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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wz2421108/2020-000027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夏蔚镇 成文日期: 2020-05-1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印发《夏蔚镇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2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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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各村、各单位:

现将《夏蔚镇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夏蔚镇人民政府            

2020323日            

 


夏蔚镇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沂水县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治理目的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筑牢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全镇环境安全底线。

二、排查治理任务

(一)强化疫情期间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物和医疗污水监管工作,加强对正在生产和即将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单位等高风险企业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做到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全面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依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组织辖区内所有环境风险源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复工复产情况,突出重点单位,坚持分类指导,分步组织实施。坚持把“小事”当“大事”抓,把“隐患”当“事故”抓,拉出隐患清单,建立治理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三)完成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全面完成涉危化品、工业废物、乡镇卫生院等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四)推进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关于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的工作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重要设施。重点组织对尾矿库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开展排查工作,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排查治理重点

(一)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

(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

(三)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四)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五)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六)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净下水管网偷排、清净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七)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检查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净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八)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九)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十)企业建立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筹划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31日)。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企业要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中,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要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报环保部门备案;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企业应在5月31日前,向环保办报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镇环保办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对辖区内检查对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跟踪治理,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上报阶段(6日21日至7月6日)。各单位要对集中行动进行总结,填写集中行动相关汇总表,于76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汇总表报送环保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风险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切实负起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集中行动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完善环境安全责任,切实把环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跟踪落实整改;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以本次行动为契机,建立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构建环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 依法追究责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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