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3-00000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发文字号: | 院发〔2023〕23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院东头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院东头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院东头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发〔2023〕23号
各大办(管理区)、双管部门、社区(村居):
为加强对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成立院东头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王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李红伟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冯韵颖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代尊亮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 组 长:赵伟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王建昌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杨振伟组织委员
安佰强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相杰统战委员
黄景宣传委员
王子龙 人大副主席
王 凯 人大副主席
刘彬副镇长
孙玉洁副镇长
马玉洁副镇长
赵光军一级主任科员
马超强二级主任科员
付在习 二级主任科员
李朝阳 二级主任科员
黄家国 二级主任科员
程世博 二级主任科员
张在召 二级主任科员
张玉东 三级主任科员
李清峰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谭 金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 波维稳办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宗国星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招商办主任
马善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一排底线办主任
杜中华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刘家店子管理区书记
吴现刚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成 员:张 鹏 院东头管理区书记
曹彦磊 姚店子管理区书记
赵敬之 上岩峪管理区书记
瞿尚迎 石门管理区书记
孙洪磊 大峡谷管理区书记
白坤珍 永富庄管理区书记
张志杰 水旺庄管理区书记
张 强 吉子山管理区书记
王婷 南墙峪管理区书记
王明志 考核办主任
宋玉凤 宣传办主任
杨焕坡 综治办、扫黑办主任
秦永明 人社所所长
赵江涛 经贸办主任
刘晓敏 统计站站长
刘 锋 乡建办主任
张祥勇 行政审批办主任
刘永顺 民政所所长
李德军 财政所所长
谭冠军 农技站站长
武斌传 应急办主任
刘彦信 道管站站长
马庆海 土地综合整治办主任
李 平 文化站站长
宋 林 旅游办主任
武传令 供水办主任
徐厚建 环保办主任
黄传奇 执法中队负责人
戚厚华 卫健办负责人
王林玉 沂水县税务局许家湖分局局长
宗善斌 姚店子派出所所长
杨波 院东头派出所所长
肖 鑫 水利站站长
朱法明 司法所所长
徐坤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善军 院东头中心校校长
董桂玉 姚店子中心校校长
衣春涛 院东头卫生院院长
李文建 姚店子卫生院院长
武传勇 交管所所长
刘胜华 交警中队队长
王立胜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杨军 院东头供销社主任
申 明 姚店子供销社主任
张明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沂水镇院东头支行行长
刘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沂水镇姚店子支行行长
苗润刚 沂水农商银行院东头支行行长
张海龙沂水农商银行姚店子支行行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上级关于经济普查的部署要求,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刘彬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新任单位负责人自行递补,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院东头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院东头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政办:负责统筹调度全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导普查工作进度;协助做好经济普查相关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筹备等工作,负责和协调数据处理环境所需政务云资源方面的事项;。
考核办:负责抽调普查办公室组成人员,做好对抽调人员的干部考核等工作。
宣传办:负责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氛围营造、舆情监测及处置等工作。
统战办公室:负责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名录;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名录单位清查工作。
综治办:负责经济普查重大活动的维稳安保工作,组织发动网格员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工作,利用网格化协助推进经济普查工作。
人社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镇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名录信息;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名录单位清查工作;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全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交纳保险的企业名录,本系统掌握的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类(包含劳务派遣类)等单位名录资料;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统计站:承担经济普查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个相关部门、村居开展经济普查,推动第五次经济普查高质量开展;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质量;普查结束后,负责将所有普查数据梳理汇总上报。
经贸办:负责梳理和提供服务业市场主体名录信息,推进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纳统;负责梳理和提供全镇工业企业主体名录信息,包括移动、电信、联通、铁塔、互联网服务平台、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等企业和经营业户;负责梳理和提供全县各类贸易业市场主体名录信息,包括批零住餐业、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机构及各类经营业户;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性产业集群、科研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单位名录资料;督导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市场主体、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工业企业、信息企业、单位、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乡建办:负责梳理和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各类市场主体名录信息,包括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建筑设计、质量检测、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企业;督导本部门所监管的各单位、企业、机构、经济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行政审批办:负责和协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的行政登记资料;做好对普查对象的经济普查宣传发动工作;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市场监管所:负责提供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负责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业户等市场主体梳理排查、市场主体存量清查等方面的事项;发挥基层派出机构熟悉各类市场主体的优势,开展市场主体专项清查行动,摸清市场主体存量;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市场主体、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指导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民政所:负责和协调本部门注册和管理的社团、基金会、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并提供相关行政登记资料,包括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以及殡葬服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企业;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社会组织、经营业户等机构参与经济普查;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税务分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指导本部门所监管的相关机构等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财政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包括全部国资监管系统企业、会计咨询服务等企业和机构;负责提供地方金融组织名录,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国有公司、企业、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保障全镇第五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两员”补助等。
农技站: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全部农业企业、农业加工业户、服务业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登记资料,包括农业、农机、农技、畜牧、渔业等相关机构和经营主体;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单位、企业、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管理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应急办:负责梳理和提供所监管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以及安全监测、安全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和经营业户,提供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业户名录;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市场主体、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中心校:负责和提供本部门管辖的全部学校、教育培训、体育产业等经营主体的名录资料,包括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考试机构、教育延伸组织、体育协会、体育产业运营、健身馆、球类俱乐部等企业;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交管所: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全部单位名录资料,包括汽车货物运输、公交客运、汽车维修美容、驾校培训、物流运输等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业户;查清摸准全部具有交通运输从业资格的人员名单及其实际从事交通运输经营情况;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和协调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地图资料方面的事项;提供本部门掌握的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全部单位名录资料,包括地质勘察、地理信息、测绘、设计、土地管理、林业等单位、企业和机构;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济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文化站: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全部单位名录资料,包括农家书屋、新闻出版、影院、影视传媒、文物、印刷、影视制作发行机构、互联网视听机构和经营业户的名录资料;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个体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旅游办: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全部单位名录资料,包括各类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企业、机构和经营业户的名录资料;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个体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派出所: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全部单位、企业、机构名录资料;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水利站: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全部单位名录资料,包括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等单位、企业;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司法所: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全部单位名录资料,包括律师及法律相关服务等各类单位、企业、机构、个体经营业户;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环保办:负责提供本部门所辖的全部单位名录资料,包括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废物治理等单位、企业、机构、个体经营业户;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执法中队:负责提供本部门所辖的全部单位名录资料,包括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企业;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企业、经营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卫健办: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和掌握的全部医院等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录资料,包括各级各类医疗结构、药品购销机构、体检中心等单位;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济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供销社:负责提供本系统管理和掌握的供销社、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单位、经营主体的名录资料,包括集体经营、联合经营、个人自营的各类市场主体、经济业户;动员本部门所监管的各类单位、企业、机构、经济业户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卫生院:负责提供本级医院的相关医疗名录资料,包括本级医疗结构、药品购销、体检中心等资料,动员本级医院各科室等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做好对所监管各类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指导所监管的各类普查对象做好普查数据上报,确保普查数据应报尽报;协助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审核,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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