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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3-00000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院政发〔2023〕7号关于印发《院东头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0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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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院东头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院东头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院东头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21〕23号)和《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农委办发〔2022〕2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建引领、问题导向、系统推进、标本兼治,通过规范、公开、监督、教育等多管齐下,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村级财务管理不到位、村级事务公开不充分、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加快建设“三资清晰、权力清源、班子清廉、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型清廉村居。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培养选拔一批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结合农村干部全周期专业化管理,认真落实农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谈心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推动农村干部队伍不断优化提升。(牵头部门:党建办)

2.加强农村干部权力监督。建立村居(社区)主职干部廉洁档案,推行落实主体责任负面清单,推动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延伸。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规范村级工作运行,深化村干部评估考核,推动村干部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牵头部门:镇纪委监委、党建办)

3.加强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强基固本工程,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村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开展村干部“公心日”专题学习,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治体检。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体培训计划”,强化实战实训,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和实践本领。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典型培育推广行动,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丰富精神文明活动载体。(牵头部门:党建办、宣传办)

(二)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1.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正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梳理村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标、救助救济等事项,按照“一事一流程、一事一规范”的要求,编制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及流程图;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计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民政所、经管站)

2.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基本目录+X”原则,及时优化调整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推动清单动态修订、迭代升级。积极推动“小微权力”清单运行事项、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四公开”,让村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让村级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民政所、经管站)

3.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流程再造。按照依法依规、便民高效的原则,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从重大决策、党务政务、“三资”管理、扶贫惠农、民生服务、阳光公开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村级组织日常运行中的突出症结,创新开展流程再造,做好“合并、优化、压缩”文章,精简办事流程,减少廉洁风险。(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民政所、经管站)

(三)抓实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1.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研究制定村级重大事项清单,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探索村级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制度,积极推行村级财务收支联审联签。落实重大事项预警谈话、乡镇干部到会指导等制度,提醒村干部严守纪律规定、规范履职用权,做到议事民主、办事公开、决策透明,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民政所、经管站)

2.全面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依托村公开栏、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系统等平台,及时公开有关事项。推动村居财务“接龙式”公开、集体重大经济事项随时公开,公开内容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强化跟踪督查,定期开展暗访检查,重点督查“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抽查结果及时公布。(牵头部门:党建办、民政所、经管站)

3.创新村级事务公开模式。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积极运用“码上公开”阳光村务监督”等数字化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提升村级事务公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民政所、经管站、党建办)

(四)提升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1.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代管资金管理、拖欠承包费、财务收支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托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台账;规范村集体合同,开展集体债权清收,妥善化解村级债务;开展代管资金管理问题自查整改,有序化解历史遗留代管资金外借问题,坚决杜绝新增代管资金外借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牵头部门:经管站)

2.推动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管。全面推进重点村居(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管,选取一部分集体经济收入高、集体资产资源多、涉及拆迁征地复杂事项、资金密集廉政风险点高、群众信访问题突出的重点村居(社区),纳入提级监管目标库,建立完善财务开支预警、政策资金落实、资产资源处置提级审批机制。(牵头部门:经管站,责任单位:财政所)

3.加强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创新实施“1+N”审计模式,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工作考核,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3-5年内实现所有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牵头部门:审计办)

4.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储备库和待流转交易储备库,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及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交易进入平台运行。(牵头部门:经管站、行政审批办)

5.深化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大力推广“银农直联”网上审批支付系统、“村务卡”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进一步提升村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透明度和资金支付效率,建立村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第三批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化、村财镇管电算化、审批管理便民化水平。(牵头部门:经管站、财政所)

6.提升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履职办法,压实法律顾问在村级经济事项中的前置审核把关作用,让法律顾问在村级项目合同签订、资产资源处置等工作中主动介入、提前把关。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广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评选“法治带头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增强村民守法用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牵头部门:司法所)

7.打造廉洁高效经管队伍。聚焦纪律意识和业务素质提升,镇每年对经管站人员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开展一次以财经纪律、政策法规、会计实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镇经管站每季度开展一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培训。(牵头单位:经管站)

(五)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

1.大力弘扬廉洁文化。深入挖掘院东头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清廉好家风好家训”建设,创建一批农村清廉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加强廉政教育,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村级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引导村干部公正履职、廉洁履职。发挥德治礼序、村规民约教化作用,积极开展“身边好人”“最美廉洁家庭”等评选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部门:宣传办、镇纪委监委)

2.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各种机制,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村居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因村级“三资”管理、财务管理、村级事务和村居干部引发的信访问题,打造无信访问题村居。强化“四初”信访案件办理,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加大信访法规宣传集中攻坚化解行动度,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畅通信访渠道,推行帮办制度,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反映诉求。(牵头部门:信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3.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专业化管理,持续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强化对村干部激励保障,持续释放鼓励实干、宽容失误的信号,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干部澄清正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党建办、镇纪委监委)

三、实施步骤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清单制、台账化、销号式”管理机制,通过检查督导、调度督办、跟踪问效等方式,做到年度有目标、推进有举措、节点有考核,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由点及面、分层分批、逐年逐步”有序推进。

(一) 部署推进。2022年实施的10个试点村,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清廉村居建设试点成果

(二) 全面实施。2023年总结试点村经验,分解落实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接续压茬推进,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现清廉村居建设行政村全覆盖。

(三) 巩固提升。2024年,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强化督导考

核,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督促整改,对行之有效的探索创新及时固化为制度。到202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机制基本成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党群干群关系融洽,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日常调度指导、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督导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指标,纳入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鼓励支持各村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培育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示范典型,推广一批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汇编一批基层工作典型案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232



附件


沂水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冯韵颍 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建昌 纪委书记

       杨振伟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王子龙  人大副主席

       孙玉洁  政府副镇长

       马玉洁  政府副镇长

 员:任玉华  纪委副书记

       聂高强  党建办主任

       刘永顺  民政所长

       李德军  财政所长

马庆海  经管站长

       宋玉凤  宣传办主任

       朱法明  司法所长

       戚厚华  行政审批办主任

刘东坡  审计办主任

           院东头管理区书记

赵敬之  上岩峪管理区书记

瞿相迎   石门管理区书记

       曹艳磊  姚店子管理区书记

           吉子山管理区书记

       孙洪磊  大峡谷管理区书记

白坤珍  永富庄管理区书记

张志杰   水旺庄管理区书记

杜中华  刘家店子管理区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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