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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1-00000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2021-05-05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院发〔2021〕29号中共院东头镇委关于调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05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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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双管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镇党委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镇党委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负责我镇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镇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和政策措施;统一部署全镇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全镇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伟山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红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庞京华 党委副书记

付在习 纪委书记

代尊亮  组织委员

黄家国    宣传委员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高洪元  统战委员

徐海雷  党委委员、副镇长

三、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党委改革办”),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主 任:庞京华

副主任:马善强

党委改革办负责处理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我镇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有关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负责与县委改革办的联络,完成所交办的具体任务,负责完成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院东头镇委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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