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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2-00002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院政发〔2022〕29号关于印发《院东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5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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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政发202229

  

关于印发《院东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社区)

根据《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农法字20222号)和县纪委《关于聚焦“四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了《院东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248


院东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纪委《关于聚焦“四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实际,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为基础,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作风问题、违法违纪问题,逐步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村财镇管电算化、财务公开制度化、审批管理便民化,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内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①职能部门、乡镇站所对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②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③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

通过整治,教育提醒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违纪违法问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违规领取、使用、报销集体资金。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非法占有、占用集体办公用房、厂房车间、农业项目设施等集体资产。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和承包经营规定发包集体土地、山地、林地、滩涂、水面等集体资源;签订合同不规范、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等。

通过整治,健全村集体财务工作流程,建立镇村两级双公章”“双签字等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依法完善或终止经济合同,清收拖欠的承包费,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处置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

(三)其他问题。集体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资金(补偿)使用和投资、举债及财务收支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审批程序问题。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通过整治,查清查实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财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8日前)。根据省市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4月9-4月15日)。经管站、民政、财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要进行重点核查。清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15-930日)。经管站、民政、财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纪委。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1日-1130日)。经管站、民政、财政将根据排查整治情况,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山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统筹,对遇到的共性问题,认真会商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指导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审计监督。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责任作风问题、违纪违法问题等,纳入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范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经管站要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好整改。

(三)加强督促指导。经管站、民政、财政要确保整治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加强跟踪督促,深入了解情况,强化工作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流于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并以一定形式予以通报。

(四)主动接受监督。经管站将定期向镇纪委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整治,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及时解释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

(五)加强工作调度。4月起,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于每月1日、20日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1)、工作台账(附件2)汇总整治工作整体情况,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半年、全年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

(六)实行重点考核。经管站将各乡社区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本年度三资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评价,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硬考核促整治任务落实。

 

附件:1.院东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治工作领导小组

2.县转办来信来电办理须知

 


附件1:

院东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

领导小组

 

 长:王伟山   党委书记

           李红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王建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王子龙   人大副主席

 员:     人大副主席、南墙峪管理区书记

    院东头管理区书记

杜中华   上岩峪管理区书记

吴现刚   刘家店子管理区书记

王希杰   石门管理区书记

曹艳磊   姚店子管理区书记

孙洪磊   大峡谷管理区书记

瞿尚迎   永富庄管理区书记

    吉子山管理区书记

马德彪   水旺庄管理区书记

           李德军   财政所长

           刘永顺   民政所长

           刘东坡   经管站长

任玉华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

附件2:

县转办来信来电办理须知

(仅限于本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1.及时沟通。原则上,收到转办函5日内,与群众联系,进一步了解举报(反映)事项,不属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范围的,或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处理的,履行告知义务。办理完成后向群众反馈结果。

2.分类处理。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分类办理。原则上,不属于本次整治范围,也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范围的,告知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属于本次整治范围,但属民政、财政两部门受理范围内的,函告民政或财政部门,并告知群众;不属于本次整治范围,但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范围的,由农业农村局自行决定处理方式;属于本次整治范围且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范围的,认真调查处理。其中,经调查,涉及干部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检监察;情况复杂,需部门间联合调查,或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的,推动开展联合调查,或服从调查组安排。

3.按时反馈办理进展。按转办函要求,实事求是反馈办理进展及办理结果。原则上,收到转办件15日内反馈办理情况,30日内报送办结报告。办结报告一般包括基本情况、查实的问题、处理措施及结果、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态度等内容。

4.从快处理。原则上自收到转办函之日起,30日内办结。确有困难的,参照信访时限要求。当地政府或部门牵头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的,从其进展。

5.慎重确定承办单位。群众举报事项涉及乡镇一级的,应由县级直接办理,不得交由乡镇办理。

6.注意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信息透漏给被举报人,不得交由被举报人办理。

7.关于匿名举报。属匿名举报的,要查清事实。查实存在问题的,一并纳入整改范围。

以上内容难以涵盖的,或情况特殊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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