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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3-00002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2023-07-24
发文字号: 院发[2023]52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中共院东头镇委关于印发《院东头镇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24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院发[202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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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院东头镇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发[2023]52号


各社区(村居)、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院东头镇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院东头镇委

2023年7月24日


院东头镇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关部署,重拳惩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有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决定自2023年7月至12月,在全镇开展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领导批示要求,集中利用下半年时间,在全镇开展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打,坚持深挖彻查、综合施治,排查一批、打击一批、惩治一批、震慑一批“村霸”“乡痞”等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治安环境,切实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

二、打击治理重点

聚焦政治、经济、社会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以下11个方面的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

1.依仗家族宗族势力影响、暴力威胁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欺骗贿赂农村基层政权或操纵基层组织选举,把持、操控、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的;

2.对村组织不满,诬告陷害,煽动群众,制造事端,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影响村“两委”班子履职,严重危害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

3.利用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煽动组织村民上访缠访非法访,或煽动组织村民堵塞道路交通、办公经营场所等,人为制造事端或扩大事态,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4.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村霸”“乡痞”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充当保护伞的;

5.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盘踞农村集市强拿强要、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毁坏财物、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6.以敛财为目的,无理由阻挠施工,影响村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阻扰工程项目建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

7.侵占、霸占、拒不退出和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垄断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等谋取利益,贪污腐败,骗取、套取集体资金的;

8.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救灾优抚、扶贫救助等方面,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

9.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拉帮结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恃强凌弱、欺压百姓,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10.横行乡里、称王称霸、无事生非、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非法拘禁、残害无辜,危害群众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11.公然藐视法律法规,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或阻挠和妨碍依法执行公务、阻挠政令执行、暴力抗法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摸排问题线索

1.聚焦重点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黑恶线索摸排行动,对照打击治理重点,广泛收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对近年来涉农村家族宗族黑恶线索,组织开展“回头看”,特别是对多次查否但群众仍反复举报的线索进行梳理,加强综合研判和碰撞比对,进一步梳理有价值的信息。

3.对通过摸排和“回头看”梳理出的农村家族宗族涉黑涉恶线索,全部建立台账,严格按照线索核查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高效做好“收、转、办、督、结”等工作,逐条逐项查深查透。

4.探索建立农村家族宗族势力涉黑涉恶重点人员信息库,搜集掌握其社会关系、违法记录和现实表现等,纳入工作视线,实时动态管控。

(二)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5.组织开展打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对关注度高、代表性强、重大复杂的案件,成立专案组,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措施,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案质效,打掉一批以家族宗族势力为背景的“村霸”“乡痞”。

6.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把好证据审查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对不构成黑恶犯罪、但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线索,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1.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持续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高村民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意识和能力。

2.加大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力度,适时公布一批农村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打霸治痞的坚定决心,营造依法严惩农村家族宗族黑恶犯罪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3.对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敏感案件,严格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防止产生负面舆情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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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联系人于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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