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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2-000007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院政发〔2022〕42号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院东头镇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6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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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政发〔202242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院东头镇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村:

《院东头镇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26月1日

 

 

 

院东头镇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县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政策引导、多方参与、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着力加大宣传引导、考核检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责任机制落实,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综合利用,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任务目标

建立完善镇、管理区、村居、农户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农户承诺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确保全镇范围内100%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并严惩“第一把火”。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机械化还田作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养殖食用菌做基料、加工转化做原料等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生物质发电等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量,做到变废为宝,实现“以用促禁”。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抓好三夏期间的秸秆禁烧。

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秸秆禁烧与利用宣传,重点做好入户宣传、与村签订责任书与户签订承诺书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更加浓厚的秸秆禁烧与利用社会氛围,努力使群众从怕罚“不敢烧”秸秆转变到要用“不想烧”秸秆。

二是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工作职责,建立完善镇、管理区、村居、农户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24小时专人值班制、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等工作制度,严惩“第一把火”,并要根据本镇种植情况,绘制本乡镇秸秆禁烧责任示意图,进一步明确地块、责任人、禁烧任务,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三是进一步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措施,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谁烧罚谁,烧谁罚谁,依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每处焚烧秸秆火点可处罚责任人500-2000元),严罚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从严治烧。加强三夏期间对镇驻地周边、重点旅游通道、省干线公路沿线、与相邻镇交界区域的督导检查,及时查处、通报情况和问题,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对焚烧秸秆案件的查处情况,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震慑与遏制群众随意焚烧秸秆现象。

(二)切实搞好小麦、玉米秸秆的综合利用。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三夏”期间小麦秸秆的快速、及时、有效利用和清理、储藏、运输几个环节和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在全镇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夏季麦秸利用,重点抓好机械切碎直接还田,打捆收储,作为食用菌基料、果园覆盖和生物质发电、造纸原料等方面的利用。对秋季玉米秸秆利用,除扩大机械切碎还田外,将重点通过扶持大型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建设青贮池,引导养殖企业、养殖大户与农户签订秸秆利用合同,组织好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同时,加快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工程,进一步搞好秸秆沼气化、秸秆固化、秸秆热解气化等技术应用和生物质发电利用。

四、工作阶段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麦收前)。制定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方案,逐级签订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督导巡查阶段(夏秋作物收获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要严格落实包片督查巡查制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年底前)。各管理区、村要做好全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迎查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督导组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绩效考核。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各村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标准,细化节点,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夏收、秋收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督导组和暗访组,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导。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综合协调、情况调度、秸秆肥料化利用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各管理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按照上级及镇里有关规定严格履职,确保辖区监管到位。镇、管理区、村居、农户要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镇督导、村负责、户落实的禁烧机制。各村要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昼夜巡查制,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全力盯靠,会同各乡镇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措施,确保面上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各管理区、村要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宣传明白纸、村村响、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露天焚烧秸秆应负的法律责任,多方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强化督导考核。镇政府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全镇现代农业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公布举报电话(0539-2591108)。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考核良好的村在镇有关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村,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做出处理;要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2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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