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2-00000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院发〔2022〕24号中共院东头镇委院东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 2022-03-18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发〔202224

 

 

中共院东头镇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院东头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委党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2022年安全生产职责任务落实。

   一、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委党政府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入脑入心,坚决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年度职责内容,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并作出决定;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五)支持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政协通过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各 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安全生产职责机制,对长期在安全生产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的干部,政治上关注、经济上激励、生活上关心、成长上爱护、精神上鼓舞,激发动力活力;

   (七)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范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委党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街道政府职责和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十四五”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街道安委会2022安全生产职责要点,督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会议、安全生产职责报告、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 牌督办等制度;

   (四)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安全生产职责;

   (五)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 建设,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对重大安全风险实行“一票否决”;

   (六)每月深入重点企业、场所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

   (七)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车辆和执法服装等装备;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

   (八)领导街道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加强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机构建设,常态化推动季度执法评估、电话访查等综合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等安全生产职责,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九)组织领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职责

   三、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委党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党委书记推动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督促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动员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

   (四)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其他党委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委党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单位)的安全 生产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单位, 依法依纪依规调查处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把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两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开展系列报道,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指导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多渠道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安全生产职责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三)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安 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四)督促2022年以来党委、党政府及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季度执法评估安全生产职责;处理街道安委会日常安全生产职责 组织实施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职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组织领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 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党委委员副镇长

   (五)组织民兵力量,协调民兵队伍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针对性训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根据上级机关和党委的安排,协助地方做好安全生产抢险救援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注重选拔使用在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成绩突出的干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将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党直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比重,修改完善考核指标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对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七)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安全生产职责机制, 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刑事问责和事故发生后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四项制度”;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平安沂水建设安全生产职责体系,作为平安沂水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政法系统主动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广泛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参与安全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 动各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委员)

   五、政府镇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委党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职责与业务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在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要点并组织实施;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

(四)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安全生产职责

   (五)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 建设,加快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六)每月深入分管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场所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七)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年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八)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九)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2316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