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cjd2276811/2021-000003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沂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4-2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城街道2021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沂街办发[2021]13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城街道2021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沂街办发[2021]13号)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老龄健康事业中的作用,提高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增进老年人福祉,真正将“银龄安康工程”打造成为广大老年人做实事、献爱心的民心工程,《沂水县2020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1年总体目标为:街道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0%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发动50--59岁人群投保。
二、工作安排
(一)参保人群。年龄在5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参加“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二)参保标准。50周岁--79周岁老年人可选择购买保险费为50元或100元的保险保障,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购买保险费为50元的保险保障。“银龄安康”保险保障每人仅可购买一份,若在同一保险期间内购买多份,出险时则最多按照一份进行赔付,超过参保标准规定购买的份数将返还所交保险费。
(三)保险期限和内容。
1、50元“银龄安康”保险保障方案。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对象为街道年满50周岁(含)及以上的人员。保险总金额49400元,其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高残保险金额10000元,因乘坐机动车(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交通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10000元,因乘坐轨道交通工具(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4000元(包括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因意外住院每天享受30元津贴(一个保险年度最多补贴180天)。
2、100元“银龄安康”保险保障方案。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对象为街道年满50周岁(含)--79周岁的老年人。保险总金额167000元,其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高残保险金额20000元,因乘坐机动车(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交通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20000元,因乘坐轨道交通工具(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40000元,因乘坐水上交通工具(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为20000元,因乘坐飞机(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金额为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8000元(包括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因意外住院每天享受50元津贴(一个保险年度最多补贴180天)。
(四)时间要求。4月25日前,搞好宣传发动;4月26日—5月5日,集中收取并完善好被保人电子清单;5月6日—5月15日,完成核对录入工作。
(五)检查考核。该项工作实行加分制,凡5月10日前完成投保任务的,在该管理区全年考核积分加10分,5月15日前完成任务的,在该管理区全年考核积分中加5分;5月15日以后完成任务的不加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发展。街道卫健办将对各管理区、村(居)、社区的工作进度定期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予以通报;各管理区要认真分解任务指标,召开专门会议,具体抓好落实;各村(居)、社区要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当成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中,坚持 “人性化、便捷化”的服务要求,以老年人个人购买为主,提倡子女为父母购买,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赞助,有条件的村(居)可以从集体公益金中列支,将“银龄安康工程真正打造为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民心工程。各村(居)、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出险案例并上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案、第一时间理赔,使“保险”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活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需求,了解“银龄安康工程”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掌握办理和赔付程序,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街道卫健办加强工作的具体指导,既要注重保费征收,也要全面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督查考核办要将保费收缴工作纳入街道全年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沂城街道“银龄安康工程”计划任务数
沂城街道办事处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沂城街道 “银龄安康工程”计划任务
管理区总支 |
任务数(人) |
备注 |
东皋 |
4623 |
|
长虹 |
2600 |
|
西朱 |
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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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 |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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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 |
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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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良 |
1520 |
|
武家洼 |
1530 |
|
友兰 |
1440 |
|
松峰 |
1230 |
|
东山 |
970 |
|
合计 |
18743 |
|
注:参考去年任务数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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