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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3-0000098 主题分类: 教育;妇女儿童;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文字号: 院发〔2023〕21号 公文类型: 意见
标      题: 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4-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院发〔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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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院发〔2023〕21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拧紧责任链条

要充分认清防溺水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从往年发生的未成年人溺水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各项工作。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溺水工作体制,乡镇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好工作部署、检查和督导等工作,负责全面推动本乡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落实。要按照《临沂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实施细则》《临沂市未成年人防溺水网格化管理及水域管理台账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和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抓实抓细未成年人防溺水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水域即隐患”,摸清辖区内所有水域底数,以村居为单位建立水域台账,对河流、水库、汪塘、湖泊、大口井、矿坑等所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水域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治,销号管理。加强对取土、采石场所的安全管理,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逐一查明水域基本信息、易溺水风险点,逐一明确各类水域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一村不落、一坑不漏。要重点研究分析季节性积水、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全覆盖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要进一步跟踪排查,落实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完善。要持续抓好隐患整改,形成常态化排查、即知即改的长效机制,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解决。

应急、水利、国土、农业、乡建、文旅、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对河流、水库、汪塘、大口井、矿坑、废弃矿井等进行全面排查和定期巡查,明确每处水域的责任主体,督促水域管理单位配齐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求救电话等安全设施,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每片水域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

(三)进一步健全“三防”措施,织密防溺水防护网

建立健全巡河人员队伍,自4月至10月,每天6:00—22:00,安排专人开展河段、水库等水域巡查,有条件的可使用无人机巡河,特别是在暑假、节假日、周末等溺水事件易发期,要加大巡查频次,巡河人员要全天候管理看护,坚决制止不安全行为,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未开放水域游玩。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水域类型分类施策,确保所有危险水域周边均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防护栏等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救生圈、救援竿、安全绳等应急救生物品。对高危水域,要坚决采取硬隔离措施,加大隔离距离,有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安装高空瞭望探头及绊线报警设备,建设防溺水智能化系统,通过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手段,将危险水域全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确保实现所有水域水面全覆盖、所有隐患点全覆盖,切实发挥“技防”作用,切实管住水、管住人。

(四)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宣传、党政办等部门要加大未成年人防溺水公益宣传及警示教育力度,通过播放防溺水教育片、公益广告、滚动字慕、提示短信以及在主要道口、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设立防溺水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向全镇普及溺水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学校要通过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片、宣传海报、宣传栏、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知识讲座、承诺书、倡议书等多种形式,高频次、不间断、全覆盖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集中活动及通过“1530”等形式常态化专题教育,确保未成年人做到“六不两会”(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各村居要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宣传条幅的“身边宣传”优势,宣传防溺水工作要求和措施,提升乡村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安全意识。

(五)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要建立健全村居网格化管理,以村居为单位,按照住址相近的原则,组建学生网格管理小组,每个小组学生不多于10 人,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重点关注。网格长由村委会派任、管理,可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家长志愿者或老教师等担任。及时制止学生私自靠近水域等行为,对不听劝阻、警告者,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包保老师。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由所属村居(社区)组织附近村民、志愿者等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

要持续深化防溺水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巡逻队伍,及时发现并劝离游玩、戏水、游泳的无人看护未成年人。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和“五老”、青年志愿者等群体作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儿童之家等场所,鼓励家长参与开展亲子活动,重点做好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引导,及时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看护,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要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学校班子成员包年级,年级主任、班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要严格落实学生请假、缺勤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等制度,班主任作为请假、缺勤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持续完善家校沟通制度,教育引导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综合利用家长会、电话、微信等渠道,强化家校沟通,对苗头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互相报告,并全时段进行监督管理。要加强私自下水学生教育管理,对私自下水的学生,纳入校规校纪处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应急、国土、公安、水利、农业、文旅、乡建、执法等部门要加强通力协作,明确任务分工,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采取安排专职队伍、志愿服务等方式,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队伍,按照关口前移、早做防范的原则,在易发溺水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监督管理。

(六)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全体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监督作用,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自4月份至10月份,切实督导指导包扶管理区、分管领域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同时,带班当天要组织人员做好防溺水工作巡查,配合好上级督导检查,特别是做好周六、周日、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巡查检查工作。镇考核办、纪委监委对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学生教育管理不严格、宣传教育不到位、水域漏管失管等,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时间安排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3月至12月。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

启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所属学校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2023年4月)。

各村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所属区域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阶段性排查整治在4月底前完成。

(三)督导检查(2023年4月一10月)。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防溺水督查检查机制,落实天天查,每周有通报制度,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学校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溺水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宣传教育(2023年4月12月)。

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条幅、标语、媒体、微信群、公众号、视频号、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各学校开展好主题班会等不同形式的校内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

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经常到学校、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好检查台账。

(二)严格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把河流、水库、汪塘、湖泊、水库、大口井、矿坑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所有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建立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镇考核办、纪委监委要对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倒查制度,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影响较大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健全体系保障,强化应急处置。

要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件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要探索把暑期管理等工作与预防溺水工作统筹考虑、部署、推动。要建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培训,确保关键时刻拉的出、用的上。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时,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情况。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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