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23-00000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高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印发《高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
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高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高庄镇“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散乱污”企业无序发展、污染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服务全县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散乱污”实行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有效消除“散乱污”污染,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非法排放企业。重点涉及:石子石料加工、机制砂、塑料加工、橡胶制品、水泥制品、木材加工、浸渍纸、散煤加工、皮革加工、机械制造、车辆电器拆解、喷漆喷塑、废品回收加工、化工、铸造、五金、造纸、汽修等,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企业。
三、整治原则
(一)转型规范一批。对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等措施,依法依规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的,实施限期转型提升。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经评估可以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限期统一实施规范整治。
(二)停产整治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取缔类,但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统一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三)关闭取缔一批。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规定,对属于淘汰落后类的,依法实施关闭;
2.对装备技术水平落后、污染环境严重且治理达标无望的,依法实施关闭。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要求,村、管理区全面排查。
1.村级。由村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所属区域涉“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填写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建立村级清单。要求自接到镇街通知后3日内完成。
2.镇级。由镇党委政府组织统筹安排村开展排查,审核村排查情况,确保排查无遗漏。同时,对村外各类镇街园区、工业聚集区进行排查。还要梳理统计中央、省环保督察转办案件,市12345热线、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报电话、省环保督察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转办涉“散乱污”企业,与本次新排查“散乱污”企业底数一并整合汇总村级清单形成镇街级清单。要求自接到镇通知后7日内完成。
(二)上报甄别。
1.上报。村向镇、镇向县里上报排查情况统计表,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
2.甄别。由环保办组织进行筛查,组织各职能部门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逐一进行甄别,形成甄别意见,确定“转型规范、停产整治、关闭取缔”三类台账。甄别工作原则上要求2022年6月9日前完成。
(三)分类整治。
1.转型规范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到人,可操作性强。对转型企业,要“一企一策”,充分论证可行性、可操作性,对标行业先进生产工艺、治理技术,明确减少污染排放总量,确保按期完成;新设或原地改造的园区,必须规范运行管理,统筹环境污染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区域性污染问题。
2.停产整治类。制定停产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严格落实整治要求。整治期间,必须停产到位,严禁擅自复产。整治完成后,组织进行综合评估,经整改验收和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县“散乱污”整治提升专班认定可恢复正常生产。
3.关闭取缔类。严格落实“两断三清”,依法依规断水断电,清除生产设备、原料、产品,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开采矿山、砂石等自然资源,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四)复查复核。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节点,及时组织现场复核。村对企业、镇对村,逐级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时要填写现场复核情况表(附件 3),所有检查人员表格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五)常态长效。村级开展不定时巡查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甄别、第一时间整治,及时动态更新管理台账,防止排查整治“运动式”、“一刀切”。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形成二次清单,并上报镇环保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设立“散乱污”整治提升专班,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宣传、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执法、应急、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为成员,抽调部分部门骨干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开展日常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是调度通报制度。镇“散乱污”整治提升专班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相关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形成工作专报,呈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二是督查督办制度。镇“散乱污”整治提升专班对各村整治情况不定期组织督查抽查。对突出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跟进督办。三是量化考核制度。将各村“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附件 5)。
(三)严肃追责问效。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组织实施问责。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启动追责:
1.应排查未排查的;
2.漏报、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
3.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的;
4.工作不力、复核不实、未按期完成的。
5.其他涉嫌违规违纪的,一律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主要媒体设立专栏,宣传优秀典型, 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焦点难点问题、工作推进缓慢的,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专访;问题严重的实行公开约谈。要充分发挥环保举报微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问题,提供“散乱污”整治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由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1.高庄镇“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专班
2.排查情况统计表
3.现场复核情况表
4.“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样表
5.“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附件1
高庄镇“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高虎泉 党委书记
戚树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兼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徐庆召 人大主席
刘长云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志刚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玉辉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刘醒亚 党委委员、副镇长、中峪管理区书记
徐海雷 党委宣统委员、陈家林管理区书记
崔成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高庄管理区书记
王振华 副镇长、杏峪管理区书记
刘中华 人大副主席
马圣启 石井管理区书记
袁 波 王家庄子管理区书记
崔怀强 下里管理区书记
张传余 良疃管理区书记
张 华 派出所所长
耿生德 国土所所长
程广祥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付建民 供电所所长
张廷华 环保办负责人
刘树标 应急办负责人
薛兆平 宣传办负责人
王树东 矿管办、执法中队负责人
任 强 食安办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刘醒亚同志任主任,张廷华同志任联络员(联系电话:13854912445)。
附件2
(镇街)排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村(社区) |
详细地址 |
企业负责人 |
电话 |
所属行业 |
产品名称 |
年产量 |
占地面积 |
备注 |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现场复核情况表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乡 镇 |
|
详细地址 |
|
整治类别 |
|
现场复核情况: |
|
企业负责人姓名(签字) |
|
检查人员姓名(签字) |
附件4
(镇街)“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样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村(社区)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所属行业 |
产品名称 |
年产量 |
整治类别 |
整治要求 |
整治时限 |
完成情况 |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5
“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
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类别 |
内容分值 |
|
1 |
部署安排 (10 分) |
未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成立工作专班,专班未有效运行,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每项扣 2 分。 |
2 |
工作落实 (60 分) |
(1)摸排不清、漏摸漏报 1 家扣 1 分;漏摸漏报5家以上的加倍扣分,扣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 |
(2)甄别结果明显失真的1家扣2分,扣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 |
||
(3)应整治未整治的,每家扣 5 分;未按照上报时间节点和标准整治到位的,每家扣2分,每次通报累计扣分,扣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 |
||
(4)应复核未复核的,每家扣 1 分。 |
||
3 |
督导检查 (30 分) |
(1)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被通报的,每次扣 3 分。 |
(2)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个扣 3 分;整治弄虚作假的,每家扣 5 分;被市以上检查发现通报的,每个扣 5 分。 |
||
(3)整治后出现反弹的,每家扣 5 分。 |
||
(4)对工作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被约 谈、专访的,一次扣5分;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一次扣10分。 |
||
4 |
加分项 |
对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视情况予以加分,分值最高 20 分。 |
注:全年每月通报成绩平均值为当年考核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折算。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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