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1-000015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沂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8-0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城街道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8-06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街办发〔2021〕31号

沂城街道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街道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下简称“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多发势头,根据市、县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部署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对全街道“合用场所”的排查整治,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和整改,全面改善“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村(居)民自建房(“住改商”“住改仓”“出租屋”)、家庭式作坊等小型生产经营性场所,以及

具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性质的汽配城、物流仓储企业、五金建材市场,寄宿制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等。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重点围绕清理违规住人、实施防火防烟分隔、打通疏散通道、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四大要素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大整治行动。根据前期“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各村居、社区要按照“整治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的原则,针对应完成达标治理而未完成的“合用场所”,围绕违规搭建使用夹层、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安全疏 散不满足标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开展 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单位场所,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关停或查封。

(二)开展大培训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组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社会单位员工、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培训,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一懂三会”,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开展大宣传行动。充分发挥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针对性制作消防宣传节目、公益广告、宣传和视频资料,加大安全

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基层力量深入村

(居)民自建房、沿街门店、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工作,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四)开展基层大提升工作。鼓励引导“合用场所”安装应用智慧用电、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推广自带逃生窗防盗网等手段,有效压减火灾亡人风险。强化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和村居、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演练,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在“合用场所”集中、密集区域,建设消防安全巡查队、初起火灾扑救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基层消防工作主力军,真正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治理标准。按照“隐患零容忍”原则,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必须立即改正, 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违规动火动焊的,一律责令

立即改正,并依法从重处罚;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二)提高设防等级。采取“先重点后一般”“边查边改”的方式,

参照“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措施示意图(附件1),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设防等级:一是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合用场所”的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必须使用防火隔墙、楼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符合防火、防烟分隔和疏散逃生条件的夹层和区域,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位置,且住宿人员最多不超过1人。二是保持安全出口畅通。生活、住宿区域应当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设置直接对外的逃生、救援出口,确有困难的应当设置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逃生出口, 在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网时,应按要求设置可内部开启的逃生出口。三是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重点整治擅自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敷设不符合标准、电线老化、超负荷用电、 使用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进行充电

和使用大功率高温加热、取暖等电气设备等方面突出隐患问题。是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合用场所”应配备至少2具4千克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合用场所”必须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等级,采取安装独立式感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等设施,提升初期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分类集中治理。8月15日前,各管理区要高标准打造“合用场所”整治达标样板,及时组织“合用场所”业主观摩学习,以点带面实现“合用场所”全面达标。要聚焦“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系统治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未完成整治达标的“合用场所”“一户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合用场所”,要果断清理违规住宿人员;对确需住宿且具备整改条件的“合用场所”,要主动指导业主做好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改造措施,并强化整改期间的火灾防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不发生火灾事故;要建立“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达标清单(附件2),2021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针对其它未留宿人员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小场所”,要纳入常态化管理,分类分批集中解决到位。要适时对已经整治达标的场所进行“回头看”,防止违规住人回流、隐患动态反弹,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增强“合用场所”专项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工作措施,确保 “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与“百日攻坚”行动有效衔接。各村居、社区是“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全面总结经验。各村居、社区、管理区要加强对辖区和属地“合用场所”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制度不足和短板,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提高属地“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支部书记量化考核,成立督导验收组,对街道所有“合用场所”进行督导验收,凡发现排查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到位的,将及时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