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1-00003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院政发〔2021〕164号关于转发《沂水县2022年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院政发〔2021〕164号关于转发《沂水县2022年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村:
现将《沂水县2022年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沂水县2022年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推进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马铃薯种植保险条款等6个种植保险条款的通知》(鲁农财字〔2018〕1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服务体系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进农业安全生产。
二、保险内容
(一)投保作物
小麦
(二)保障对象
小农户和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民自愿参保的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
(三)保险金额
1.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每亩保额为500元
2.完全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额为950元。
(四)保险费率、保费
1.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费20元/亩,费率4%;
2.完全成本保险。保费34元/亩,费率3.58%
(五)保费分担比例
1.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费全部由各级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45%、9元,省财政补贴30%、6元,市财政补贴15%、3元,县财政补贴10%、2元。农户不承担保费。
2.完全成本保险。各级财政承担保费补贴91.76%、31.2元。中央财政补贴35%、11.9元,省财政补贴32.5%、11.05元,市、县财政补贴24.26%、8.25元。农民承担8.24%、2.8元。
(六)保险责任
1.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种植业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热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其中,洪水、内涝、风灾、雹灾、热害、冷害等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乡镇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按实际发生面积。
2.完全成本保险。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 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二是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意外事故;三是大范围的病虫草鼠害。保险期间截止到作物成熟后收获前。
(七)赔偿计算
赔偿金额=单位保额×受损面积×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率。 损失率达到80%(含)以上的,按全部损失计算赔付;未达到80%(不含)的,按部分损失计算赔付。
1.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小麦苗期至越冬前,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60%;
越冬期至抽穗前,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80%;
抽穗期至成熟期,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100%。
2.完全成本保险
苗期-拔节期,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50%;
孕穗期-抽穗期,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60%;
开花期-灌浆期,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80%;
成熟期,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100%。
农户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三、承保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公司。
四、工作程序
(一)保险期限及签约、理赔时间。保险期限为乡镇代办机构收到农民保费后至作物收获。保险签单截止日期为每年1月20日前,理赔结束时间为每年8月31日。
(二)签订合同。要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化程度相结合,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投保。单户投保面积100亩以上的地块,经办机构要进行现场验标,并在电子地图中精确圈划投保地块,记录四至信息和面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双方认可后出具保单。
(三)公示参保。以村为单位,在村委“政务公开栏”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等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公示内容包括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发生损失理赔后,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受灾面积、理赔数额。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组织理赔。对种粮农户和经济组织都要做到承保到户、 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组织普通用户投保的,可分户赔付。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等形式投保的,农户的生产经营风险已转移到经营主体的,投保时提供协议、合同等材料,可赔付到经营主体。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抽样确定损失率。鼓励规模较大的经营 主体委托专业机构、遥感测产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产量测定工作。
(五)勘查定损。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农技站)报案,乡镇政府在24小时内分别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和承保公司。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48小时内负责联合农业等核损理赔人员赴现场查勘,出具《灾害损失报告书》作为理赔依据。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勘查定损要具体到受灾农户。
(六)理赔资金支付。受灾农户赔偿资金确定后,由承保公司通过齐鲁惠农“一卡通”免费直接支付给受灾农户。承保公司必须在当年度完成受灾赔付,不得跨年度赔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责,密切协作,推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提高主要粮食作物风险保障程度。县里继续将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各地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网络、自媒体及政策明白纸等多种的形式,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及协保员的作用,确保政策宣传进村、入户。
(二)强化工作推动。经办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履行责任,理顺操作流程,最大程度地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农户提供最优服务。在充分尊重农民投保意愿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三)严格工作节点。各乡镇(街道)务必将小麦保费于2022年3月1日前打到承保公司账户上。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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