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wz2421108/2020-00005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夏蔚镇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夏蔚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镇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夏蔚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镇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夏蔚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全镇护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管理区、村、镇直各部门:
去年夏季以来,我镇降雨充沛,森林植被大量生长。进入防火期后,降雨减少,气候干燥,林内可燃物大量积聚,森林火险等级持续上升,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全镇的护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护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管理区、各村,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护林防火工作,我镇野外用火现象时有发生,农事活动存在很大的隐患,加上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将至,人员外出活动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管理区、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切实保持清醒认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措施上要狠抓落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努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民的防火意识
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护森防火的宣传工作,各村要每天利用早晚两次的广播喇叭宣传护林防火通知、通告,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写上护林防火的宣传标语;在封育区要写好“封”字、打好拌子、设立明显的警示牌等等。切实增强公民的防火意识,把护林防火变成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为。同时,全社会要对违反护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做好监督,对烧荒、发坡火等不法行为要坚决制止积极举报,举报电话:2421108.
三、强化护林防火措施的落实,严禁野外用火
各村要逐户发放镇里下发的护林防火通告,进行护林防火宣传教育,签订禁火责任书。要成立30--50人的护林防火应急分队,制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灭火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如有发生火情,能及时出击,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绝不能使小火酿成大灾。每500--1000亩设一名护林员,全天24小时要搞好站岗巡逻,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山,严禁火种进山和野外用火,如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烧荒、烧地堰及作物秸秆等。如有发生任何火灾现象,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党委政府,并控制、扑灭火源、彻底清理余火,并派专人负责监控。对任何违法用火行为严格按《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条例》予以严惩。
四、落实防火责任制,严格领导责任追究
各单位一定要把护林防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在清明、五一期间更要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镇里与各单位签订的防火责任书的要求,狠抓落实,镇里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靠上抓。严格落实火灾报告制度,对火情不行迟报、瞒报,对知情不报都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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