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22〕67号
关于同意作为沂水县院东头镇马家崖村孝善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沂水县院东头镇马家崖村孝善服务中心:
你们关于成立沂水县院东头镇马家崖村孝善服务中心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本乡镇履行孝善志愿服务职能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沂水县院东头镇马家崖村孝善服务中心。
二、原则同意沂水县院东头镇马家崖村孝善服务中心章程及其业务范围,可以开展以下非营利性质的业务活动:
挖掘、传承、发扬孝善优秀传统文化,宣扬孝老善亲精神,涵养文明乡风;探索孝善服务新经验,构建孝善志愿服务新平台;扶助关爱老人,开展各类公益志愿活动。
三、我单位同意担任沂水县院东头镇马家崖村孝善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党建办负责(固定电话:0539-2591108)。
四、请到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我县敬老孝善事业作出贡献。)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2 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