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6-2017-00028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沂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7-11-16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成立沂城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7-11-16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成立沂城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沂城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村居,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河长工作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决定成立沂城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于 民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刘太安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成 员:张在营 城区纪工委书记
郭京虎 人大工委主任
马继艳 党工委副书记
刘 超 党工委组织委员
郝长城 党工委委员
杜正磊 纪工委书记
马新为 党工委宣传委员
公 伟 党工委统战委员
孔令军 办事处副主任
赵大鹏 办事处副主任
刘治国 党工委委员
张新涛 办事处副主任
王付山 办事处副主任
沂城街道党工委
沂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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