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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09-2018-0001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沂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17-12-25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5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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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街发201769

 

 

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

  

 

各综合办、社区、村(居)、各成员单位

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要充分认识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严肃换届纪律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工作中,要扎实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换届前,村(社区)党组织要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换届纪律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和换届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在换届选举中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坚决与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二是组织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换届工作人员和候选人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围绕遵守换届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抵制干扰破坏选举行为等内容,签订承诺书并向党员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以往换届中的反面典型案例、学习《预防和查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拉票贿选行为暂行办法》、《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的通告》、《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严肃党员参加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纪律的通知》等形式,教育引导参选人员规范自身竞争行为。

是开展明纪警示谈话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谈话领导小组,从纪工委、组织、民政、综治、信访、审计、经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谈话工作组,在不同时间节点,对重点群体进行明纪警示谈话。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两委候选人产生前,上届两委成员要集体接受党工委书记明纪警示谈话;对有意向参选人员等重点群体,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牵头、谈话工作组成员参加,分别进行个别谈话,讲明政策规定,提出纪律要求。两委成员候选人产生后,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及时与候选人进行明纪警示谈话,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工作中,对分析掌握的参选动机不纯、有可能做出干扰破坏选举行为的人员,由纪工委书记和公安派出所长对其进行重点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并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对无故不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要严肃批评,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二、严明工作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村(社区)两委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查处。十严禁即:(1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赠送财物、请客、提供消费活动或许诺、给予其他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工作人员。2严禁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霸痞势力干扰、操纵选举。3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选举权利。4严禁候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5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6严禁以蓄意设陷,损毁、抢夺票箱或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以及煽动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选举正常秩序。7严禁煽动、串联、胁迫、雇佣、幕后操纵他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8严禁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9严禁瞒报虚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10严禁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党务村务财务档案等。

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组织不严密,致使换届选举工作出现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2)插手或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3)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第一书记、副书记,换届期间不在岗、不在位,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影响换届选举的;(4)所有参与换届选举的街道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村(社区)内就餐,甚至大吃大喝以及接受各种礼品的;(5)换届选举工作中,街道指导组成员靠得不紧,指导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导致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选举程序,图省事、怕麻烦、随意简化、变通或走样,引起群众不满,造成集体访或越级访的;(6)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街道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期间,不遵守保密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7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查违法违纪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工作分工,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毫不手软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党组织和党员的由纪工委依纪给予纪律处分或相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依法从快处理。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的不实举报,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办理程序;设立村(社区)两委换届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并公开受理渠道、受理方式、受理内容。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驻村指导组成员要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各级要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逐级向上反映,重大案件随时上报。坚持有访必接、应查必查,快查快办、及时反馈,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迅速查处、10日内办结。对署名真实的举报,在调查期间要直接与举报人沟通,告知受理情况,调查结束后立即向举报人反馈;对匿名的举报,调查要以适当方式公开进行,调查结果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向村(社区)两委本届班子成员、新一届候选人或全体选民反馈。

依法依规处置对工作领导、指导不力和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街道党工委随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十严禁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害选举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曝光,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积极稳妥地搞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这既是对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党性觉悟的一次实际考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工作,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换届中的突出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要认真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不严格执行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电话

(一)公布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策咨询和来信来访工作组工作方式办公地点:县安监局东侧沿街楼,值班电话:0539-2251217;受理人员:(1)村委会换届选举方面的:张事业、侯天秀。(2)党组织换届选举方面的:王春亭

(二)公布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策咨询和来信来访工作组工作方式。办公地点:街道办公楼二组织科,值班电话:0539-2276590受理人员马继艳(党工委副书记、刘超(党工委组织委员)

 

沂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0171225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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