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cjd2276811/2019-000151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沂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08-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城街道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重点行业整改问题验收销号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9-08-09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城街道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重点行业整改问题验收销号的通知
各社区总支、村居、相关企业:
根据沂街办发〔2019〕30号文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重点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加工、铁艺焊接、喷漆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及烟尘整治等,进行集中验收销号。
一、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6家)。按照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无组织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对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查整治,建立管理台账,实施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过程管控,确保不扬尘、不漏排、不遗撒、不露天。重点扬尘排放点,安装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或视频监控设备,监测数据和视频资料保存一年以上。(后附企业名单)该项工作整改情况按县大气办验收销号为准。
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热风炉、加热炉、烘干炉等改用电、气等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该项工作整改情况按县大气办验收销号为准。
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加工、铁艺焊接、喷漆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及烟尘整治提升。
1、工业涂装(5家)。
喷漆工艺的企业,应具备喷漆工艺环评手续,并设置独立喷漆车间(或喷漆房),且完成改用水性漆,喷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应按环保要求处理(须达到收集、净化率双90%的要求,即集气罩收集效率90%以上,净化设备净化效率90%以上),废气经由光氧催化并由活性炭吸附后经过高度15m以上的排气筒排放。未取得喷漆工艺环评手续的,不得进行喷漆作业。并执行重点时段重污染天气整治要求,每日按照19点至7点未喷涂作业时段,该项工作整改情况按县大气办验收销号为准。
2、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加工行业。
一是,产生的有机废气应按环保要求处理(须达到收集、净化率双90%的要求,即集气罩收集效率90%以上,净化设备净化效率90%以上),废气经由光氧催化并由活性炭吸附后经过高度15m以上的排气筒排放。二是,产生粉尘的项目,须安装固定收集罩,按照环评要求,健全治污设施,然后经脉冲滤芯除尘器等处理设施,并经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空中,确保达标排放;收集后的粉尘按一般固废处理。验收销号办法,以上涉及有机废气、粉尘产生的所有企业,统一由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自主验收,8月10日前完成。未按规定完成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机械加工、焊接、喷漆等重点行业。
一是有焊接工艺的企业,要密闭焊接车间,安装烟尘收集净化设施,设置固定集气罩,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经过排气筒排放,按环保要求配齐治污设施。所涉及油顶、机械制造行业等焊接加工车间,建设完成后必须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验收合格后,确保达标排放;其他行业维修车间(包括小型食品厂)有焊接工艺的,按上述要求执行。整改不达标、未按要求实施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待验收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二是存在切削、打磨、抛丸等工段的项目,主要为金属粉尘,须安装固定集气罩收集,然后经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然后经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空中,确保达标排放;收集后的粉尘按一般固废处理。三是油顶行业存在喷漆作业的企业,已取得喷漆环评批复的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工业涂装行业标准建设治污设施,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验收合格后,确保达标排放。未经批复私自进行喷漆作业的项目,一律拆除所有喷漆设施,一经发现私自进行喷漆作业,交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进行顶格处罚。验收销号办法,以上所涉及的项目,统一由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自主验收,8月15日前完成。未按规定完成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燃气锅炉使用企业。已安装燃气锅炉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使用清洁能源,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私自使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已经发现,街道将协调上级执法部门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整改不达标、未按要求实施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待验收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验收销号办法,由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自主验收,8月10日前完成。
五、错峰生产与运输。开展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集中检查行动,对照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通过调取企业用电量、查阅生产记录、调取在线及中控系统历史数据、现场询问核实等方式,对企业落实停限产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拒不落实的,一律依法实施停产。该项工作执行重点时段重污染天气整治要求,企业按照县大气办错峰生产要求时段进行操作落实。
以上工作将计入全年“三个文明”考核,望各社区总支接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辖区内整改任务按规定时限完成。
沂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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