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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5-23-2018-00010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2018-05-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院东头镇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5-23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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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村:

根据省、市、县纪委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第七巡视组和省、市纪委工作要求,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监察,认真核查一批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一批失职失责行为,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整治重点

(一)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

结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重点查纠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坚决防止享乐奢靡之风禁而不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严肃查处“不作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三重一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蜒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讨价还价、庸碌无为,推进改革虚于应付、缩手缩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爱惜羽毛、充当好人,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2、严肃查处“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热衷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萌芦画瓢,表态多、调闩高,摆姿势、作样子;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编数据”“作假账”,搞虚假繁荣、“数据政绩”等行为。

3.严肃查处“乱作为”。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办事不公;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为政不廉、以权谋私,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4.严肃查处“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等待观望、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贻误工作、阻碍发展等行为。特别是在推进县委“125”工程中慢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政务服务不到位;脱贫攻坚不扎实、安全生产攻坚不扎实、环境保护攻坚不扎实等行为。

(三)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结合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纠三个方面问题。

1.腐败问题。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在集体资”管理、士地征收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和落实惠民政策中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

2.作风问题。扶贫、民生等工作中违背群众意愿,不从实际出发,搞形象工程,“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不考虑效益,过度举债,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退出审核不严格;扶贫项目安排缺乏论证、设置不科学不合理,项目审批慢、招标投标不规范,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者不按规定和程序实施、调整、变更扶贫项目

3.责任落实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够站位不高,统筹不力、投入不够,检查考核流于形式,督促检查走过场等问题。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重部署轻落实,重审批轻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查不够,执纪执法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四)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

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查纠三个方面问题。

1.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2.充当“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五)其他领域突出问题

1.土地出让、国有资产流失、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2.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缺失、村“两委”换届拉票贿选等问题

3.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

督促相关站所、村干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日内报院东头镇纪委优先处置,严肃追究责任。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排查掌握问题线索。在镇域内各部门站所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排查梳理问题线索。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发挥“2591108”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邮箱和纪委接访室、接访电话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

(二)集中开展察访行动。由我镇纪委工作人员组成察访组,深入各个站所、社区、村,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明察暗访。专项行动期间,纪委专职工作人员每周汇总本乡镇开展察访工作情况,并于每周五前上报县纪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纵容。我镇纪委调配党员干部精干力量,对巡视巡察移交的典型问题线索直查快办,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并对县纪委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快速处置,限期办结。

(四)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及时通过绩考办下发督查通报、网站、微信等平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切实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声势,强化“不敢”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谋划部署,第一时间推动落实,确保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跟踪调度,实地检查督导,掌握一线情况;其他负责同志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齐心协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密切协作配合。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书记任组长,付在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纪委办公室承担。纪委宣传员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每天排查报送网络舆情反映突出问题;纪委办案人员加强对面上工作情况的调度汇总和综合分析;对信访件及时梳理分析形成档案、综合研判,向县纪委及时上报问题线索,统筹做好问题线索分办、处置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自觉发扬严细深实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表率和示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开展专项行动领导不力,特别是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进行严肃问责。要严格保密纪律,对泄密失密者,一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中共院东头镇委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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