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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20-2017-00000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夏蔚镇 成文日期: 2017-07-2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夏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蔚镇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20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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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政发〔201764

 

夏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蔚镇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夏蔚镇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夏蔚镇人民政府

201773

 

 

 

 

夏蔚镇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从今年7月起至12月底,在全镇化工产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 (以下简称紧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 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化工生产和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彻底关闭取缔非法违规化工项目,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实施步骤

紧急行动不分阶段,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暗访与异地执法相结合,不打招呼、直插一线,逐企逐户排查隐患、落实整改、管控风险,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大排查做到全覆盖,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1.全面排查并公布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各社区、村要督促辖区内化工企业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77日前报送至经贸办。

2. 对企业排查治理进行执法检查。凡77日前未报送排查治理情况的企业,将依据 《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并公开处罚结果。各企业单位要于77日前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镇经贸办。

3.镇经贸办、安监办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凡是77日前没有报送自查自纠结果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履行隐患自查自纠主体责任的企业及负责人进行处罚,并公开处罚结果。

4.组织精干力量逐企逐项目执法检查。镇经贸办、安监办、各社区、村要按照网格化、实名制分级、属地原则,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相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检测检验评价服务机构人员,组成精干联合检查组,对辖区(网格)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二)快整治。做到分类施策、铁腕整治,全面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1. 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

2.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3. 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三)严执法。做到零容忍,坚决做到执法到位、处罚到位。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立即挂牌督办,并实施行政处罚。

 2.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采取封存设备、断水断电等断然措施。

 3.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吊销许可证、罚款、查封、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行政或刑事措施,依法严格查处。

 4.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纳入安全生产 黑名单

三、检查范围、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重点是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1.生产储存使用环节: 2017年省异地执法检查手册中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内容。炼油、石化企业执法检查参照炼油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是否结合企业实际,具有针对性;是否严格执行年度培训计划;是否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到每个班组、每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存在造假、代签等行为;是否存在应付检查的突击培训;安全培训是否严格落实考核;是否存在试用期人员单独顶岗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并保证相关人员在非正常状态下安全疏散及撤离。复制监控录像,检查操作人员是否违规操作。易燃易爆区域内是否有人员密集场所及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电器开关、照明、通风、电机等);易燃易爆区域内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是否满足区域的防爆要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完全整改;列入整改计划的是否在整改计划内完成;对照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查看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新、改、扩建行为。在建石油化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12),落实石油化工控制室的建筑、结构、通风与空调专业的抗爆设计。《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沂安监发)〔201732号)落实情况。特种作业环节是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出现持证人离职后持证人数不足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年度应急演练频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频次是否达到要求;演练能否切实达到应急处置或应急逃生效果。

.经营储存环节: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市场、有储存经营、无储存经营、零售店面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特别是低闪点油品的非法经营储存和非法违法调和油品的行为。督促企业在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维护。复制监控录像,检查操作人员是否违规操作。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如实记录其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要对专用仓储区应实施统一封闭式管理,在出入口设置安全检查点。专用仓储区的仓库保管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对镇驻地和人口密集区有安全隐患的危化经营企业,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行为。

3、运输环节。重点检查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车辆技术条件,紧急切断装,动态监管落实,装卸管理,以及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取得相应资质等方面内容;重点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照通行规定行驶,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运输危化品,超载运输、公告介质与运输介质不符、 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经营资格条件和相关人员资质、关键设施设备,以及船舶挂靠经营行为。

4、特种设备环节。重点检查盛装、输送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和压力管道,以及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内容;监督检查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履职尽责的情况。

5废弃处置环节。重点检查产废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评,危险废物产生和接受的种类和数量,危险废物贮存、处设施,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危险废物转移等方面内容。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710日至720日,由镇安委会牵头,各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对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安监办及相关部门将对全镇范围内危化品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针对当前化工产业安全生产事故人员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重大的严峻复杂形势,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五年的全镇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以隐患排查整治为主,尽快扭转化工领域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立即在全镇开展化工产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同步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各社区、村、各相关部门、企业要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紧急行动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全面彻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二)强化调度通报各社区、村、相关部门、企业要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调度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严肃进行问责。

(三)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分阶段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落实检查责任。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整改,跟踪问效。对被检查单位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曝光违法违纪行为。充分运用“村村响”、发放明白纸、横幅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动员广大社会公众、企业员工积极举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宣传典型经验,剖析事故案例,曝光不迅速,执法检查计划可操作性不强,工作推动不力,处罚不到位,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的公开曝光。

(五)加强考核,严厉问责。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边检查、边整治、边执法仍然发生事故的社区、村,实施一票否决。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强化对紧急行动的督查问责。对紧急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作业人员重新考核;将事故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禁入规定,限期内不得重新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附件:夏蔚镇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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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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