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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8-15-2017-00001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2017-08-15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院东头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8-15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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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根据县水利局《关于2017年沂水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的报告》(沂水字【2017】61号)文件要求,《2017年院东头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已制定完成,现予以上报。

附件:2017年院东头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附件:

2017年院东头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治理工作方案

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推动全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县水利局《关于2017年沂水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的报告》(沂水字【2017】6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照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列明的各项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治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水生态环境良好。

2、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治理污染源及潜在污染。

3、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节点计划

2017年7月26日至8月28日,各村根据本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中列明的各项问题,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本辖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垃圾堆放、生活垃圾、养殖场、养鱼场、大棚种植等污染源的排查工作,上报排查清单。

2017年9月1日至11月28日,各村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治理,确保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各村正常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维护工作,营造保护区范围内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三、工作分工

为确保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督导工作由水利站牵头,各水源地涉及的村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寨子山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责任单位:寨子山管理所、荧光湖景区、姜家坪村、下岩峪村、丰粮坪村、崮墩村、郝家坪村。

2、南墙峪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责任单位:西墙峪村、南墙峪村

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途径

一、寨子山水厂

寨子山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位于石门河河床,为截潜型水源地寨子山中型水库,上游汇水面积26平方公里,水库周边分布着5个村庄、1个景区,大量农田以及少数量养殖场,无垃圾填埋场和工业企业等风险污染源。因此,寨子山水厂污染途径主要为农村日常活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排放;农业活动中农药、化肥及农家肥的过量施用;畜禽养殖养殖污水、粪便的排放等。

二、南墙峪饮用水水源地

南墙峪水厂为截潜型水源地,为截潜型水源地南墙峪小(一)型水库,上游汇水面积8.3平方公里,水库周边分布着2个村庄。通过现状调查及资料收集,水库周边分布着大量农田和2个村庄,无垃圾填埋场和工业企业等风险污染源,主要污染途径为间歇入渗型与地表径流型。南墙峪水厂污染途径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业活动中农药、化肥及农家肥的过量施用;畜禽养殖养殖污水、粪便的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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