期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林区组织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减少林区重点部位可燃物载量、降低发生大火的几率为目标,按照“重点清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科学组织与重点实施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林区可燃物清理工作。

二、清理标准

按照《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技术规程》等,采取修枝、割灌、除草和计划烧除等方式,开展森林及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

(一)坟头墓地清理

1、零星坟头。按照因地制宜、先急后缓的原则有计划的迁出,对暂时不能迁出的,要对坟头周围50米范围内的杂草和其他地表可燃物全面清理。

2、传统集中老公墓。墓地周围清理不低于50米的隔离带,形成有效隔离(关键区域、重要位置可采取人工或机械清理后,再点状烧除基部,做到彻底清理)。墓群内杂草、灌木等清理干净彻底。

3、公益性公墓。一是建设防火墙高度要高于周围乔木的1倍以上。如防火墙已建好可将防火墙内周边乔木修枝锯头。二是在公墓入口处建设标准化公共焚烧炉,防止纸灰及火星外溢。三是公墓内杂草、灌木等清理干净彻底,乔木修枝高度不低于2米。四是公墓内监控设施设备等落实太阳能发电,杜绝明线缠树。

(二)防火通道。防火通道两侧50米范围内,枯枝落叶、杂草及其他可燃物全部清理到位,修枝高度不低于2米,其中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2。

(三)林缘地带。社区、村区、厂区、景区、农家乐、采摘园、农家乐、养殖户、营林护林设施原则上周边100米以内,林缘地带向山脊侧50米以内,护林房(防火检查站)周边50米以内,枯枝落叶、杂草及其他可燃物全部清理到位,修枝高度不低于2米,其中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2。

)重要设施周边及沿线:林区、林缘的加油站、变压器等周边100米以内,林区输配电沿线下面林带,确保枯枝落叶、杂草及其他可燃物和超高枝叶全部清理和修剪到位。

新建隔离网沿线。新建隔离网内外十米以上的可燃物要彻底清理,严禁隔离网爬藤缠绕。

三、防范措施

(一)人工清理或机械铲除。利用人工清理或机械铲除区域内的灌木、杂草等地表可燃物(不包括高大乔木和珍惜保护植物),降低可燃物载量,并将可燃物运出林区。

(二)化学药剂清除。可采用无公害、生态安全(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喷洒清除地表可燃物(对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无培育价值的新萌发幼苗、草类)。

(三)计划烧除。在具备计划烧除天气和风力条件下,采取分段、分地块、分单元点烧,按照每个单元边烧边沿隔离带清理的原则,控制火翼,稳步推进,彻底烧除可燃物。为确保烧除安全,根据县林业发展中心要求,对适宜烧除的区域,要将烧除的时间、地点、面积、现场负责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装备等形成烧除方案,在实施烧除五天前报县林业发展中心审核,经市林业局报备后,在安排充足的防灭火巡查队员做好扑救准备后方可有计划开展烧除。

建设焚烧炉及防火墙在公墓入口处,严格按照焚烧炉施工图纸建设规范性焚烧炉。根据墓地规模可双向焚烧,可单向焚烧。在墓地周边,严格按照森林防火隔离墙建设标准建设实心墙,保证无空隙、无缺口。

四、工作步骤

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分为实施、检查验收、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实施阶段(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照可燃物清理标准,清理区域和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清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对辖区内清理工作及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保证清理进度与质量。

(二)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镇林业站、考核办将对各村的清理成果集中检查验收,确保清理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在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加强养护管理,查漏补缺,巩固可燃物清理成果,减少可燃物载量,降低火险等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可燃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广泛发动和周密部署,明确可燃物清理的责任人及其任务,将责任、压力传递到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争取群众、志愿者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自觉清理耕地、果园、坟头等区域可燃物,打一场清理可燃物“人民战争”。

(三)建立台账,总结经验。各村对本辖区开展的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重点载明清理区域、清理面积、清理经费投入等情况。同时,要对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林下可燃物清理的典型做法、作用、效果以及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今后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镇考核办、林业站将对各村的清理情况进行检查暗访,确保工作实效。同时,建立林下可燃物清理考核通报和监督问责机制,对推进缓慢、繁衍应付、清理成效差的在全镇通报,并列入考核。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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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联系人于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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