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12-2018-00004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成文日期: | 2018-06-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采取加严措施坚决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的工作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进一步采取加严措施坚决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的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采取加严措施坚决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坚决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按照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生产原材料、彻底没收产品的标准,依法全面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确保不出问题。
二、清理取缔范围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所有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电炉(中频炉、工频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建筑用钢材(螺纹钢、钢筋、角铁、角钢等)以及用此工艺生产的钢胚、铁块用于轧制其他钢材,都属于“地条钢”。工作中把握三点:一是以废旧钢铁为原料;二是经过感应电炉等熔化;三是不能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
(二)其他钢铁违规项目。除具备立项、环评等正式手续的炼铁、镍铁、铸造用生铁企业之外的所有炼制企业或用户。工作中把握三点:一是一般生铁企业;二是镍铁企业和铸造企业,应具备正式立项和环评等手续;三是炼钢(包括不锈钢冶炼)企业,以连铸、热轧、冷轧名义,但包括炼铁,炼钢工艺的企业或用户均在清理取缔范围之内。
三、清理排查
(一)要依托《闲置厂房、院落排查情况表》、《铸造、锻造等涉钢企业排查情况表》、《中(工)频炉、轧机等主体设备管控情况表》、《异常用电大户排查情况表》四个台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村为单位立即开展拉网式、网格化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发现情况异常的要立即汇报镇清违工作小组,不得迟报瞒报。
(二)根据供电所提报的用电大户信息,组织各相关部门、各管理区、各村居分解任务,逐户核实、排除,并将相关情况报镇清违工作小组。
(三)经现场核查,属于“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的,立即由各管理区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拆除,恢复地貌原状,对仍属可疑”地条钢“等钢铁违规项目的,相关村两委及时报至所属管理区,由管理区汇总后报镇清违工作小组研究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王伟山同志任组长,李红伟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赵伟同志任副组长,各管理区,经贸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全县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细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清理取缔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镇政府对辖区内清理取缔工作负总责,镇长是第一责任人。镇政府与各管理区签订责任书,各管理区与所属村居、社区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把工作落实到人。要确认研究工作措施,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彻查,要争主动,不被动,真落实,不应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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