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wz2421108/2024-00000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夏蔚镇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夏蔚镇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夏蔚镇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
夏蔚镇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
夏政发〔2023〕34号
自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管理发放工作进展顺利,农民受益良多,促进了我镇粮食生产,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和保护耕地、提升耕地地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夏蔚镇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创新农业补贴机制、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为目标,以保护粮食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以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以提高粮食种植科技化、生产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为手段,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二、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镇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中,要进一步明确村委为第一责任主体、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要把农民自报、村级核定、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汇总上报、资金发放各工作环节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确保小麦面积核定数据真实、准确。补贴发放的流程及职责具体如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12月5日-12日)。村委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对于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如果种植的小麦不在本村,需持身份证到土地所在村委进行申报。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减少漏报现象。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12月13日-18日)。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信息、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填写自报告单(附件1)、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各村汇总表(附件2),由村经办人、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政府农技站。
(三)乡镇审核(12月19日-23日)。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填写附件3、附件4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待县农业农村局复核。
(四)镇村两级公示(2023年12月24日-2024年1月1日)。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由镇政府督导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在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村将公示影像资料交镇农技站,镇农技站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
镇农技站加强督导检查,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特别对信访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村,重点核查,各村要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杜绝信访案件,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对违规操作、弄虚造假、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两项独立的惠农政策,不能把参加农业保险作为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条件。
附件:1.沂水县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农户自报告单
2.夏蔚镇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各村汇总表
3.夏蔚镇2024年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基础信息统计表
4.夏蔚镇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各村汇总公示
夏蔚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沂水县夏蔚镇2024年度粮食种植面积核定农户自报告单 |
||||||||
乡镇村 |
||||||||
户主姓名 |
粮食作物 |
地块所在村位置 |
四 至 |
地块面积(亩) |
||||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
人口数 |
||||||||
身份证号码(18位) |
自报面积合计 |
|||||||
联系方式 |
||||||||
农户诚信承诺 |
我承诺以上呈报的粮食面积真实,并负法律责任。 农户签名并按手印: |
|||||||
村核定面积(亩) |
村委会核定面积:亩。 村核实人员签名并按手印: |
|||||||
注:1、农户自报告单由粮食种植农户如实填写并承诺后报村委会,村委会组织人员实地丈量,并填写核定后面积,村委会核实人签名并按手印。然后报乡镇政府(农技站)存档。2、粮食作物是指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等。 |
||||||||
举报咨询电话:县农业农村局7360877、县财政局2239136、县监察委225034
附件2
夏蔚镇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各村汇总表
村委会(盖章) 单位:亩
种植户姓名 |
种植面积 |
经手人 |
备注 |
合计 |
承诺:我村呈报的小麦种植面积真实,若有不实,承担一切有关责任。
经办人联系电话
村会计联系电话
村支部书记联系电话
附件4
夏蔚镇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各村汇总公示
村(盖章) 单位:户、亩
户名 |
种植面积 |
经手人 |
备注 |
合计 |
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0539-2421108
2023年12月24日
附件3
夏蔚镇2024年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基础信息统计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个人信息 |
承包地面积 |
小麦播种面积 |
|||||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号码 |
||||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