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wz2421108/2022-000008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夏蔚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夏蔚镇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6-2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夏蔚镇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各管理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增强全镇广大中小学生和广大家长的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按照《沂水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指导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和防范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落实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一)镇应急办: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行动,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反映,协调公安、医院等部门形成联动,组织开展救援。(责任领导:李加传)

(二)镇中心校: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班子成员包学校、学校班子成员包年级、年级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责任制。负责定时召开中小学家长会,开展家长宣誓活动,安排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切实提高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使学生能熟悉掌握“六不两会”内容。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使学生家长对活动知晓率达到100%;联系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全镇的防溺水工作,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并通过宣传板报、宣传标语、家校通微信家长群等方式,广泛开展学生安全管理和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教师、家长对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等制度;在学生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假期中安排专人巡逻重点水域,落实有关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责任领导:赵京艳)

(三)镇水利站:负责全镇主要河流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负责各水域水位监控,并建立起水域管控台账。督促相关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在所属水域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并安装隔离防护设施;配备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救援物资。督促水域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监理危险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专职的安全巡查队伍值班,确保工作交接、工作记录完备,特别是对危险水域要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及时排查整改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等;及时发布汛期安全警示,制定防溺水工作应急救援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有关工作。(责任领导:胡范军)

(四)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沟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责任领导:孙希超)

(五)镇宣传办: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安全防护工作的宣传报道,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媒介,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在主要街道路口和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等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等。(责任领导:王克正)

(六)镇农业办:负责督查各村、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农田水利设施,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责任领导:胡范军)

(七)镇国土所、乡建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矿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矿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对非法取土以及对沟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责任领导:牛亮)

(八)镇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责任领导:朱国民)

(九)应急分队:要形成党政办、学校、医院、派出所预警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社区、村和主管单位要在1小时之内上报镇政府,并第一时间控制局势,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责任领导:王云龙)

(十)各管理区、各村: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有重点水域的村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责任人;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责任领导:包扶领导、管理区书记)

(十一)镇纪检、信访部门:负责处理溺水事故中的青少年家长通过信访渠道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了解家长提出的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制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协调处理上访的责任,负责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日常工作。(责任领导:孙希超、朱法彬)

三、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各村、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辖区内管理责任,认真安排部署预防溺水教育措施,逐项抓好落实。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今年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要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积极探索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

(三)镇党政办牵头,镇水利站、考核办对巡查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社区、村组和辖区内学校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学校、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4小时报警电话:110

24小时医疗救援电话:120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539-2421108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